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从2000年开始至今,坚持每年利用夏季一周时间,在鲅鱼圈区最大的群众活动场所——世纪广场,开展广场法治宣传周活动,历时18年。法治宣传周期间,集中开展专题法律授课、发放法律书籍、设立法律咨询台,现场解答过往群众法律问题,每年都突出一个宣传主题。18年来,法治宣传角活动逐步演变为法治宣传咨询周活动,参与单位由当初的2家律师事务所发展到目前的58家涉法单位,参与普法的法治工作者人员更是从10多人发展到如今的500余人,累计受益群众达15万余人次,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达20余万册,成为鲅鱼圈区广场文化月活动重要的组成部分,为广大人民群众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提升法律素养、强化依法维权意识,进而推进法治建设进程作出了贡献。

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坚持十八年开展广场普法活动

【重点宣传内容】

1、活动开展18年,每年都是如何开展的?是否都是相同的内容?

答:活动每年都要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民主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结合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确定法治宣传教育主题。如2000年成立鲅鱼圈法律角之初,就是以“法律伴随你我他”为主题,着重进行了基本法律常识的宣传,以《宪法》为中心,大力宣传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民法通则》概念性宣讲,结合案例帮助咨询百姓剖析《劳动法》、《婚姻法》和《合同法》等法律在生产、生活中的运用。在以后的历年活动中,随着时代的进步和人民群众对法律认知的提升,每年都有一个切合实际的主题去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例如以“学法、懂法、知法、用法”为主题,以 “弘扬法治精神,增强法制观念”为主题 “服务社会、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为主题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法律知识也是根据我区实际不断进行有针对的宣传,在我区大力开发建设之初,我们对《土地管理法》、《拆迁法》和《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以活动为契机,延伸到村街地头去解答百姓提出的相关法律问题。同时,还结合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去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消防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都被我们作为一个时期和阶段的重点开展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宣传。活动中专程邀请过区消防大队在活动现场宣传消防知识和消防演练;邀请交警大队的同志到校园宣讲《道路交通安全法》并和学生互动学习。我们活动不仅仅局限于现场的解答、咨询和发放传单等单一的形式,而是以活动为契机不断开拓、延伸,以“法律六进”为指导,真正做到铺开来、走进去、有效果。现如今,根据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重点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教育,同时遴选出涉及百姓切身利益的各类法律法规进行专项宣传,同时结合互联网、新媒体的大力发展而诞生的网络诈骗等多种形式犯罪进行防范知识宣传。

2、这样阵地式的宣传是否有一定的局限性?

答:每一种宣传模式可能都有利有弊,这要看在一种模式下如何去拓展,我们每年在活动中对于现场咨询都做好相应的登记统计,摸排出哪个村或社区哪种法律需求比较多,就会采取法治讲堂、现场咨询等方式到村或社区进行近距离宣传解答,同时也会通过律师以案释法的方式更新我区公众号平台。比如在“七五”普法规划中,青少年作为普法重点对象,针对有效遏制青少年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问题,我们来到区职业中专,邀请专业律师结合发生在身边的真实案例、通俗易懂的法律小故事,重点讲述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所以说阵地宣传有局限性,但如果能够把阵地宣传中收集整理出的情况进行充分利用,那么就能使我们的宣传工作有的放矢。

3、在这样的宣传咨询活动中,百姓有没有直接受益的情况呢?

这样的情况有很多。郭屯村村民郭某将1.2亩承包地转让给孙某经营,2012年春天该地被征用,就该地的征地补偿分配问题双方发生分歧。郭某在活动现场向法律援助中心人员进行了现场咨询。由于历史原因,郭某和孙某两家没有协议。按照法律相关规定,地下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归原承包人郭某,青苗补偿费给予孙某。但孙某不同意将地下补偿和安置费给郭某,二人多次发生口角、争执,村委会几次做工作都不行。活动结束后,法律援助中心和当地司法所的同志介入,多次到双方家里做工作,耐心的说服、调解,双方终于达成协议:孙某一次性给付郭某征地补偿费10000元。至此,一起因土地征用补偿分配而引发的纠纷在工作人员的调处下化解了。郭某感慨地说:“不用花钱打官司我就得到了应有的补偿,要是不到活动现场咨询,这个问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解决。”我们进行法治宣传,主要是给法律工作者和百姓搭建一个平台,从而通过后续沟通、调解避免社会矛盾升级,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4、这些年法治宣传工作的变化是什么?

我们总结主要有三个方面上的转变,一是从法条宣传转变为塑造文化。我们现在不仅注重法律知识的普及,更注重传播法律思想、培育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现在很多百姓遇到问题都知道去咨询法律、上网搜索相关案例,这就是思想和文化的塑造。二是从被动灌输转变为互动交流。我们认为法治宣传教育是参与的、互动的、立体的、全民的,是受众面对法治宣传教育主体和过程的一种体会和理解,是一种交流和感染,我们把法律知识制成图文挂图张贴到村和社区,实现区内全覆盖,建立网上和电话咨询法律问题,每个村社区都有专职律师和法律工作者作为法律顾问。从而给百姓提供了交流互动的平台。三是从单项传播转变为联合行动。为了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注重司法行政部门牵头协调,相关单位密切配合,责任部门抓好落实的推进机制,尽早实现网络化覆盖、立体化推进、社会化分工、个性化发展的良好态势。

【活动特点和效果】

一是提高了宣传实效,浓厚了文化氛围。18年的广场文化月法治宣传周,年年都在搞,年年又不同,年年有新意。先后举办了“弘扬法治文化、构建和谐营口鲅鱼圈区”百米长卷,万人签名;“法律进村(社区)”启动仪式;“服务社会、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主题演讲;法律宣传志愿者队伍成立等专题活动。我们把经常活跃在广场、公园的几支业余合唱队组织起来,进行法律歌曲教唱活动,在各大广场出现了学唱《普法之歌》,合唱《法律援助之歌》的场面。通过18年来长期不懈的坚持,全区百姓都知道每年在世纪广场可以免费咨询法律问题,可以免费领取法律宣传资料,可以免费听取常见法律常识讲座,群众从中受益,法治宣传教育找到了落脚点和着力点。

二是拓宽了服务渠道,提升了服务水平。宣传周期间设立办理公证咨询台、法律援助咨询台、法医鉴定咨询台、律师专家咨询台、代写诉讼状咨询台等十几个内容的法律咨询台,快捷、有效、及时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各行政执法部门积极参与,督促行政单位制定更便民的相关措施和办法,确保执法权在阳光下进行。同时扩大了司法行政部门的影响力,提升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司法鉴定等司法行政部门的办事成效。十几年来,我们先后开展法律书籍进社区、法制巡讲进社区、法律网络进社区、法律顾问进社区、法律窗口进社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进社区、安置帮教进社区、依法治理进社区系列服务群众活动,深受群众拥护和赞扬,真正把总书记提出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落到了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