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枣庄市《民法典》百人宣讲团 开启“订单式”宣讲新模式

民法典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为满足全市多层次、个性化的民法典学习需求,让不同职业、不同年龄、不同需求的干部群众学习、走进这部法律。枣庄市成立《民法典》百人宣讲团,宣讲团成员由枣庄市政法机关、党校、高等院校以及律师协会等单位和部门审核推荐的干部、法官、检察官、律师等实务人员和专家学者100人组成,通过开展民法典“十进”活动,采取“订单式”宣讲和主动宣讲相结合的方式,向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等重点群体开展民法典宣讲。

【重点宣传内容】

(一)精心组织,筑强队伍。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委决策部署,在全市掀起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热潮,更好推动全市贯彻实施《民法典》,7月份,枣庄市委依法治市办、枣庄市司法局、枣庄市普法办公室专门下发《关于推荐枣庄市〈民法典〉宣讲团成员的通知》,面向枣庄市政法机关、党校、高等院校以及律师协会等单位和部门择优推荐的干部、法官、检察官、律师等实务人员和专家学者100人,组成枣庄市《民法典》百人宣讲团,向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等重点群体,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编纂的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浅出地宣传民法典的重要意义、核心要义、主要内容,阐释解读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让全社会深入了解民法典、尊崇民法典、遵守民法典、运用民法典。

(二)合理安排,丰富形式。宣讲团成立之后,枣庄市邀请有关专家围绕民法典的重点内容,进行现场授课,全面提升百人宣讲团成员业务能力和宣讲效果;枣庄市普法办公室还按照宣传团成员擅长宣传领域、适用的年龄群体、单位类别等进行了分门别类的划分,便于结合各行业各部门各领域特点,针对不同受众群体开展民法典“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进景区、进网络、进宗教场所、进家庭、进军营”的“十进”活动;此外,宣讲团成员还会通过巡回讲座、在线普法等多种方式,开展宣讲民法典工作,在全市持续掀起《民法典》学习宣传热潮,让全社会逐步了解民法典、尊崇民法典、遵守民法典,运用民法典,进一步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学习宣传民法典的浓厚氛围。

(三)按需点单,精准配送。为切实做好民法典宣讲工作,8月,枣庄市通过办公系统、网络和新媒体下发《关于成立枣庄市《民法典》百人宣讲团的通知》,《通知》内附有百人宣讲团成员信息、《宣讲活动需求单》和《宣讲活动反馈单》,号召各单位、部门通过电话预约、邮件预约等多种方式“预约点单”。各单位、各部门可以结合本部门本领域学法需求与学法受众,由需求单位填写《宣讲活动需求单》,提前与枣庄市普法办公室联系发出“订单”需求,“需要什么就点什么”;“派单”到相应的宣讲团成员,宣讲团成员根据“派单”开展宣讲。需求单位不知道该预约什么课程的,枣庄市普法办将根据各单位学法需求及宣讲团成员擅长宣讲领域、适用群体等,对各单位学法菜单的选取进行合理化指引,合理分配宣讲资源,从而实现“适合什么就提供什么”、“需要什么就培训什么”,让广大干部群众从“被动接受”转化为“主动学习”,按需普法,避免“讲什么听什么”的填鸭式学法,切实提高了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宣讲结束后,需求单位要填写《宣讲活动反馈单》对宣讲人的宣讲活动进行评价。

【活动特点和效果】

枣庄市《民法典》百人宣讲团成立以来,已有83家机关单位、企业、社区等联系“下单”,切实提升了全市民法典宣传教育的精准度和实效性。下一步,枣庄市普法办公室将继续立足干部群众学法用法需求,用好《民法典》百人宣讲团队伍,切实抓好民法典学习宣传,进一步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和习惯,营造良好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