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为贯彻落实习总书记提出的“打铁还需自身硬”的指示,大力实施“七五”普法工作,进一步推动市人力社保系统干部职工学习理解人力社保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 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进法治人社建设”浓厚氛围,切实提高全市人力社保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重庆市人力社保局于2017年6月2日至6月29日举办了“全市人力社保法治知识抢答赛”。此次抢答赛分赛区决赛和全市总决赛两个阶段进行。市局机关和全市40个区县(含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共41支队伍进行了全力角逐。比赛体现了参赛选手们广博的法律知识、深厚的法律功底和精湛的业务水平,展现了人力社保系统干部职工的良好形象。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办“人力社保法治知识抢答赛”活动

【重点宣传内容】

1.如何认识普及人力社保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重要意义?

重庆市涉及人力社保领域现行有效的法律9部、行政法规33部、85件部颁规章,地方性法规6部、市政府规章5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96件,原市人事局、原市劳动保障局和市人力社保局制发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共有557件。这些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是法治人社的根基,既是人民群众保障自身权益的依据,也是维护自身权益的武器,更是人力社保系统依法行政的法定依据。熟练掌握涉及人力社保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于规范行政行为,顺应人民群众的愿望,顺应依法治国的要求,满足创建法治政府的需要,更好地实现依法行政、执政为民,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社会意义。

2.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民告官”的案件量大幅度上升,对行政机关提出了哪些新的要求?

一是将抽象行为纳入了司法审查范围。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五十三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国务院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对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时,可以一并请求对该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

二是建立了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制度。第三条第三款规定:“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三是规定了行政处罚涉及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第六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合法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四是对调查取证的要求进行了明确。第三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电子数据;(五)证人证言;(六)当事人的陈述;(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3.“欠薪入刑”以来,农民工讨薪获得了强力的法律武器,但欠薪问题仍然是近些年来的社会热点,近期人力社保部门在维护农民工权益方面有哪些措施和办法?

人社部印发了《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2017—2019)》,制定了10条具体措施和办法:

一是全面推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督促用人单位与招用的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职工名册。建立劳动计酬手册,健全用工和工资支付记录。二是落实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督促工程建设领域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实现月清月结。三是完善工资支付监控机制。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优势,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实行日常监管。四是落实工资保证金制度。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根据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实行差异化缴存。五是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农民工工资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施工企业应在银行建立工资专户,专门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六是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进一步畅通农民工欠薪举报投诉渠道,健全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省级联动处理机制。七是充分发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作用。进一步加强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努力将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劳动争议化解在基层。八是加大对欠薪违法行为的信用惩戒力度。进一步加强与有关主管部门对欠薪问题的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制定严重欠薪联合惩戒部门合作备忘录,制定并组织实施欠薪企业“黑名单”制度。九是开展治欠保支法律援助和普法宣传。畅通法律援助渠道,在农民工集聚地和仲裁、监察等机构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点,方便农民工获取信息、提出申请。十是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解决欠薪问题属地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监管责任。

4.劳动者得知权利受到侵害时已超出法定时效,人力社保行政部门还能受理吗?

劳动者通过劳动争议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或者申请工伤认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等,一定要在法定的时限内提出申请。如果超过了法定时限,有关申请可能不会被受理,致使自身权益难以得到保护。主要的时限包括:

(1)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应当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即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4)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5)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10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由人民法院决定。

(6)申请工伤认定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7)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

【活动特点和效果】

(一)普法活动对象明确。这次普法活动的对象为人力社保系统内工作人员。通过竞赛活动,大大地激发了广大干部职工学法的积极性,掀起了全市人力社保系统学法用法的热潮,达到了“以赛促学,以学促用”的普法目的。

(二)普法活动组织严密。为确保此次竞赛活动的成功,我们做到了三个“精心”:精心拟制竞赛方案,精心拟定竞赛题目,精心开展竞赛组织。

(三)普法活动互动性强。为确保抢答赛现场及线上气氛的活跃度,我们专门设计了互动环节,既舒缓现场竞赛的紧张气氛,又调动线上线下观众的参与热情。2000多名观看网络直播的线上热心观众,在留言栏中点赞助威,持续关注,有效扩大了竞赛影响力。

(四)普法活动注重了新媒体的运用。抢答赛期间,我们重点利用了互联网平台进行造势和宣传。通过公众微信平台开展了“最佳形象奖”“最佳人气奖”和“最佳选手奖”的评比和网络“人力社保知识知多少”问答活动,以吸引社会公众对人力社保知识的关心和关注,网络累计投票量和答题量达12万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