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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1.被申请人一、被申请人二均为个人,被申请人三为公司。被申请人一与被申请人二系夫妻关系,二人均为被申请人三的股东,且均持有被申请人三的22%股权。同时,被申请人二系被申请人三的法定代表人。2020年4月3日,被申请人三因经营需要与申请人签订了一份《股份协议书》,约定被申请人三赠送20%的股份给申请人成为被申请人三的股东之一(申请人需交30万元给被申请人三作为保证金,确保稳定合作,三个月以后退还保证金30万元);申请人作为被申请人三的主刀医生,月底薪5万元加外科手术部(包括微调)毛利润(扣除渠道费用和材料费用)收入15%的提成;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各方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被申请人三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等。

温州仲裁委员会就申请人对被申请人股权转让纠纷进行仲裁案

2.《股份协议书》签订后,申请人于2020年4月3日依约向被申请人一的建行卡(尾号为0951)转账支付了30万元(分20万元和10万元两笔转账)。被申请人三向申请人出具了一份《收款收据》。申请人在入职被申请人三的随后一个月期间内实施了4台以上整形手术。被申请人一于申请人入职时(2020年4月3日)以微信转账方式向申请人转账2000元、于申请人入职届满1个月(2020年5月2日)以银行转账方式向申请人转账10万元。申请人认为该10万元系其在被申请人三工作期内的工资收入,且被申请人三一直未办理申请人的股权登记手续,导致申请人无法有效履行《股份协议书》的相关权利。综上,申请人提起本案仲裁要求解除《股份协议书》,要求三被申请人返还保证金30万元及赔偿利息损失,并要求被申请人二、被申请人一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对申请人的仲裁请求,三被申请人共同提出如下答辩意见:(1)申请人要求解除《股份协议书》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方面,案涉《股份协议书》并未约定被申请人三需要办理股权登记手续。另一方面,被申请人三与申请人尚在合作期限内,且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退股事由。(2)被申请人一与被申请人二并非本案的责任主体,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一与被申请人二对相关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没有事实依据。(3)申请人以其家父病危住院为由要求退还相应保证金,被申请人一因此已向其退还保证金102000元。(4)申请人存在严重的违约行为且因申请人没有履行相关义务造成多次医疗纠纷,导致被申请人三经济受到损失,声誉受到巨大影响。对此,三被申请人保留向申请人追诉经济损失的权利。

【争议焦点】

在本案中,申请人请求解除《股份协议书》,同时退还保证金并支付保证金的利息损失的依据为本案《股份协议书》项下被申请人三的登记义务。因此,本案主要涉及《股份协议书》是否有效,以及被申请人三是否存在违约行为的判断。

关于案涉《股份协议书》非被申请人三的法定代表人与申请人签署的问题,仲裁庭分析如下:

被申请人三和被申请人一均已在该协议书上签章,被申请人一虽非被申请人三的法定代表人,但结合被申请人二与被申请人一的夫妻关系以及二人均系被申请人三的股东之事实,足以让申请人相信被申请人一有代理签署案涉《股份协议书》的权利。

关于被申请人三是否存在违约行为的问题,仲裁庭分析如下:

案涉《股份协议书》第四条约定:“被申请人三赠送20%股份给申请人成为本公司股东之一(申请人交30万元给被申请人三作为保证金,确保大家稳定合作,三个月以后退还保证金30万元)。”结合申请人提供的证据,可以认定申请人已依约于2020年4月3日支付保证金30万元。显然,被申请人三拒绝退还申请人保证金的行为已违反合同约定,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同时,因被申请人三未依约退还保证金给申请人造成了资金被占用的利息损失。

【裁决结果】

基于以上分析,本案最终裁决如下:被申请人三应向申请人退还保证金及支付利息损失。

【相关法律法规解读】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结语和建议】

随着医疗美容行业的快速发展,医美纠纷的数量也越来越多。医美的双重特性,也就造成了医美纠纷解决起来更为复杂。医美行业上游的整体上利润水平很高,但行业问题突出。本案中涉及到的股权纠纷系医美公司与主刀医生之间的股权纠纷,与一般的商业股权纠纷类似,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