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为加强对青少年的法治教育,培养学生法治观念,引导青少年树立法治意识,进一步提高学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和自我保护意识,2017年4月—7月,西藏自治区萨迦县司法局结合“四讲四爱”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在各中小学举办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一周一堂法治课”活动,组织各校法治副校长以及公、检、法、司进行授课。活动期间,西藏电视台、日喀则市电视台、萨迦县电视台等媒体相继报道。活动结束后,《西藏司法行政》《萨迦县发布》等刊物均刊发相关报道。

【重点宣传内容】
一、常见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前兆有哪些?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并非一朝一夕的事,而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积累、渐变过程,此间必然会出现诸多前兆与信号,“小错不断,大错必犯”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一些青少年违法犯罪就是由于他们长期养成了不良行为,放任自己而又没有及时得到矫正而发展形成的。常见的违法犯罪迹象,根据外部表象的差异,其前兆分成八类九种。
一是言语:经常骂街、谈男论女、隐语黑话、好说谎话、脏话不断。二是举止:衣帽不整、精神不振、吊儿郎当、蛮横无理、顶撞师长、爱打群架、强行索物、哥们义气、逞强跋扈、轻佻放纵、坐卧不安、行踪诡秘、大把花钱,喜怒无常。三是结交:“哥们、姐们”、口哨唤人、纸条传情、纹身标志。四是起居:生活懒散、饭量骤减、出没无常、结群闲逛。五是打扮:注重打扮、过度化妆、讲究发型、统一装束。六是嗜好:抽烟喝酒、参与赌博、混迹舞场、偷阅书刊、迷恋网吧。七是携物回家、护身器具、异性物件、书包异物。八是学业:旷课逃学、成绩突降、考试作弊、课堂捣乱、课上睡觉。
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列出了九种不良行为:(1)旷课、夜不归宿;(2)带管制道具;(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6)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7)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8)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9)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对具有以上所列不良行为的青少年如果不及时教育、其不良行为得不到有力的尽快的矫正,那不良行为的进一步发展就会导致违法犯罪,前兆就变成违法犯罪事实。
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要从预防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开始,那么需要预防哪些?
一是预防不良行为要从小抓起,从现在做起。良好习惯、良好行为的养成要经过一个长期的培养训练,预防不良行为必须从小抓起。二是预防不良行为要从具体的小事抓起,小事不小,小时不抓,就演变成大错,教育无小事。“从小抓,抓小事”,久而久之,就会形成良好习惯,使不良行为得到及时的制止和矫治,起到防微杜渐的作用,抓好两“小”,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关键环节。
三、未成年人要树立什么?做到什么?
未成年人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做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有文化的接班人。每一个未成年人都要做到:自尊自爱,注重仪表,真诚友爱,礼貌待人,遵规守纪,勤奋学习,勤劳俭朴,孝敬父母,严于律己,遵守公德。
【活动特点和效果】
一是针对性强。针对中小学生在现实生活中、家庭中遇到的种种现象分析存在的问题,由浅入深的向同学们讲解了有关法律法规,并提出预防未成年学生违法犯罪的措施,教育学生们如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活动得到了广大师生和家长的一致好评。
二是深入宣传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相关知识。通过举办“一周一堂法治课”活动,增强了学生的法律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 促使学生学法、懂法、遵法、守法,为广大青少年健康、茁壮成长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是有力推动了“七五”普法工作实践。此次活动注重创新宣传方式,通过“一周一堂法治课”的形式,使广大青少年更容易理解与接受法治知识;通过各级新闻媒体矩阵推送有关信息,产生了普法宣传的集群效应,提升了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四是新闻媒体在普法宣传中的作用充分发挥。本次活动以萨迦县电视台、《萨迦县发布》刊物为主要平台,形成多平台、立体式的新闻传播链条,让活动相关信息迅速传播至各地,扩大了法治宣传教育的影响力,产生了数倍叠加的普法效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