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为扎实落实中央关于开展《民法典》宣传精神,切实提高辖区职工群众自我维权意识,2020年6月18日,二十二团社区司法所联合辖区通达社区开展《民法典》知识宣传活动。
活动当天,通过《民法典》知识讲解、宣传资料、固定宣传展板讲解、现场提供法律咨询等形式,重点宣传讲解了《民法典》出台背景、《民法典》重要意义。辖区居民120人参加此次讲座。
【重点宣传内容】
(一)《民法典》的立法历程
195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力量起草民法典。此后,由于反右斗争扩大化,立法活动被终止。
1962年,民法典起草工作再次被提上议程,并于1964年完成了草案(试拟稿)。后因"文化大革命"而停止。
1979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组织民法典起草工作,至1982年形成民法草案第四稿。虽然草案并未正式通过成为法律,但现行的民法通则都是以该草案为基础。
2002年12月,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民法草案。之后,由于物权法尚未制定,加之对民法草案认识分歧较大等原因,民法草案最终被搁置下来。
2014年11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编纂民法典。
2016年3月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副秘书长、发言人傅莹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民法典编纂工作已经启动,从做法上分两步走,第一步是制定民法总则,第二步是全面整合民事法律。民法总则的征求意见稿已经出来,预期6月份能够提请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
2016年6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初次审议了民法总则草案,标志着民法典编纂工作进入立法程序。
2017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2018年8月27日,民法典各分编草案提请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不再保留计划生育的有关内容,新增离婚冷静期。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民法典》的重要意义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我国的民事权利保障迎来了一个全新的时代,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将因这部法典的诞生而被深刻改变。民法典调整着公民日常生活里方方面面的行为与关系。从摇篮到坟墓,在我们每个人的人生旅途中,几乎我们所有的民事活动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
中国人民终于拥有了一部真正属于自己的民法典,这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具有里程碑意义,实现了新中国几代人的夙愿,这部法典紧紧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事法律制度特点,立足我国国情,充分体现了时代特色,反映了人民的意愿。《民法典》颁布实施后,在婚姻家庭编中增加重视家庭精神文明建设,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为避免双方冲动离婚,增加了离婚冷静期的设置,让双方强化家庭经营意识,更加冷静的对待婚姻中的矛盾。
为生民立命,这五个字最能体现民法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具有的重大意义。法典是同一门类的各种法规经过整理、编订后,形成的系统性法律。民法典更是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此次民法典明确了居住权、家事代理权等,更好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民法典的出台是我国坚持法治的最直接体现,坚持法治是为了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民法典的出台必将直接促进这些法治目标的实现。
(三)《民法典》新增亮点及变化
1.抚养权纠纷方面:此前,婚姻家庭编草案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有代表提出,已满八周岁的子女已有一定的自主意识和认知能力,抚养权的确定与其权益密切相关。应当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以更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这一建议被采纳,增加规定: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2.禁止性骚扰条款:此前,草案对禁止性骚扰作出如下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有代表建议将这一款修改为:“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使规定的针对性更明确。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采纳这一意见,作相应的修改。
3.与物业服务相关的规定:明确“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
4.医疗责任相关条款:明确人身损害赔偿含“住院伙食补助费”,“医疗费用不属于病历资料”等。
【活动特点和效果】
一是贴近群众。法治宣传内容以辖区居民百姓为主要受众,针对《民法典》相关知识,以知识课堂、固定展览板、现场解答等群众乐于接受的形式开展法治宣传,便于群众对宣传内容的理解,深化全社会法治观念的形成。
二是聚焦热点。聚焦中央关于大力宣传《民法典》精神,结合辖区实际,从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入手,让全社会参与进来,营造辖区共同学习《民法典》浓厚法治氛围。
三是务实性强。通过近距离和职工群众讲解关乎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了辖区自我权益保护意识,营造了辖区职工群众尊法、学法、守法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