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长哨营满族乡开展“《民法典》来了”系列宣传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泛开展《民法典》宣传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民法典》更好更快地实施,长哨营满族乡组织开展“《民法典》来了”系列宣传活动。针对不同普法对象,工作人员通过悬挂横幅、法治讲座、绘制漫画、拍摄普法小视频、推送微信图文等形式,有针对性的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受众达5000人次。

【重点宣传内容】

(一)《民法典》进机关。为增强国家机关干部法治意识,让每一位机关干部都了解熟悉《民法典》,长哨营满族乡将《民法典》作为近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8月3日邀请怀柔区人民法院汤河口法庭庭长陶杰开展《民法典》培训会,通过解读重点法条,结合案例细致讲述《民法典》中关于物权编、合同编等各个方面的法律法规,重点围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要严格把控职务行为和民事行为的范围和界限。在履职过程中不仅要严格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更要保障群众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让与会人员对《民法典》有了更全面、更准确、更深刻的理解。

(二)《民法典》进军营。为切实加强官兵法治意识,进一步服务军队法治建设,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服务拥军职能。“八一”建军节,长哨营满族乡深入辖区部队,开展以《民法典》学习宣传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法律维权活动。授课律师围绕《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第一百八十五条: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重点讲解《民法典》对见义勇为者、英烈名誉方面的保护,此外还结合官兵需求对“头顶上的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问题积极互动,结合工作职能让官兵掌握遇事找法和申请法律援助的途径,取得良好的效果。

(三)《民法典》进学校。为加强青少年民法典学习教育。长哨营满族乡开展2场《民法典》进校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将法治宣传与青少年认知能力紧密结合,重点围绕《民法典》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二十条: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通过PPT图文展示、发放《民法典》漫画、我画《民法典》等互动性、趣味性较强的方式,带领学生们认识“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民法典》,区分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效、有效、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等抽象概念,增强青少年对《民法典》的客观认识。

(四)《民法典》进乡村。为了让辖区村民深入了解《民法典》的重要意义,切身感受《民法典》对每个人的法律保护。7月至8月,长哨营满族乡陆续在辖区内各村开展“普法进乡村—律师‘典’亮百姓生活”主题活动。《民法典》覆盖人们生老病死、活衣食住行、生产经营、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村居公益律师重点对婚姻家庭的“离婚冷静期”、“子女抚养权”、“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侵权纠纷中“宠物犬咬人该怎么办”、新增用益物权“居住权”等问题,与村民分享和生活息息相关相关条文。此次主题活动由律师将《民法典》知识和法律服务送到村民朋友们的“家门口”,教育引导村民养成良好的法治思维和行为方式,遵循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信原则、绿色原则、公序良俗原则开展民事行为活动。

【活动特点和效果】

一是宣传活动主旨鲜明。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长哨营满族乡“《民法典》来了”系列宣传活动,充分展示《民法典》在保护权益、服务社会等方面的重大意义,旨在让每一位辖区群众都能清晰透彻地了解民法典,提升群众对《民法典》的知晓率和认知度。

二是宣传方式丰富多彩。宣传活动采取“线上+线下”齐发力模式,开展分众化、差异化、互动化《民法典》宣传教育。组织村居公益律师、普法志愿者深入各村,通过《民法典》专题培训,律师面对面解疑答惑,发放《民法典》读本、小漫画、宣传手册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依托法治公园、 各村法治宣传橱窗等宣传阵地,畅通民法典普法宣传“最后一米”。利用“满乡长哨营”、“怀柔普法”等微信公众号及时推出2期法治微视频《晓明与民法典》和以案释法文章,扩大《民法典》宣传范围,为系列活动的顺利开展营造浓烈宣传氛围。

三是宣传工作成效显著。按照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创新宣传形式,有序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使《民法典》融入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有效地引导辖区居民养成遇事找法的习惯,提升解决问题靠法的能力,推动形成学习宣传《民法典》热潮,为辖区依法治理和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