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为贯彻落实市委“一号课题”,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2015年以来,闵行区依法治区办在区委区府的统一部署下,制定了《关于深入推进闵行区法治社区建设的实施方案》,按照“班子有意识、自治有载体、管理有秩序、法宣有实效”四个方面的创建内容和标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闵行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浦江镇友建村地处闵行区浦江镇陈行地区,与浦东新区交界,是浦江的北大门,共有5个村民小组。2007年有二个村民小组动迁,动迁居民都已居住到安置小区,现有总户数230户,总人口971人,土地总面积约0.9平方公里。近年来,随着浦江快速城市化的推进,友建村来沪人员不断增加,达801人,给友建村的管理带来了挑战,特别是民主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越来越被村民所重视。友建村以镇党委布置的工作规划战略目标,坚持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村务公开”为原则,积极探索村民委员会民主法治建设工作的新途径。
【任务措施】
(一)做实“五日工作法”,筑牢“民主法治建设”的党建基础。友建村建立了富有特色的“五日工作法”,“五日工作法”主要分为:一是民情走访日。村干部每月深入群众,走访调研,听取和收集群众的意见建议。二是理论学习日。每月15日是村民群众的理论学习日,每双月10日是友建村老党员恳谈日,村干部与群众一起谈热点、话发展、听意见。三是村居联动日。每双月与联动居委召开一次村居联动例会,通报工作,听取信息。四是民主议事日。在民情走访日、理论学习日以及村居联动日上倾听和收集到的意见建议,通过每月11日的党员群众代表议事日作民主回应。议事会邀请各生产小组的村民代表轮流参加,听取意见,参与协商。五是阳光公开日。经民主议事日讨论通过的问题在村务、党务公开栏的“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栏目进行公示,晾晒老百姓切实关心的事,强化群众监督,进一步提高党群互信。
(二)强化宣传教育,全面提升民主法治意识。一是积极开展村民普法教育。利用黑板报、宣传栏、横幅及上门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全方位的民主法治宣传。一直以来友建村每月10日在村社区服务中心内都会有法律援助;每月不定期举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交通安全、法律知识讲座等活动;每两月开展一次警民座谈会,促进了广大村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村民自我教育,对提高村民整体素质,加快村建设“民主法治村”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是开展外来人口法治教育。外来人口租房管理,一直是友建村的重要管理工作之一,协助责任区民警上门登记,对出租户实行登记注册,加强外来人口管理,办理外来人口暂住证,并经常上门检查、且进行法治宣传。开展村两委班子到生产队老课堂办公模式。通过基层党建深入服务群众,现场解决村民提出的问题,将党建服务送到百姓身边。友建村二组一间老客堂由于历史问题,牵涉到了近有10户本村村民老宅归属问题,现正逢“美丽乡村”建设,友建村村民调解志愿者王仕良在村委一头莫展的时候站了出来,他召集了10户本村村民,有条不紊地解决问题,在他的组织调解下,事情很快得到了解决。这就是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了作用,村委不稳定因素得到了及时的消除。
三是融入各类党建文化活动,友建村积极开展党员“亮身份”“创全送福”等系列活动。通过村文化阵地,加入民主法治的理念与元素,爱好沪剧、唱歌的村民在活动室里排练、吟唱自编自演的“创全”沪剧唱段、快板顺口溜、舞蹈……逢年过节,文艺志愿者为村民们献演,不但开心了自己,丰富了村民的文化生活,还增加了民主法治的意识。
(三)坚持党建引领,推动民主法治贯穿基层实践。农村也是一个社区,社区是城市文明的基础,是文明城市的细胞。创建民主法治村是社区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为自己创造安居乐业的良好实践。友建村制定了“友建村村民自治章程”,我们称之为村小“宪法”,依据这个小“宪法”,制定了“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和“村务公开”等各项工作制度,并汇编成册,上墙公示,全面规范了村“民主法治建设”工作。根据村委会工作制度的要求,以村党支部为核心,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对“创建民主法治”建设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每个工作条线依据各自的职责,积极开展工作。
【特点和效果】
(一)“五日工作法”凸显成效,坐实村民自治。友建村通过“五日工作法”,将“民主法治建设”理念深入百姓,将“民主法治建设”做法固化。一是延伸议事平台。以村民小组为基础单位,搭建队组议事平台,深入了解队情民情,充分发挥队委职能,探索队事队商,做到队内个事小事不出队,共性问题提交村民议事会商议决策。二是下沉工作重心。走进村民周围,多体察民情,多看看民生,多听听民思民想。深入到队组、深入到农户家中,在农家客堂间、在村民板凳上,现场解决村民提出的问题,将基层干部带到群众周围,将党建服务送到百姓身边。三是亮出了党员身份。党员亮身份,折射出一名党员的内心真实想法,体现了一名党员的党性观念。通过“亮身份”活动,党员能时刻铭记党员身份、履行党员义务、带头为民服务,真正做到了“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帮群众之所需,解群众之所难”。接下来,党员“亮身份”将会覆盖到每一位党员。通过不断完善《村规民约》,进一步增强了村民自治,遵纪守法,让践行社会公德成为村民的自觉行动。
(二)逐步形成基层依法治理,实现可复制。一是友建村开创了基层创建的标准。同创文明城区,共建美丽家园,同时认真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工作,形成“长效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按章办事。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村民,为确保辖区稳定、村民安居乐业,创造一个良好的农村面貌,使百姓群众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做出更大的贡献。二是通过本次创建,闵行区建立了完善基层创建办法,形成常态化两年一次的创建机制,构建了纵向有力横向可比的良性创建平台。以友建村为范本,在基层依法治理生态上,着力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三是有利于依法治区能力不断提升。通过创建,依法治区办更深入了解基层依法治理情况,将创建成果纳入常态工作,提高依法治区评估的真实性,提升项目化推进的实效性,增强课题案例研究的针对性,完善“十三五”规划制定的科学性。
社区是城市文明的基础,是文明城市的细胞。创建民主法治村是社区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为自己创造安居乐业的良好实践。友建村制定了“友建村村民自治章程”,我们称之为村小“宪法”,依据这个小“宪法”,制定了“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和“村务公开”等各项工作制度,并汇编成册,上墙公示,全面规范了村“民主法治建设”工作。根据村委会工作制度的要求,以村党支部为核心,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对“创建民主法治”建设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每个工作条线依据各自的职责,积极开展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