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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事纠纷怎么处理

一、民事纠纷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如果双方有民事纠纷,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首先,原告向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人民法院应当记录在案,并告知被告。然后法院进行审查。对符合起诉条件的,立案并在7日内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并在7日内通知当事人。人民法院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人。被告应在收到起诉书之日起15天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后,人民法院应当在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最后,等待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时间进行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请求、事实和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被诉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

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法享有的起诉权。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诉讼,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原告不服裁决,可以上诉。

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应当根据情况分别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2)依照法律规定,双方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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