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是玉林市兴业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全面深入推进法治工商建设、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而开展的全县性创建活动。活动从2015年3月开始,目标是:紧紧围绕全面建设法治工商的目标要求,通过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和推广,进一步规范全系统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不断提升全系统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任务措施】
(一)制定方案,明确创建目标和要求
活动伊始,县工商局就制定了《兴业县工商局“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实施方案》,明确了活动的目标和任务。随后,制定了《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目标考核标准》,详细列明了每项考核内容的具体要求和标准,细化综合评议的尺度和要点,明确了创建活动的重点内容和考核方法。要求全县工商系统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深入动员,广泛宣传,及时结合各镇实际开展创建工作。
(二)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提高法治思维和法治水平
健全会前学法制度,认真落实《兴业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会会前学纪制度》,突出抓好《行政处罚法》《商标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广告法》等新法新规的学习培训。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切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等工作的能力。
(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强化行政执法管理
完善执法制度。全面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探索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建立依法行政考核评价体系。严把案件质量审查关。把好内部程序关,确保及时立、结、销案,杜绝从发现案源到立案之间的时间间隔过长,无正当理由超期结案的现象。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加强行政处罚的个案案卷制作、归档工作的检查和指导,通过案卷评查、执法检查、行政复议等工作,及时纠正执法偏差。同时,推进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四)深入推进普法宣传工作,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制定实施“七五”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深入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坚持开展各项普法宣传活动,营造行政相对人遵守工商法规,依法维权的良好氛围。制定好年度普法计划,结合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普法宣传;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知识产权保护日、“12·4”法治宣传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推进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等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微信、微博、手机短信、网络等在普法中的带动作用,加大“法治工商”建设及工商业务的宣传广度、深度。坚持周五“学法日”制度,通过邀请专家授课和举办讲座等方式强化学习,及时更新干部知识库,不断提高执法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1.切实加强消费者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解决消费纠纷中的作用,各单位务必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履职。定期开展投诉举报和消费维权情况自查,主要检查:一是对投诉举报是否及时受理,对不予受理的是否依法告知,转办、分办是否按规定告知投诉举报人;二是是否依法及时履行职责,是否存在应当履行而不履行或拖延履行职责的情形;三是处理申诉举报事项的情况和结果是否有工作记录并归档备查;四是有关文书制作和使用是否规范。
2.充分运用行政调解、和解的手段,化解行政、消费争议。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在调解过程中灵活运用行政调解的手段或者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方式,解决行政、消费争议。
3.积极践行行政指导制度,充分发挥行政指导在行政管理中的作用,实现和谐监管。严格按照行政指导的原则、范围、方式、形式、程序、监督与救济等开展行政指导。
4.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妥善处理来信来访。要保证信访渠道畅通,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间要求做好信访事项的受理、办理、答复、督办、复查、复核等各环节工作,并严格落实信访法律责任。
【特点和效果】
通过工商行政系统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全系统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水平得到明显提高,行政决策机制和程序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执法效能进一步提升,营造出法治工商的良好氛围。
(一)健全的方案和机制是开展“依法行政”活动的重要保证
兴业县工商局制定了《兴业县工商局“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实施方案》印发,进一步明确了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工作任务,要求将创建活动贯穿于“七五”普法工作全过程,贯穿于工商行政执法的全过程,全面部署,抓出成效。
(二)坚持不懈地加强干部法治教育是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基础工程
在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中,兴业县工商局始终把干部法治教育作为最根本的任务,着力提高干部队伍整体法律素质,努力使每一名干部都能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意识不断增强,监管执法的能力不断提高,为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坚持与业务工作相结合是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有效手段
兴业县工商局始终把法治宣传教育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坚持把“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与队伍建设、内部管理、注册登记、市场监管、执法办案、消费维权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干部素质,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管理水平,优化服务意识,发挥法律教育和引导的作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用实际行动维护法律尊严,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理,促进社会和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