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始取得不是他人已有的权利,而是基于法律规定直接取得的所有权。先占权、生产、查封、加工、查封、法院判决、公开征收、没收、罚款、建房、开荒、植树、没收物品的合法所有权等。都是原创收购。衍生取得,是基于他人已有的权利而取得所有权。如买卖合同、赠与合同、互惠合同等,都属于衍生性收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11条规定,无权处分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收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让人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受让人在接受不动产或动产时是善意的;
(2)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依法应当登记的被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已经登记,并且不需要登记的被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已经交付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权处分人要求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准用前两款的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或者遗产性质不能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