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2020居民用电收费标准
自2020年7月1日起,湖北省电价下调。根据收费规则,武汉市电价按年阶梯电价计算,每级用电标准分为三级。实施年度阶梯后,居民用电量按照相关电价对应的第一档、第二档、第三档的顺序计算。
第一档0 ~ 2160千瓦时(180度/月),0.5580元/千瓦时;
第二档为2161至4800kWh(即400度/月),0.6080元/千瓦时。
第三档4801千瓦时以上(即400度/月以上),为0.8580元/千瓦时。
二、2020居民用电收费标准
第一档:0至2160千瓦时(180度/月),0.573元/千瓦时;
二档:2161~4800千瓦(即400度/月),0.623元/千瓦;
三档:4801千瓦时及以上,0.873元/千瓦时。
三、提示
(1)武汉市居民阶梯电价实施范围为湖北省电力公司直供区城乡居民使用“一户一表”直接抄户。
(2)对不执行“一户一表”的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如学校),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电价水平按改革委居民电价2.2分钱/千瓦时的平均涨价水平进行调整。
(3)住宅用户管理原则上以住宅单元为单位,房产证或对应的住宅单元为“户”。没有房产证的,以供电企业为居民用户安装的电能表为单位。
2020年武汉电费多少钱?
1、住宅用电
武汉市城乡居民用电“一户一表”用户实行阶梯式电价,分档次累进加价。居民年平均用电量分为三个档次。
第一档年用电量2160千瓦时:每千瓦时0.558元;
二级年用电量2160-4800千瓦时:0.608元/千瓦时;
年用电量4800千瓦时及以上:每千瓦时0.858元。
居民联合用户:1千伏以下电价0.58元/千瓦时,1-110千伏以下电价0.57元/千瓦时。
2、工业、商业和其他用电:
1.1千伏以下:电价0.7577元/千瓦时;
2.1-10kv:电价0.7377元/千瓦时;
3.35-110千伏以下:电价0.7327元/千瓦时;
4.110千伏:电价0.7177元/千瓦时;
3、大型工业用电:
1.1-10kv:电价0.6117元/千瓦时;
2.20-35 kV以下:电价0.6069元/千瓦时;
3.35-110千伏以下:电价0.5951元/千瓦时;
4.110千伏:电价0.5783元/千瓦时;
5.220千伏及以上:电价0.5548元/千瓦时;
基本电价:
1.最高需求:42元/千瓦/月。
2.变压器运行容量:28元/KVA月。
4、农业用电
1.1kv以下:0.5587元/千瓦时
2.1-10kv: 0.5387元/千瓦时
3.20-35 kV以下:电价0.5337元/千瓦时;
4.35-110千伏以下:电价0.5187元/千瓦时;
其中: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量
1.1kv以下:0.3917元/千瓦时
2.1-10kv: 0.3717元/千瓦时
3.20-35 kV以下:电价0.3667元/千瓦时;
4.35-110千伏以下:电价0.3517元/千瓦时;
5、批发用电量:
1.县级批发电价:0.4567元/千瓦时;
2.县级以下批发电价:0.4687元/千瓦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