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为全面深入开展信访法治宣传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深入推进农村信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农村村民牢固树立法治信访意识,2018年6月1—30日,汝城县司法局联合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禁毒办、城管局、卢阳镇政府等多部门多单位在墟场、集市等多处人流密集区连续举办“信访法治宣传月”系列活动。汝城县司法局宣教股工作人员围绕“信访法治宣传”等内容,并就村民关心的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等问题进行解疑释惑。
活动期间,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设咨询台等形式宣传相关信访工作法规制度,引导群众依法逐级信访、自觉维护信访秩序、合理维护自身利益。“信访法治宣传月”活动期间,全县各乡镇各单位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共印发宣传资料1万余份,提供咨询服务2000余人次。我县还组织开展了专题法治培训和送法下乡等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营造“信访法治”的良好氛围。
【重点宣传内容】
1、信访工作法规制度
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持各级人民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
采用前款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称信访人。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畅通信访渠道,为信访人采用本条例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提供便利条件。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
第四条信访工作应当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履行职责,从源头上预防导致信访事项的矛盾和纠纷。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通过联席会议、建立排查调处机制、建立信访督查工作制度等方式,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的负责人应当阅批重要来信、接待重要来访、听取信访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信访工作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利工作、方便信访人的原则,确定负责信访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信访工作机构)或者人员,具体负责信访工作。
2、什么是“信访三级终结”制度?
同一信访事项,按照法定程序,经过三级行政机关依次做出处理意见、复查意见、复核意见后,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终止受理该信访事项,该信访事项处理终结。信访人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3、如何正确表达自己的诉求?
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首先我们需要向法律人士请教,了解权益被法律所保护的范围,以及诉求的有效途径、方法。对于邻里、家庭之间所产生的小矛盾和纠纷,应该去当地乡镇或社区居委会处申诉。通常会有专门的社区负责人负责纠纷的调解以及利益的追偿等。
对于涉及较大利益的诉求,应用通过诉讼程序,委托律师对案件进行调查分析,充分应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通过当地司法行政部门来提起诉讼,最终通过法庭等执行部门应用法律法规、依法来获得利益赔偿。
当然,对于一些涉及重大利益事件,还可以通过信访来解决。根据《信访条例》的明文规定,依法信访是群众表达利益诉求的有效途径。良好的信访秩序,是有效解决群众信访问题的前提和保障。公民如果想要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就应当本着讲道理、讲法律、讲文明的态度,通过正确合理的途径进行上访。
对于利益受损公民,在进行信访之前,一定要澄清事实,对于事件有一个清醒、客观地判断,对于自己的利益诉求是否具有合理性作出理性判断。同时咨询相关法律人士,了解法律对于自己权益的保护范围以及可诉求成分的大小。在此基础上,再提出自己诉求请求。
在信访过程中,还应当清醒地意识到,凡事都应当以法律为依据,依法表达诉求,要本着解决问题、获取应得利益的角度出发去解决问题。不能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
通常县级各部门均设有信访接待室,对于自己的诉求,可直接前往接待室进行陈述,并进行登记。随后会有专人负责协调办理相关事宜。对此,对于利益受损公民,应当具有尊重法律、同时以法律为解决问题的根本,本着以人为本思想,以理性的形式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诉求,自觉维护信访秩序。
【活动特点和效果】
一是有力推动了“七五”普法工作实践。此次活动注重抓住农村村民这一普法重点,通过在墟场、集市等人流密集区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咨询台等形式,通过面对面与村民交流,答疑解惑,当场提问解答,使广大群众了解到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提升了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二是深入开展信访法治宣传。通过参与活动,广大村民进一步加深了对信访法治主要内容的理解,对于利益受损公民,应当具有尊重法律、同时以法律为解决问题的根本,本着以人为本思想,以理性的形式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诉求,自觉维护信访秩序。
三是落实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此次“信访法治宣传月”活动联合了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禁毒办、城管局、卢阳镇政府等多部门多单位一起行动,各单位各部门结合自身工作性质,坚持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到此次信访法治宣传实践全过程,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国家机关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参加此次活动的单位和部门在履行好系统内普法责任的同时,积极承担面向社会的普法责任,增强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