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视野所及的各类有形的载体都是开展法治宣传的有效阵地。走进李沧区大枣园社区,与优美整洁的社区环境一同映入眼帘的是别具一格的法治文化长廊、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栏、朗朗上口的法治宣传标语、图文并茂的法治小故事,由内而外散发出浓厚的法治文化气息。印有法治创建宣传标语和口号的长凳座椅,为社区居民提供了休闲便利,社区里的老年人感慨说:“这些普法小故事真能让我们学到大道理呢!”自普法元素“满视野”活动开展以来,青岛市共新建、扩建法治文化公园(广场)109个,打造普法一条街207条,设立法治宣传栏5000余个,极大便利了市民见法学法和日常生活。

青岛市开展普法元素“满视野”活动 书写法治文化建设新篇章

【重点宣传内容】

(一)全面部署厚植城市法治元素。法律知识的广泛宣传、法治元素的普遍覆盖、法治氛围的全面营造是形成法治观念、提升法治意识的重要举措。多年来,法治宣传栏、法治文化墙、法治宣传一条街等普法阵地,拉近了法律与群众的距离,将法律知识以通俗易懂的方式,潜移默化地融入到群众生产生活之中,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市第十二次党代会要求,弘扬法治精神,熔铸法治社会,厚植城市法治元素,让法治成为重要的城市“基因”。青岛市下发《关于开展普法元素“满视野”活动的通知》以来,在全市广泛开展了普法元素满视野活动。通过本次活动,进一步整合各方资源,加大法治元素的投放力度,开拓法治宣传阵地,坚持服务群众、贴近身边、融入生活的原则,织密普法网络,逐步实现普法元素“满视野”的视觉冲击,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宣传教育的新期待和新需求,在法治文化的熏陶下逐步培养法治精神。

(二)规范建设法治文化公园。普法元素“满视野”活动开展过程中,青岛市注重把法治元素融入城乡建设规划设计,依托城市公共活动场所,利用自然、人文旅游资源和民间艺术形式,建设一批具有地方人文特色的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打造一批宜居休闲的法治文化广场,力求一地一品、一地多品、各具特色。通过在法治文化公园、广场增设石刻雕塑、法治文化长廊、普法凉亭、普法宣传牌、草坪牌、电子显示屏等具体的物化载体,把法治元素融入到景观环境中,不仅相得益彰,美化自然,更为群众创造舒适的学法环境,使其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熏陶。一年来,市南区漳州路社区法治文化公园、城阳区民生公园、平度市现河公园、崂山区“环崂山100里法治文化宣传带”等法治文化景观先后建成。

(三)逐步升级“普法一条街”。青岛市结合城乡建设规划、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以及美丽乡村建设,逐步改造升级“普法一条街”。一方面增强画面美感、亲近感,提高观赏性,另一方面,丰富宣传内容,改进宣传方式,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案例形式,配以图文并茂的解说,深入浅出,宣传普及关系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的老年人权益保障、婚姻家庭、财产继承、劳动合同等法律常识,真正打造法治宣传惠民工程。李沧区大枣园社区、崂山区牟家社区等社区在法治文化长廊两侧悬挂法治标语、法治小故事,增强学法的趣味性;即墨市服装贸易大道和服装批发市场、小商品城利用普法灯箱、普法广告牌,营造诚信经营、合法交易的法治氛围。

(四)创新打造法治流动景观。公共交通具有覆盖面广、流动性强、亲民度高的特点,青岛市不断探索将地铁、公交车打造成普法宣传的“课堂”,使群众在出行的同时与法相伴,逐步增强法治观念。一方面在地铁站、公交车站设立法治宣传广告灯箱,营造满视野的视觉效果,有效吸引过往乘客的目光,另一方面在地铁、公交车移动电视上循环播放朗朗上口、贴近群众的法治标语、法治小故事、法治动漫视频,提醒过往乘客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并经由乘客带往四面八方,彰显法治为平安前行护航的理念。2017年7月1日,青岛市首批地铁法治宣传公益广告亮相地铁3号线市南区各主要站点,中山公园地铁站建成法治宣传品牌专区,为全市法治元素“满视野”活动增添新的亮点。城阳区、黄岛区筛选热门公交线路开通普法专线,打造公交移动法治宣传风景线。市公积金中心在100辆公交车上分三次投放了法规宣传片,对住房公积金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有效的宣传。

(五)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参与。“七五”普法以来,青岛市根据“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调动社会力量踊跃参与法治宣传。凡是有独立办公场所的,在办公地显要位置开辟与业务职能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栏,定期更换宣传内容,设有大型广告屏或LED电子屏的,每天滚动播放相关法律知识;无独立办公场所的,要在公园、车站、集贸市场等人群集中场所定期播放公益法治宣传片、设置公益法治宣传广告,利用板报、墙报、橱窗、标语等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在青岛八大峡广场打造国土房管法治宣传阵地,开展“国土房管法律知识搬运工、宣传员”活动,免费为过往行人提供法律咨询,发放法治宣传材料。

【活动特点和效果】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青岛市通过普法元素“满视野”活动,构筑多维普法网络,强化法治元素全方位、立体式熏染,培育具有青岛市特色的法治文化。

一是积极探索法治宣传阵地市场化运作,利用商业楼宇、银行、社区等公共场所视频媒体、公寓电梯平面媒体、户外大型LED彩屏媒体,定期播放法治专题片,推广法治宣传语。

二是拓宽公共传媒阵地,联系青岛电视台、青岛广播电视台、青岛晚报等媒体,在做好“真情调节”“新说法”“丁一说法”三个节目的基础上,开展“法治宣传进社区 丁一说法面对面”、“法治动漫、微视频有奖征集”、普法调研问卷等活动,努力做到电视上有影,广播上有声,报纸上有文,社会上有活动,让法治元素入眼入脑入心。

三是积极探索互联网普法,优化改良“青岛普法”微信公众号,增加以案释法、学法考法内容。市普法办专门设计、印刷、张贴印有“青岛普法微信公众号”的普法海报,在全市大力推广,本年度共发布普法微信近200期,粉丝超过万人。

四是开辟法治文艺阵地,深入挖掘本土文化资源,创作和推广一批反映时代精神、富有地方特色、形式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话剧、地方戏。黄岛区、莱西市等区市先后成立了专业普法剧团,定期深入街道社区、乡间地头开展法治演出。青岛市逐渐构筑起一套零距离、全覆盖的立体多维阵地体系,让群众在“举手投足”间就能感受到法治元素的魅力,领略到法治文化的滋养,使法治信仰和法治精神永植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