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近年来,山西省长治市沁源县各级各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有力监督和支持下,认真执行县人大常委会作出的“七五”普法决议,精心组织,认真落实 “七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扎实抓好“2345”创建工程,努力营造健康、公正、有序、诚信的法治环境,用法治建设大成效有力地保障了全县经济的平稳发展和社会的安全稳定。
【任务措施】
(一)实施“两大创新”,深化法治宣传
1.创新构建宣传格局
一是县普法办与各单位签署联动宣传合作协议,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抓住“12·4”等重要节点,全县41个承担法治宣传教育职能单位全年不间断进行系列专场活动,发放宣传资料35万余份,免费解答咨询1.2万余人次。二是开展“扶贫攻坚送法下乡”和“精准扶贫与法同行”,编印《说法·做法·司法》、“七五”普法系列丛书下发至各乡镇政府、村委以及精准扶贫户;县司法局向沁源县唯一省级贫困村紫红村赠送了扶贫礼包,包括免费担任紫红村的常年法律顾问;每户免费发放一套《农村政策及适用法律法规大全》;为全村91户村民普发1000元的法律服务惠民卡,精准扶贫户增发200元。三是建成“综合服务平台”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服务双平台”成为社会公众了解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窗口、为民服务的“ATM”机,主动适应“互联网+”发展趋势,探索运用“服务双平台”,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大众。
2.创新打造宣传品牌
一是组建县法治文工团。县法治文工团深入到乡镇、农村、企业、学校、机关和单位用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方式进行普法,法治文艺专场演出共计300余场次。二是组建县“七五”普法讲师团。为认真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发挥普法讲师团在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沁源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整合沁源县各类专业人才,充分发挥骨干作用,共宣讲50余场。三是沁源县普法办、沁源县司法局联合沁源县太岳红军小学在“中镇说法”微信公众平台开办学法栏目,与陈赓红军小学联合创办“红领巾”学法平台,引导全县青少年掌握法律知识、树立法治意识、养成守法习惯。
(二)聚焦“三个优化”,增强宣教效果
1.优化组织载体
创建全省首家县级法治社会建设指导中心,传媒研发、案例教育、律师普法、法律书苑等11室功能齐全,作用明显,成为全县法治社会建设指导实践中枢,构建了法治建设管理的新模式。
2.优化信息化载体
建设无纸化考试平台、微博、法治动漫、法治短剧、微信平台、手机短信平台等信息化载体。全县6800余名公职人员每年参与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法治沁源微博发布741期,法治动漫制作179个,法治短剧编排33台,制作播出《与法同行》电视栏目245期,中镇说法微信平台阅读量达27.8万次,法治手机短信发送18万条。在县城的30余个小区、全县14个乡镇、150个行政村的LED显示屏,累计发送109条最新颁布的政策、法律法规和时事动态。
3.优化传统载体
建设具有沁源特色的法治文化集群。2017年,结合“认真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强力推进脱贫攻坚摘帽、争创全国法治先进县”的工作重点,历时3个月,投资125万元,在县城、各乡镇和全县100个农村打造具有沁源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实现了法治文化精神的有效传播。
建立沁源县法治教育基地。基地法治教育对象为全县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和中小学生,地点在沁源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和沁源县司法局(法治社会建设指导中心、社区服刑人员管教中心、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应急指挥中心),形式有庭审旁听、参观设施,观看专题片、模拟法庭,模拟刑法执行宣告庭和公众开放日。通过法治教育活动,提高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提高了中小学生的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
(三)坚持“四个围绕”,维护社会稳定
1.围绕公共法律服务
全县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县法律顾问团定期在县规模以上企业,开展法律体检专项行动,先后出具法律体检报告25份,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90条、法律风险提示49条,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42件,涉及受益群众近万人。
2.围绕社会矛盾化解
县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和交通、环保等7个行业、调委会入住中心办公,14个乡镇、20个企业和260个村(社区)调委会。去年以来全县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466件。
3.围绕特殊人群监管
建成全省面积最大、功能最全的社区矫正中心,全省首家引入“电子手铐”,建成“矫正云”指挥管控系统,全省推广沁源特殊人群管理做法,全国126个县区到沁源参观学习。开展了113项对口法律服务,新建了5个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基地。283名刑满释放人员安置率达100%。
4.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
成立全省首家法律扶贫工作室,推出法律扶贫“肩并肩”活动,开展“十免费”惠民服务,累计向632户贫困户发放惠民服务金50余万元,为贫困户脱贫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四)实现“五个加强”,推进普治并举
1.加强组织保障
强化县委法治建设和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县委书记担任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县长为第一副组长,领导小组明确了职责分工。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各单位设立法治副职,各学校均设法治副校长,各企业设法治工作负责人,在全县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参与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制。
2.加强依法执政
认真执行征求意见、听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等程序,事关全县民生、发展的重大决策,及时提交县人大常委会讨论并作出决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3.加强依法行政
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许可项目、非行政许可项目全面完成省市缩成计划;健全了教育管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责任追究4大类65项工作制度;定期对全县行政执法机关开展政风行风评议。
4.加强公正司法
公、检、法、司着力健全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全面完成司法体制首轮改革,积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案件数量下降3.5%,实现公正文明执法。
5.加强民主法治
全县共创建省级依法治理示范单位3个;市级依法治理示范单位8个、示范乡镇2个、民主法治示范村13个;县级示范单位52个、民主法治示范村175个。254个行政村和6个社区全面实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
【特点和效果】
近年来,山西省长治市沁源县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任务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开展法治县创建工作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扎实开展法治县创建工作,促进了全县社会大局稳定和县域经济的发展。沁源县被司法部表彰为“2015年全国法治县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被中宣部、司法部表彰为“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沁源县司法局沁河司法所被表彰为全国模范司法所,2016年7月7日,作为山西省获此殊荣的唯一代表,受到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沁源县被司法部表彰为“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