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自7月份以来,昌邑市开展《民法典》“十进”活动1000余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万余份,巡回宣讲、“法治夜校”、“法治夜市”等特色鲜明的活动持续升温,机关事业单位、村(社区)实现“全覆盖”。利用开学季,送《民法典》进校园、课堂,开展《民法典》主题班会、法治讲座57场次,《民法典》“法佑一生”的观念深入孩子心中。宣传阵地建设初具规模,建设市级民法典主题宣传公园1处、镇街10处、村(社区)级30余处,法治景观小品、墙体画、宣传角相映成趣,群众于休闲娱乐中接受法治熏陶。结合“法治家庭”创建,以中小学生为主体,选聘“小小普法员”100余名,小手牵大手,用孩子带动大人,有力提升家庭学用《民法典》的主动性。现在,在昌邑,人人学用《民法典》,户户争创“法治家”的活动热情持续高涨,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法治意识和观念越来越深入民心,有力的推进了法治昌邑、平安昌邑的建设。
【重点宣传内容】
(一)持续升温,保持宣传热度。将《民法典》作为普法宣传内容,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将《民法典》学习宣传好,明确将民法典宣传纳入全市“七五”普法终期评估验收重要内容,持续加压,保持热度。采用多种宣传方式,点燃《民法典》学习宣传热情,在潍坊市率先开办“法治夜市”,《民法典》人生大闯关二维码宣传牌被围的水泄不通;开展“送法下乡赶大集”活动,利用农村集市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开展《民法典》“十进”巡回宣讲活动,深入机关、企业、村(社区),《民法典》法佑一生的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二)善抓关键,强化宣传力度。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普法,推动将民法典学习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政府常务会议学法以及各部门单位领导干部学法重要内容,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率先开展《民法典》学习讲座,起到良好的带头示范作用。抓好青少年这个“关键群体”普法,推动将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融入法治校园建设,在校园普法的过程中,创新利用普法机器人,选聘“小小普法员”的形式,做到了普法宣传趣味性和知识性的有机统一,潜移默化的将民法典融入孩子心中。
(三)全面推进,拓宽宣传广度。将民法典普法宣传纳入“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考核内容,形成全方位、渗透式普法宣传大格局。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成立由14名资深法律服务人员组成的《民法典》宣讲团,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深入基层村(社区)进行宣传,并通过微信群等新媒体手段开展“指尖上”宣传活动。同时,注重《民法典》固定宣传阵地的打造,柳疃镇在龙溪湿地建设了以《民法典》为主题的法治文化园,围子街道孙斜村筹划打造《民法典》法治宣传一条街,将《民法典》走进生活、寓法于乐。
(四)围绕中心,提升宣传深度。将“学用民法典 享法治人生”主题宣传活动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村居环境治理活动结合起来,市司法局编印发放《民法典》宣传手册3万份,积极倡导《民法典》中的“绿色”原则,营造“绿色村居、绿色企业、绿色校园、绿色出行”良好环境。同时,结合“法治家庭”创建活动,推进《民法典》进家庭,特别是结合精准扶贫工作,开展“入户式”“菜单式”法治宣传,为贫困群众提供精准的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
【活动特点和效果】
(一)领导干部成为了学用《民法典》的“领路人”。通过系列活动,营造了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先学一步的良好氛围,领导干部领学《民法典》,自上而下推动《民法典》学习贯彻执行。
(二)孩子成为学用《民法典》的“传播者”。以“小手牵大手”的模式,通过中小学生,搭建了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学用《民法典》工作机制,“小小普法员”成为了家长学用《民法典》监督指导员,成为社会学用《民法典》的动员倡导员,也在孩子心中种下了法治的种子,培养良好的法治思维和观念。
(三)广大群众成为学用《民法典》的“受益者”。活动不仅仅落脚在“学习”民法典,更是以“法治家庭”创建活动为载体,致力于“用好”民法典。以“家庭”为单位,依托村(社区)法律顾问,精准宣传,个性服务,对每个家庭的法律疑难“对症下药”,有利的推动了每个家庭都“受益”《民法典》,能感受到《民法典》“为民立法”的实质,享受到《民法典》的法治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