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为引导辖区广大村民深入了解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的法律知识,促进疫情防控工作依法有序开展,明义司法所决定在疫情期间开展法治宣传系列活动。一是通过发放法律知识宣传传单、资料、手册,同时挨家挨户为村民讲解防疫小知识,加强自我保护防范意识,做到疫情防控期间法治宣传不缺位。二是特别宣传防范疫情传播的重要性,严禁瞒报、漏报、迟报、网上传播谣言、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其追究法律责任,广大村民要严格遵守各项规定相互监督,谎报疫情或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行为的,对拒不遵守的,将依法严肃处理。三是通过网络信息化手段向群众宣传提醒其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勤消毒、尽量足不出户、户外要戴口罩,坚决避免参加亲朋好友聚会等人员密集活动场所,积极营造良好的防控工作氛围。此次活动抽调法治宣传员2名,发放相关宣传资料、宣传手册500余份,疫情自我防范手册300余份,接受了群众电话、微信等咨询50余次。

【重点宣传内容】
(一)坚持正确引导,加强普法宣传教育、疫情防控专项工作部署。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三部分:一是从乡村干部入手,带头学法守法。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众志成城筑牢疫情防控防线。二是深入百姓家中,增强群众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普及村民对法治的认知性、掌握性、了解性,精心准备,送达下乡,精准普法让法治宣讲接地气、顺民意、暖民心,加强指导,成效显著,特色鲜明,群众百姓接受度高,了解掌握能力加强。三是统筹协调乡镇政府疫情防控工作,贯彻落实上级乡镇党委有关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对疫情期间广大群众了解相关的信息和情况,自我居家防范意识等都有所加强,充分体现了此次下乡宣传对村民群众影响力极大,自我保护意识宣传的重要性。
(二)紧密结合百姓需求,深入讲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防范意识和自我防范措施。活动主要用普法宣传形式提高群众知法、守法、懂法的意识,明义司法所工作人员主要围绕疫情防控基本法律知识、疫情防控中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疫情中常见法律问题,相关的案例分析和疫情期间防控工作等方面进行了解读,内容涉及《法律援助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案例材料,并通过面对面的形式为村民解答相关法律知识。
(三)利用多种媒体扩大普法覆盖面。按照“非接触”工作要求,抛弃大街小巷集中宣传和集中讲解法律知识,通过村民微信群、村小喇叭等方式大力开展以《疫情防控知识》《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发布了疫情防控期间法律服务、法律宣传其中针对性地提出了加强村居法律顾问微信群实效化运作,开展法规宣传和法律咨询,针对高频法律热点进行预先研判指导,引导群众依法支持疫情防控。通过让村民了解掌握手机操作下载健康小程序扫二维码、易登记、微信公众号、疫情防范小手册,倡导群众村民在家利用新闻媒体平台了解宣传疫情防控法律知识,法律相通告和政策解读。利用各村早晚广播进行对《新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活动,群众纷纷表示通过此次挨家挨户普法宣传活动,学习到了贴近生活的法律知识常识,引导群众科学认识,理性应对疫情。
(四)通过一问一答宣传疫情相关法律法规。(1)疫情期间散布谣言,造谣生事将会收到什么处罚?答:《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网上发布信息、言论应遵守法律法规,对于编造、传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警方将依法查处,绝不姑息。希望广大网民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建和谐清朗的网络空间。(2)辱骂、推扯殴打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将会受到什么处罚?答:《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当前,全国上下正在全力以赴推进疫情防控阻击战,为了切实强化社会管理,公安机关会依法对“故意逃避、恶意阻挠、暴力抗拒等方式拒不配合防疫、检测、检疫、强制隔离、留观治疗”等违法犯罪行为予以严厉打击。(3)在疫情防控期间不服从管理聚集打麻将将会受到什么处罚?答:《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所有人员应主动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对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的,根据其违法情节严重程度,终将受到法律制裁。
【活动特点和效果】
新冠肺炎疫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在我国发生的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一次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此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通过积极开展防控疫情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生态环境保护、公共卫生法律法规和科学常识,提高了广大群众自我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树立战胜疫情的防控信心。
一是增强群众以案说法、以案宣法、以案普法的有效性。关于疫情期间普法宣传挨家挨户为主题宣传活动,将法治宣传做到群众身边,群众家里,群众心里,确保工作实效,受到乡党委领导和司法局领导的高度重视,此次这次特殊普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到家宣传、利用网络提高疫情防控法律知识和知晓率,群众咨询的方式进行宣传,始终坚持组织全面周密、科学有序推进。
二是宣传的同时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坚持每月一次矛盾纠纷摸排,及时发现苗头性纠纷,防患于未然。针对一些村民对防控措施不理解、不支持、闹情绪等实际,及时向村民详细讲解疫情防控知识,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开展在线法治宣传服务等方式,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更有效、更贴心、更便捷,有温度的法律宣传服务,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有力促进了疫情防控期间的社会和谐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