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群众的行为规范、生活方式、价值理念也都发生了巨大变化。面对这些深刻转变,培育适应时代要求的法治文化体系已是大势所趋。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要求:“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当前,我国的法治文化建设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尚未达到一种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要求充分相适应的新型文化建设的高度。其发展仍然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

点面结合整体推进 蠡县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近年来,蠡县围绕“法治九进”、“法治九建”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各项活动,法治文化建设工作,取得了点滴成绩。一批有县域特色的法治公园、法治广场、法治宣传一条街、法治长廊相继建成,一批有广泛影响的法治文艺作品相继诞生,一个有雄厚实力的法治文艺创作群体不断壮大,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营造了全民学法的浓厚氛围,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

【任务措施】

(一)在增强法治文化建设合力上求突破

一是健全组织领导机制。蠡县高度重视法治文化建设,将其列为法治宣传教育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综合治理考评范畴,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落实了目标责任。建立了以依法治县办为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文广新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法治文化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组织协调。努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牵头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各单位、各部门“积极参与、优势互补、有序运行”,在法治文化建设方面形成了工作合力。

二是健全协调联动,完善考核评估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之间纵横联动,努力解决法治文化建设基础弱、周期长、投入大、见效慢等难点问题,积极探索企业运营、市场运作、政府购买、百姓受惠的法治文化建设新模式,加强与文化单位等专业团体之间的内外联动,形成法治文化建设合力。完善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将法治文化建设列入其中,特别是围绕阵地拓展、活动开展、载体创新等法治文化建设的主要内容,进一步明确考核要求、量化指标,落实责任和奖惩,推动各部门法治文化建设深入持续开展。如:我县英利集团、天平公寓自主创办社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

(二)在丰富法治文化建设内涵上求突破

一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注重把法治文化与机关文化岗位职责建设结合。结合各单位的办公环境,采取宣传栏、政务公开栏、电子屏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把法治文化融入到普法文化建设之中,让广大干部职工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尽享法治文化的熏陶。    

二是注重把法治文化与民俗文化结合。在新农村文化建设中注入法治元素,运用小品、快板、说唱、相声、三句半等形式,把法律知识通俗化,把法律规范直观化,在春节或农闲季节组织法治文艺演出,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的同时,提升农民法律素质,增强法治观念,从而使法治理念深入群众生产生活。

三是注重把法治文化与社区群众文化相结合。在社区广泛建立法治图书室的基础上,在有条件的社区,打造以墙体漫画报、法治宣传橱窗相结合的法治文化阵地,使居民能够出门见法治、抬头看法治、茶余饭后议法治,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文化熏陶,有效促进家庭和美、邻里和睦、社区和谐。如:我县天平公寓法治建设运用高水准墙体宣传与社区居民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突出达到学法用法效果。

四是注重把法治文化与校园德育文化相结合。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校园青少年维权岗的作用,把法治教育与思想品德教育、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安全防护教育紧密结合,让法治教育进课堂、法律知识进头脑、遵纪守法进行为,使广大中小学生潜移默化地受到法治教育和熏陶。

(三)在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上求创新

近年来,我们把法治阵地建设纳入法治蠡县建设重点工作目标,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示范村建设,基本实现“城区有法治公园、乡镇有法治广场(长廊)、村和社区有橱窗”的法治阵地建设全覆盖目标。

一是法治公园可观可赏。全国法治县创建活动开展以来,我们把法治公园建设作为亮点工程打造。蠡县法治文化公园,它是我县第二个法治文化公园,也是蠡县的湿地公园。该公园坐落于县城的东北方向,总占地面积为350亩,其中的水域面积约占5.3万平方米,广场面积约1.4万平方米。公园建设以蠡县深厚的古址文化、碑林文化、农耕文化和产业文化为内涵,以“一轴、一环、三带、多景观点”为布局,以湿地良好的生态环境和多样化湿地景观资源为基础,建设的有一定规模的旅游休闲设施,是一处可供人们观光、休闲娱乐的生态型主题公园。根据湿地公园的空间位置,法治文化公园的总体设计以“循法之源、塑法之型、扬法之正、传法之情”为主题,共制作各类法治宣传大小展板100余块,由(1)治国方略(2)宪法宣传、学习(3)法治长廊(4)群众互动,四个分区构成,四个分区穿越时空,系统的记录中国法治进程。我们注入大量的法治文化元素,以富有特色的宣传形式,丰富了公园的内涵,让人民群众在游园休闲的同时,得到了潜移默化法治教育。采取通俗易懂、生动形象、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从人民群众多样化、个性化的法律需求出发,始终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使人民群众在休闲娱乐的同时,近距离领略法治文化、感受法治精神、陶冶法治情操,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使全体社会成员牢固树立权利与义务对等的现代法治理念,自觉地依法按程序表达、诉求、维护权益,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在全社会的感染力、渗透力和影响力。

二是法治广场有特色。近年来,先后建成蠡县法治广场、武营法治广场、新乡法治广场等示范性法治文化广场。普法广场设置法治文化宣传长廊、普法宣传展版,还在所在主要街道开辟普法一条街,布置各类普法宣传标语、法律常识、法治漫画等。通过法治广场建设,潜移默化地增强了广大公民崇法、尊法的法治意识,提高了广大群众知法、学法的自觉性。

三是法治示范村接地气。特定国家级、省、市民主法治示范村评定工作,充分利用村委会固定宣传栏、宣传橱窗,通过法治漫画、民俗谚语、法律条文摘编等形式将法治文化展示与法治宣传教育、法律便民服务进行融合,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学到常用的法律知识。让法治文化阵地向乡村渗透,为美丽乡村建设增添了法治元素,为农民群众提供了法治宣传教育的平台,达到耳濡目染、润物无声的法治熏陶效果,营造出乡村法治文明与社会和谐的新氛围,我县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郭丹镇武家营村充分发挥十户普法宣传员作用,做到了相关普法家喻户晓,在各界引起共鸣。

(四)扩大宣传辐射面,在法治文化宣传上求广泛

“七五”期间,全县普法讲师团、普法单车骑行队、交通文明劝导队等各具特色的志愿者达到700余人,涵盖了法律专家、法律专业大学生、在职法官、检察官等经验丰富的法律工作者,也有活跃在基层的文艺工作者、农村社区干部、“两代表一委员”等,通过法治讲座、法治课堂、普法互动、公益活动等多种形式,为广大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理念。以“12·4”国家宪法日为主轴,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4·15”国家安全教育日、“6·5”世界环境日、“6·26”国际禁毒日、“11·9”全国消防日等重要节点,大力开展普法主题宣传,五年来全县共开展普法宣传活动300多次,送法下乡500多次,在全县形成了“月月有活动、周周有任务、天天在宣传”的执法普法浓厚氛围。

(五)完善公益宣传机制,在推动法治文化传播上求效果

县法宣办、县司法局联合宣传、工商等部门推动楼宇广告、户外电子显示屏,公交等新型广告媒体以一定的时间或版面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拓宽了法治文化传播渠道。另外,我县还通过报刊法治专栏、广播法治专栏、专业普法网站进行法治宣传,例如搭建“蠡县普法”微信公众平台。逐步形成了“舆论广覆盖、媒体大联动”的法治文化传播态势。

【特点和效果】

一是把法治文化建设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融合。植根于民族传统文化沃土,注重法治理念、法治精神的传播,在形式上更加注重不同群体的需求,不断增强针对性、提升有效性,真正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思想深入人心,成为广大公民的自觉意识和主动追求。

二是加强法治文化落地生根。深入到基层、深入到群众。要坚持不懈地开展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法治文化活动,用法治文化浸润心田、滋养社会,引导人们努力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三是法治文化建设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各部门加强联系与协调,注重特色,开拓创新。形成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实现法治文化工作主体多元化、效益最大化,实现由“独唱”到“合唱”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