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为发挥法治基地在深入推进依法治校、加快学校法治建设中的示范带头作用,武清区杨村第八小学积极开展法治基地建设活动,通过创建制度鲜明、管理规范、监督到位、公平公正、廉洁自律、守法执教的法治教育基地,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建设知法懂法的教师队伍,提高师生法治意识,推动实现法治校园示范基地建设。
【任务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决策机制发挥统领作用。学校党支部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全面负责学校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参与决定党组织充分发挥政重大问题并监督实施。明确党组织参与决策的具体内容和程序,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讨论决定重要事项。校长职权明确,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明确,决策程序健全,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
二是监督机制健全,发挥民主参与作用。学校健全党组织监督机制,定期组织党员听取校长工作报告和重大事项情况通报。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健全、议事规则明确,学校重大事项和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事项由教代会审议通过;定期听取学校重大事项的工作报告。成立校务委员会,发挥决策咨询作用。少先队、学生社团组织健全,传达和反映学生的意见与建议。为使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各个处室工作制度健全规范。健全家长委员会制度,密切学校与社区联系,开发、利用和整合各种教育资源,实现学校与社会的双向服务。
三是学校章程及制度发挥保障作用。制定了学校章程,章程内容合法、全面、适当,制定学校章程的程序合法,经过民主征求意见的程序。章程文本又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公布。学校教育教学、人事、财务、教师、学生、后勤、资产、安全等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内容合法合规,制定程序合法,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征求意见和审议后公布。
四是注重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依法执教水平。学校每年将依法治校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领导班子定期研究解决依法治校问题。配备兼职人员负责学校法律事务,学校聘任法治副校长,定期到学校开展法治教育活动。将法治培训纳入学校领导及教职工的岗位培训内容,采取讲座、报告、座谈、网上学习多种形式进行法治培训。聘请专职法治教师为全体教师开展校园防欺凌培训会。完善法治培训考核机制,切实提高学校领导及教职工的法治意识与法治能力。将法治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在学科教学中渗透法治教育内容。
五是依法治校,办学规范发挥示范作用。一是依法依规招生。无违规收费情况。开设课程、教学时数、教材征订符合规定。教师符合任职资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二是学校尊重和保护学生人格尊严和基本权利,无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学生平等享受学校提供的各种教育教学资源。三是学校与教职工按时签订聘用合同,合法、规范。保障教师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保障教师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和开展教学、科学研究等权利和工作条件。保障教职员工在职务(职称)评聘、继续教育、奖惩考核等方面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四是凡涉及学校师生利益的重大事项,涉及资产采购、学校预算、决算等按照规定应当公开的事项学校都在指定范围公开,接受监督。建立健全校务信息公开的工作体制,明确公开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公开及时、全面、准确。五是信访、调解、申诉等校内纠纷解决机制健全,教职工和学生的申诉渠道畅通;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接待师生申诉和处理校内纠纷。六是有专门负责校园安全的机构及人员,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教育常态化,每月第一周周三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校园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六是积极落实青少年普法教育,普法教育深入人心。落实由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印发《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通过我是小法官、法治进校园等一系列法治教育活动,激起他们的时代责任感和遵纪守法的强烈意识。充分利用班、校会、升旗仪式、专题讲座、墙报、板报、宣传栏、橱窗、参观和演练等方式,采取多种途径和方法开展法治教育。每年开展至少2次以案释法、校长讲法、法治报告会以此深化法律进学校。加强与家庭的联系,通过家校联合,配合学校进行法治教育。加强综合治理工作和警校联系,以小组的形式组织学生深入社区学习宣传法律知识。
【特点和效果】
一是教师队伍的法治意识不断增强。通过法治基地建设活动,教师干部广泛学习有关法律知识,积极参加各类法治培训,不断丰富法律知识储备,法治意识不断增强,提高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更好地配合学校的依法治校工作。
二是依法规范办学,保障师生在校各项权益。学校依法制定章程和各项制度,全面保障师生在校受到法律保护。保证依法公平、公正、公开处理在校期间发生的任何问题,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发挥制度作用,让师生在学校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三是发挥依法治校示范校作用,提升普法宣传效果。由于学校领导在法治教育方面对师生常抓不懈,自2004年建校以来,武清区杨村第八小学学生和教师的犯罪率为零,无任何重大事故发生。2017年学校被评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2019年被评为天津市依法治校示范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