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近年来,永兴县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县的重点任务,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实效。我县连续10年被评为“全省综治先进县”,连续8年荣获“全省平安县”称号、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县、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全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创建活动组织工作先进单位;多次被评为郴州市依法行政年度考核先进县(市、区)、郴州市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
【任务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县的主要抓手,坚持每年召开4次以上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和县长办公会研究部署法治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及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实际问题,强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落地见效。一是配强政府法治工作队伍。认真学习十九大会议精神,根据县委全面依法治县总体部署,将各项经济建设、社会管理事务等工作,始终贯彻到法治政府工作当中,县长刘朝晖亲自对县政府领导班子及党组成员进行专题法治政府培训,县政府法制部门先后对县环保局、县人社局、县商务局、县食药质监局等单位开展了法治政府培训。此外,还组建了县、乡、村法律顾问,村(社区)辅警和专职人民调解员等1500余名法治政府建设辅助队伍。二是强化经费保障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经费足额预算并逐年提高,对法治政府建设重点项目经费始终优先保障。三是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纳入县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评价和领导干部提拔重用考察的重要内容,对法治素质好、依法办事能力强、工作成绩突出的干部,予以表彰,并优先提拔重用。
(二)坚持深化改革,全面提升政府依法履职职能。一是厘清政府权力边界,确保政府依法履职。制定了全县行政职权目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行政职权流程图和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并实行动态管理。先后动态调整31个部门单位321项权利事项,取消261项,变更60项。健全了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机制,对政府重大决策、重大项目洽谈、重大政府合同签订等重大事项,未经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一律不得提交审议。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三统一”制度,实现了全覆盖。2019年以来,共对25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主体、程序和有关内容进行了合法性审核,合法性审核率达100%。二是抓实行政执法监管,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集体讨论制度,建立了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定期开展。全县现有取得行政执法资格人员1209名。严格依法受理复议案件,积极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案件,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没有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情况。2018年以来,永兴县人民政府共收到本级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37件,法院已作出判决或者裁定的36件,胜诉率100%。三是深化政务服务改革,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行政审批事项227项,合并行政审批事项22项,取消证明和盖章材料900项,实现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取消。按照“路径最短、环节最少”原则,构建了“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门”分发、“一网”通办、“一厅”出件、“一体”监察的政务服务新模式。全县所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平均办理时限由原来的20.4天减少到现在的4.3天。四是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压实依法行政责任。坚持定期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和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办复率为100﹪;12345县长公开电话、县长信箱等政府内部监督平台高效运行,强化了依法行政意识。五是完善法律顾问机制,保障政府依法行政。出台了《永兴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实施办法》。县政府除继续聘用原有2名常年法律顾问之外,还加大法律顾问经费投入,每年投入20余万元聘请郴州人和人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外包。统一对县政府重大法律事务进行合法性审查,平均每年提出50多份法律意见书。
(三)强化法治宣传,大力培植公民法治信仰和素养。一是全方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因地制宜建设“一园一街一带”法治宣传阵地和三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营造一道“寓教于游”的法治风景线。创建成功的14个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媒体公益普法、以案释法等“法律六进”活动经常开展,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法治教育纳入县委党校主体班培训形成常态。我县被评为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县。二是依法合力化解矛盾纠纷。建立了以人民调解为主体的“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先后成立了县消费者协会、医疗纠纷、交通事故赔偿损害等22个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和由87名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组成的人民调解专家库,共有人民调解员1089人。成立了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并在法院、公安局设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永兴县便江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三是创新发展“枫桥经验” 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坚持把党建作为社会治理的头道工序,首创“书记信访一体化”工作机制,落实“四联四包(联户包案)”工作要求,健全完善县领导联点、部门包干、党员结对联系等制度,建立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阵地建设,投入使用三级综治中心系统网络系统,推行“一站式”服务,建成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公共服务功能于一体的实战平台。以创建平安永兴为抓手,采取以点带面、共建共享的方式推广雪亮工程,建成102个市县联网系统。开展“干部轮流巡一夜、群众平安过一年”活动,每年组织近100家单位开展义务巡逻,参与义务巡逻的干部职工近4000人次。
【特点和效果】
以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为契机,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相统一,精心组织、迅速行动,加快推进法治永兴建设。
一是全面动员部署,营造浓厚氛围。永兴县委县政府召开创建工作动员会、调度推进会、迎查部署会,通过各种媒体网站和电子显示屏、宣传画、标语等载体,多形式多渠道宣传示范创建的重大意义和新经验新典型,充分动员全县广大党员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积极参与到示范创建工作中来,营造了示范创建的浓厚氛围。
二是抓好责任落实,形成工作合力。制定《永兴县2020-20201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对照创建指标体系,列出任务清单,细化分解责任,定目标、定责任、定时限,实行挂图作战、销号式管理,确保在最短时间内补齐工作短板,提升示范创建的质量和水平。
三是注重创新机制,打造特色亮点。重点抓实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提升干部法治思维等各项工作。加快“放管服”改革,积极探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在省内率先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推进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创新执法监管方式;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深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法活动,形成齐抓共管的普法大合唱格局,不断凸显法治政府建设“永兴特色”;确定一批示范点,有效发挥引领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