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近年来,邳州市司法局主动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探索“扶贫管家”工作模式,将法律扶贫工作纳入司法行政工作重点,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分管领导,明确牵头科室、协作科室,科学制定“路线图”和“时间表”,将法律扶贫工作做实、做细、做精。

邳州市司法局法律扶贫打头阵 精准帮扶惠民生

【重点宣传内容】

(一)“重点式”服务建设。一是人员下沉。配优配强贫困村法律顾问,推行“1+X”法律顾问服务模式,调动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全部资源,对贫困村法律事务进行“集中会诊”。二是资金下沉。坚持“因地制宜、资源融合”的原则,重点推进贫困村司法行政服务站建设,制作法律扶贫“明白卡”,发放到户,公示法律帮扶的范围和联系方式,方便贫困户申请法律服务。三是管理下沉。完善干警下访、帮扶日志、定期回访等密切联系基层和群众的制度。完善“法润民生群”工作制度,规范民生群服务,打造老百姓身边的“24小时法律顾问”。

(二)“贴身式”扶贫管家。一是锁定贫困户。组织开展一次特困户法律需求调研,对需要帮扶的特困户配备“家庭律师”。按照自愿原则,“家庭律师”根据特困户法律需求,与特困户签订家庭律师服务协议书。二是对接贫困村。对贫困村产业发展、集体资产处理、生产经营合同签订和农村扶贫拆迁安置等重大村务进行法律把关、监督,将一些合情不合法的条款,通过《法律意见书》进行提醒。三是护航扶贫项目。实施“100%法律护航扶贫项目”活动,在扶贫项目的规划、招投标及建设中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分析项目合同,编写《合同风险提示书》,提供岗位法律规范及要求。开展定期不定期的项目视察和服务。

(三)“便捷式”法律援助。开通“法律援助直通车”将建档立卡贫困户逐步纳入法律援助潜在受援者信息库,实施精准法律援助,只需确认精准扶贫户身份,即可直接进入援助程序,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户法律援助做到“能援必援”“能援优援”。在贫困村建立法律援助联系点,选聘1-2名村两委干部、调解员、大学生村官等担任联络员,负责所在村的法律援助宣传、联系受援对象、指导申请法律援助等工作,最大限度地满足农村困难群众对法律援助的需求。

(四)“促膝式”纠纷调解。深化贫困村开展常态化、全覆盖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为贫困村配备兼职人民调解员67人。依托村人民调解组织每月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坚持日常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重要节点滚动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常见多发的山林土地、邻里、婚姻家庭、财产分割、人身伤害等矛盾纠纷的排查,按照“事前预防、事中反应、事后研判”的原则,有效化解精准扶贫政策和扶贫项目在贫困村落地推进过程中发生的矛盾纠纷。2017年底以来,累计排查化解涉贫矛盾纠纷21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100%。

(五)“家常式”普法宣传。深入贫困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做好三农、扶贫帮扶等政策和农村生产生活中常用法律知识的宣讲。开展经常性“法律进乡村”活动,结合宣传节点,前往贫困村开展“三下乡”“以案说法”“法治电影放映”“法治文艺演出”等形式多样、群众性强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宣讲《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环境保护法》等与农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定期对贫困村干部和工作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提高他们依法办事能力和水平。2017年底以来,共发放宣传材料5万余份,讲法97场次,举办村两委干部培训班63场次,现场解答咨询3256人。

(六)“亲情式”温暖帮扶。对贫困人口中的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积极协调落实社会帮扶、就业扶持和社会保险等政策。创新社会组织参与特殊人群帮扶工作机制,按照每月至少联系1次的要求与帮扶对象开展经常性的联系帮扶活动,为社区服刑人员和安置帮教对象提供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做到教育引导早跟上、不良苗头早发现、不良倾向早控制。该局投资近30万元在八义集司法所建立“法律扶贫·帮扶基地”,对特困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在没有找到工作之前,在帮扶基地打工,维持基本日常生活。

【活动特点和效果】

一是健全村级法律服务平台。依托乡镇(街道)司法所,加强村级司法行政服务站建设。按照“一村一档、一户一卡”的原则,了解和掌握贫困户法律需求。制作法律扶贫“明白卡”,分发到每一户贫困户。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法律需求情况梳理建档实现100%。

二是加强扶贫法治思维培植。深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对贫困村和非贫困村的贫困户的法治宣传到户率达到100%。各司法所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到各贫困村集中法治宣传,宣传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生保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精准扶贫相关政策。开展农村实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为每个贫困村培养3-5名“法律明白人”。在贫困村通过配备法治书屋、设立法律图书角、建立固定法治宣传栏等方式,重点做好精准扶贫户法治宣传。

三是优化扶贫攻坚法律服务。实现贫困村法律顾问覆盖率达100%,并提供无偿公益服务。进一步降低对精准扶贫户法律援助的门槛,实现法律援助贫困户能援必援,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对贫困村和贫困户申办公证事项减免相关费用,提供便利、高效、快捷的公证服务,对扶贫领域的资金使用、项目实施、招商引资、公益活动开通公证“绿色通道”。

四是强化涉贫矛盾纠纷调处。加强贫困村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结合贫困村矛盾纠纷的主要类型和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健全贫困地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采取访民意、听民声的方式,及时排查化解农村发展过程中突出的山林土地、合同、就业就医等纠纷。进一步发挥律师专业优势、身份优势,积极组织律师参与贫困村矛盾纠纷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