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上市公司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是企业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在公司经营中经常发生,容易产生不公平的结果。关联交易主要存在于市场经济中。从积极的方面来说,由于双方的关联关系,可以在商业谈判中节省大量的交易成本,利用行政权力保证商业合同的优先执行,从而提高交易效率。消极方面,由于关联方可以利用行政权力撮合交易,有可能在非竞争条件下交易的价格和方式不公平,侵害股东或部分股东的权益,容易导致债权人利益受损。

  二、各种关联交易之间的区别

  1、公允的关联交易与非公允的关联交易

公允关联交易是指特定关联交易的实质主要是交易结果,对交易的相关利益主体,特别是参与交易的非关联方是公平合理的。

不公平关联交易是指特定关联交易的实质性内容,主要是交易结果在实质上不公平,有损于交易的相关利益主体,特别是参与交易的非关联方的权益。

这是最常见的分类,因为不公平是关联交易中最常见的问题,也是关联交易法律规制的原因和重点。一方面要保证公平关联交易的积极作用,另一方面要让不公平关联交易者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给受害者提供一定的救济。

  2、实际的关联交易与虚构的关联交易

实际关联交易是指企业在经济生活或经营活动中确实发生的关联交易。

虚构的关联交易,是指在企业的经济生活或经营活动中并未实际发生,而只是虚构的文件,记录在企业财务报表中的关联交易。

这种区分的主要意义在于会计报表的调整。事实上,一些公司为了粉饰业绩,虚构了一些实际上并未发生的关联交易,即缺乏经济实质的交易。

  3、重大的关联交易与非重大的关联交易

这种区分一般以交易金额为标准,主要目的是在披露和审批关联交易时参考不同的要求。比如,偶发性关联交易可以不经股东大会批准,有些偶发性关联交易不需要披露;再比如,上市公司对普通关联交易和重大关联交易的披露要求不同。

  三、关联交易的决策机构

利用股东权利平衡机制来规范关联交易,可以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这里的制衡主要包括独立董事制度和关联方回避表决制度。独立董事制度在规范关联交易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中国证监会《独立董事职权规定》也将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作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的前提条件。(上市规则)要求上市公司披露关联交易时,必须提供独立董事事先批准该交易的书面文件。

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不足三人的,应当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市规则)明确界定了关联董事。(上市规则)还规定,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当及时披露,并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和审计,将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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