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长春市双阳区鲁家村坐落在长清公路28公里处,地处长春市双阳经济开发区中心地段。面积15平方公里,全村765户、人口2894人,辖15个村民小组,11个自然屯,全年集体经济收入36.75万元, 全村劳动力1530人,人均收入达到1万元以上。在长春双阳经济开发区(双营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鲁家村通过健全民主自治组织、规范民主选举、夯实民主管理、强化民主监督、深化法治宣传教育等多种途径,极大地增强了干部群众的民主法治意识,形成了各项工作民主化、法治化和规范化的良好局面。近年来,鲁家村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为契机,积极开展群众工作,改善基础条件,带领村民谋求发展,增收致富,实现了基层法治化管理水平提高、民族团结和谐、经济持续发展的局面。2012年鲁家村被吉林省司法厅确定为第五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近年来,鲁家村先后获得长春市综治维稳工作站先进单位,双阳区“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2015年度吉林省美丽乡村等荣誉称号。

【任务措施】
一、健全组织机构、规章制度,促进基层民主管理制度化
(一)建章立制,夯实民主基础。结合自身实际,鲁家村不断规范民主管理制度,依据《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一套健全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同时在民主选举、民主评议、民主决策等方面都切实做到按制度按规章办事。
(二)民主选举,扩大基层民主。2016年,鲁家村采取公开、公平竞争的民主原则,依法换届选举:一是按照民主程序,依法推选出由5人或7人组成的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实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二是根据选民资格条件,对选民进行登记,并向村民予以公布。三是推选村民代表,按照每5户至15户推选1人的标准确定,村民代表产生后,向村民予以公布。四是候选人提名按照关于村“三委”成员候选人的资格条件和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候选人的差额比例进行提名投票选举正式候选人。五是正式投票选举,先“海选”候选人,确定候选人后,再投票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选举委员会在选举日或选举日前,组织候选人集体与村民见面,进行竞职演讲。投票结束后,公开唱票、计票,选举结果当场公布,并向当选者颁发省民政厅统一印制的《村民委员会成员当选证书》,依法认定。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选举程序直选产生村委会干部,这些干部都有着相对广泛和扎实的群众基础与社会基础,在群众中有着较强的号召力和影响力,为民主管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完善民主决策制度,实现村民自治。鲁家村始终坚持民主决策制度及程序,对涉及到本村政治、经济、文化和事关村民根本利益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等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先组织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听取意见和建议,经过村党委研究,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形成决议后再予以实施。
二、强化普法依法治理,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范化
(一)完善依法治村领导小组。建立了由村主要领导负责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职责,完善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切实发挥领导小组在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中的领导作用。
(二)深入开展基层综合治理。建立了鲁家村综治中心、法律服务工作室,实现专项治理经常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善,有效防范化解影响社会安定的问题,社会治安良好。
(三)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主要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采用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村“三委”成员定期参加法治培训,带头依法办事,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解决各种矛盾问题。二是加强普法宣传阵地建设,设立法治宣传专栏,定期宣传与村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案例;建立村民法律夜校,坚持定期上法律辅导课,针对村民实际情况,有的放矢地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在书籍阅览室配置法律图书,免费对村民开放。并根据形势和村民需要,经常性的开展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和法治文艺活动,提高村民的法律素质。三是强化普法宣传教育队伍建设,依托村内的“法律明白人”建立起一支村级法律宣传志愿者小分队,并定期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为确保一方平安、维护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
三、建立和完善民主监督制度,推动村务管理透明化
(一)坚持落实评议会制度。为更好地推进民主自治,定期组织向村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接受评议。
(二)实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进一步调动村民参与管理的积极性。村设立有公开栏,村务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事项及时公开,并接受村民查询。
(三)实行定期审计和定期公开,确保村民对村社财政情况的知晓度。村务和财务公开制度落实,使村民对关乎自己切身利益的大事清楚放心,也提高了村务法治化管理水平。
【特点和效果】
近年来,鲁家村不断拓展村民增收致富渠道,各项产业多元化,被征地农户以进厂务工为主,务工人员人均年收入30000元,全村成立各种种植养殖合作社16个。同时积极推进服务民生工作,鲁家村新建水泥路9公里,已达到开发区以外农户全部户户通,建设文化广场2个,村文化大院1个、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通过开展依法治村、民主管理等各项工作,鲁家村无一人越级上访、无一例重大治安刑事案件,真正实现了大矛盾不出村,小矛盾不出社,全村经济健康平稳发展,村民安居乐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