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为深入推进“七五”普法,加强青少年的法治教育,三明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印发了《实施“法润童心”计划保护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工作方案》。针对留守儿童这一重点关注群体,今年以来,在全市组织开展了留守儿童“雏燕”关爱行动,有力提升了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法润童心”活动取得良好成效,成为了三明市青少年普法宣传的一大特色品牌。

三明市开展留守儿童“雏燕”关爱行动推动“法润童心”

三明市司法局充分认识做好留守儿童工作的重要性,把深化关爱留守儿童行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好落实。一是健全组织体系。市司法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存在困难和问题。指导市律师协会成立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加强对律师办理留守儿童法律业务的指导监督,定期开展教育培训和研讨交流,提高律师对留守儿童权益保护的责任感和服务技能。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市司法局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制定《实施“法润童心”计划保护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工作方案》,建立“六个一”工作机制,即:组建一个志愿律师团,建立一个工作专班,开通一个求助绿色通道,配备一名律师法治辅导员,培养一名法治骨干教师,每年开展一次法治宣传活动,落实落细关爱留守儿童各项工作。三是强力推动落实。市司法局将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列入单位二级绩效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重要考核指标、律师年度考核及律师公益法律服务重要内容,指导各县(市、区)司法局结合当地实际制定落实举措,强力推动工作开展。

【重点宣传内容】

通过建立“六个一”工作机制,拓宽了青少年学法和获取法律服务的渠道,落实落细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1.组建一个志愿律师团。招募熟悉儿童身心特点、具有一定业务经验、社会责任感强、乐于奉献的律师,组建留守儿童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团,提高留守儿童公益法律服务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各律师所主任、党员律师、历届优秀律师等应当在留守儿童公益法律服务中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参与志愿服务。

2.建立一个工作专班。每个县(市、区)司法局、教育局相关科室人员和当地志愿律师组成工作专班,负责本地留守儿童公益法律服务工作的综合协调和任务落实。

3.开通一个求助绿色通道。设立留守儿童法律求助公共电子邮箱,邮箱账号为sfyz0598@126.com,开通法律咨询专线,整合热线、实体、网络平台,提供不间断线上线下法律咨询服务,让法律援助触手可及。

4.配备一名律师法治辅导员。每个中学和中心小学配备1名律师法治辅导员,每学期至少举办一次法治讲座,并为学校依法治校、依法保护留守儿童合法权益,提供意见建议和法律咨询服务。市司法局建立全市律师资源统筹调配机制,律师资源不足的县司法局可报市司法局调配市区律师对口支持。

5.培养一名法治骨干教师。在每年的校长(班主任、骨干教师)培训中,嵌入法治教育课程,每个学校至少培养1名法治骨干教师,提高学校用法律保护学生的意识和能力。

6.每年开展一次法治宣传活动。组织志愿律师进校园为学生及家长举办法治讲座,通过生动案例,以案说法,增强学生、家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维权能力。统一编写律师法治讲座讲义,保证授课质量。

【活动特点和效果】

三明市司法局借助普法宣传这一职能优势,加大中小学生尤其是留守儿童普法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其法治意识。一是配齐配强法治辅导员。广泛发动全市律师,志愿为中小学免费担任法治辅导员,参与学校制定管理制度、学生行为规范,提示办学过程中潜在法律风险点,及时介入涉校矛盾纠纷,帮助学校培养法治骨干教师,提升依法治校、依法保护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的能力。目前,全市已有245个中小学配备了律师法治辅导员。二是开展形式多样法治讲座。指导市律师协会成立法治讲座课件编写指导小组,对法治辅导员法治讲座内容进行审核指导,努力提高讲座质量。在福建协胜律师事务所设立“青少年法治教育”研究中心,加强留守儿童法治教育理论性、实效性研究,已开展9项青少年法治教育课题研究。指导法治辅导员采取实践式、体验式、参与式、互动式等法治教育方式,通过生动案例,以案说法,增强学生及家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维权能力。三是开展丰富多彩法治教育。积极创新教育方式,丰富教育内容,增强教育效果。开展体验式教育,组织留守儿童参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社区矫正中心,教育远离违法犯罪;开展现场教学,组织留守儿童现场参观禁毒展览室,通过零距离了解毒品危害,教育远离毒品;开展普法游戏,寓教于乐,激发学生学法热情。同时,志愿律师还发挥专业优势,协助各中小学挖掘品德、思想政治、语文、历史等课程的法律法治教育元素,开发法治教育活动课程,潜移默化地对留守儿童进行法律常识和法治理念渗透。今年以来,全市共结合校园欺凌防治、远离毒品、民法典宣传等活动,开展学生法治宣传活动170多场,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