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铜陵市司法局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2020年春节期间,全国多个地区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确诊病例与日俱增,形势十分严峻,防控工作刻不容缓。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大事。

疫情防控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战时状态”更需要严明的“战时纪律”。根据《安徽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安徽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结合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安徽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24日决定,启动安徽省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省、市、县相继部署疫情防控工作,铜陵市司法局、市法宣办按照上级要求,全力投入到防控疫情工作中来,对疫情的发展情况进行各方面的防控宣传,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当前防控工作有关法律知识宣传解读工作的通知》《关于防控疫情法治宣传中加强案例报送工作的通知》以及《关于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的启事》,动员部署各地各单位积极参与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工作,重点做好传全国普法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当前防控工作有关法律知识问答》的宣传发布、宣传解读和案例宣传。

【重点宣传内容】

(一)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

强化线上宣传,运用好新媒体多样化,积极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宣传。自2020年1月15日起,市法宣办通过“铜陵普法”微博、“铜陵法治宣传教育”微信公众号以及铜陵司法行政官网累计发布疫情防控信息、案例及法律科普等500篇,累计阅读量达30万次以上。除此之外,铜陵市司法局出台了《关于为中小微企业应对肺炎疫情共渡难关提供法律服务的实施细则》,为企业提供“点单式”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

线下宣传绝不松懈。针对重点区域、单位、人群,着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市司法局全体党员起到带头作用,主动参与社区疫情防控志愿者工作,宣传疫情防控法律知识。铜陵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法宣办、市民营经济促进局等多部门线下联合开展“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先后到访铜陵有色集团金冠铜业公司、安徽圣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发放疫情防控宣传资料。

(二)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

市法宣办结合防控疫情工作相关要求,主动向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应急指挥部报告,协调市委宣传部、市外宣办(新闻办)等相关部门,通过铜陵日报、铜陵广播电视台、铜陵新闻网、铜陵网络台、铜陵发布等普法载体,广泛宣传解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当前防控工作有关法律知识问答》23问等相关法律知识。市文联、市艺术家协会等社会团体创作了散文、诗歌、曲艺、舞蹈、漫画、剪纸等多种形式的法治文化(文艺)作品,通过新媒体向社会发布,讴歌英雄,鼓舞斗志。

(三)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工作责任制

市法宣办组织各责任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督促、指导、协调市卫健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围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食品卫生安全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价格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大普法力度。市人社局对疫情期间复工复产中的劳动用工、劳动关系、工资待遇、社保缴费推迟等问题依法给予解答,尽快缓解我市企业资金困难,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健全就业扶持政策。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转变司法服务模式,开展“云端”审判,引导当事人通过“云上法庭”平台进行诉讼活动,做到“线上审案”与疫情防控两不误。开发区分局联合安徽创元律师事务所,围绕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工作编印《法律服务指引》500册,通过律师“巡诊”活动将《指引》赠送到园区企业,为企业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提供参考。

【活动特点和效果】

此次“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活动,在省司法厅、省法宣办的指导下,铜陵市司法局、市法宣办积极做好疫情防控法律知识宣传工作,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主要通过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互联网、微信和QQ工作群等新媒体平台传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手册和相关法律法规。回应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正面引导舆情,消除群众恐慌,提高群众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配合意识。

自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以来,利用“铜陵市法治宣传教育”微信公众号累计推送信息“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典型案例18篇;法治动漫、微视频10篇。相关微博249篇,微信210篇,网站41篇,浏览点击量过30万。

市法宣办《关于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的启事》一经发布,各方积极参与,投稿众多,市公安局等部门制作疫情防控法治微视频,宣传效果显著。市公安局《对不起,但我还在你身边!》被新华社采用推广,《抗击疫情,致敬每一位坚守在战疫岗位中的你!》被广泛传播转载,郊区宣传部《山河无恙盛世如愿》等多部优秀作品上报至省法宣办。

选取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增强法治宣传实效。疫情期间,枞阳县人民法院隔空审判县域首起疫情防控期间妨害公务案件,这是该院判处的县域首例妨碍疫情防控工作的案件。2月13日,枞阳县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疫情期间假借销售防疫用品名义实施诈骗案件,当庭判处张某东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同时责令其退赔违法所得。据悉,该案系全省首例宣判的跨域利用疫情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铜陵市人民检察院审理了张某某假借防疫物资实施诈骗案和疏某某妨害公务案,充分展现检察机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决心,为疫情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法治和社会环境。枞阳县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在防疫期间以销售口罩为由骗取被害人钱财的诈骗案件。通过普法新媒体广泛征集发布各部门疫情防控典型执法案例,全面凝聚合力,对社会公众起到了教育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