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自疫情过后复工以来,随着农闲季节的到来,我们许多家庭中的男成员外出务工的现象目前已成惯例,男人挣钱了,女人的地位就降低了。有句话说的好“男人有钱就变坏”,男人在外面花天酒地,回家来打老婆孩子的事例屡屡发生。今天,我们通过这些不公平的打骂行为,组织大家学习《反家庭暴力法》知识,讲解哪些行为属于家庭暴力、应对家庭暴力的方法。当我们身边发生家暴时如可以向连队党支部会求助;是否可以报警、申请庇护、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等,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合法权益。

图木舒克市司法局开展《反家庭暴力法》宣传教育活动

为提高辖区妇女群众的法律意识与自我保护意识,倡导全社会共同反对家庭暴力行为,活动以多样的宣传形式开展,加深妇女们对《反家庭暴力法》的认识,也进一步增强妇女们依法维权、守法用法的意识,促进“平安家庭”建设。

【重点宣传内容】

(一)什么是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简称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

1、家庭暴力的主体是家庭成员。家庭成员是共同生活在一个家庭内的亲属,一般应具有亲属关系和共同生活两个特征。

2、家庭暴力的实施者在主观上必须具有故意。

3、家庭暴力的实施者在客观上实施了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等行为。

家庭暴力中的受害者大多为女性,家庭暴力一旦发生让受害者苦不堪言,遭受身体上和精神上的双重打击。

(二)家庭暴力从形式上来看,可分为以下三类:

1、身体暴力:包括所有对身体的攻击行为,如:殴打、推搡、打耳光、脚踢、使用工具进行攻击等。

2、语言暴力:以语言威胁恐吓、恶意诽谤、辱骂、使用伤害自尊的言语,从而引起他人难受。

3、性暴力:故意攻击性器官、强迫发生性行为、性接触。

(三)家庭暴力的特点

1、发生于家庭内部,具有一定的隐蔽性

从主体来看,施暴者和受害者之间具用持定的亲属关系。施暴者一般在家庭中处于强势地位;受害者一般在家庭中处于弱势地位。这些受害者大多数为妇女、儿童或老人,往往因为缺乏独立的生活能力和自卫能力,同时,存在“家丑不可外扬”的陈旧观念,因此,长期对施暴者的暴力行为采取忍让态度,从而导致施暴行为具有一定的隐蔽性;

2、家庭暴力的违法性

有人认为,如果是出于合理的目的和动机,对家庭成员实施的暴力不属于家庭暴力犯罪。比如丈夫因为妻子的过错恋而对妻子的毒打、父母出于教育的目的而对子女的肉体惩罚。这是一种误解。我们反对家庭暴力,是因为暴力行为本身侵害了家庭成员的生命、健康和人格尊严。家庭的各种矛盾和冲突,可以通过不同的手段来进行解决和救济,但是决不能诉诸暴力的手段,否则就具有违法性。

3、主观的故意性。

与其它暴力行为一样,家庭暴力行为人的主观方面所持的心理态度是故意的,而且大多数都有明确的目的。所谓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采取的暴力手段,会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4、家庭暴力具有持久性

通过对已暴露的家庭暴力进行分析,我们能够发现这类案件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家庭暴力实施的时间上具有持久性。由于受害者对家庭暴力无力反抗或不愿公开,导致实施暴力行为者更加为所欲为,长时间、屡次地对受害者施暴。

5、后果的严重性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暴力是社会不稳定的重要因素。首先,它严重摧残了被害人的身体,使其受到肉体伤害和痛苦,甚至直接导致被害人的死亡。其次,家庭暴力给被害人的精神带来极大的痛苦,这种无形的痛苦和伤害比身体上的创伤更难愈合,造成的后果也更加严重,如导致精神失常,人格扭曲,或因不堪精神重负而自杀、自残、离家出走流落街头,极端者甚至以身试法,以暴抗暴,造成一系列悲剧。

(四)家庭暴力的危害

家庭是组成社会的基本元素。当这个本应温馨和谐的空间被内部暴力侵蚀时,不论是主动施暴的一方,还是在恐惧中承受暴力的一方,在家庭维护失控的同时都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妇女则是最主要的受害者。

1、导致家庭破裂。家庭暴力直接对家庭成员的身心健康构成严重伤害和威胁,破坏了家庭稳定和安宁,成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

2、对于有孩子的家庭来说,容易使孩子产生孤僻的性格,不愿和别人交流沟通,致使孩子不能健康地发展,无法适应外面的世界。

3、影响社会安定。家庭暴力也同时影响社会安定。很多触目惊心的家庭恶性刑事案件,都起因于丈夫对妻子实施暴力或妻子不堪忍受丈夫的暴力而极端报复。

【活动特点和效果】

一是针对性强。针对家庭暴力的行为问题,广大妇女进一步增强了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学会在丈夫的暴力面前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用法律武器提高自身的家庭地位;通过《反家庭暴力法》的理解学习,为促进了家庭和谐,打造幸福家庭、构建和谐社会起到了积极地推动作用。

二是提高了妇女的维权理念。此次活动通过面对面的宣传方式,让普法工作人员与职工群众面对面开展交流,便于广大职工群众理解和运用,促进婚姻家庭的和谐,提升了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三、全方位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宣传活动结合如何预防家庭暴力和家庭暴力的危害进行了详细讲解,并针对预防家庭暴力受害人和加害人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宣传教育指导。又针对家庭暴力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现场互动,为群众答疑解惑,维护了法律的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