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3月26日是第23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为进一步提高全县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阳城交警大队以中队为单位,组织民警深入全县10余所中小学校开展了一系列的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
东冶中学,一辆满载学生的校车行驶在马路上,突然迎面冲出一辆车,两车“相撞”,发生险情……千万不要惊慌,这是阳城公安交警大队联合教育部门开展的校车事故应急演练现场。演练开始前,民警向参加演练的驾驶员和学生进行动员,对安全乘车注意事项和应急处置技能进行了现场演示指导,详细讲解了安全带、安全锤、灭火器的正确使用方法,手把手教会学生正确快速打开校车“救生通道”。演练正式开始,演练假设车辆碰撞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起火,发生险情,校车里的学生运用学到的乘车遇险逃生知识、方法和实际操作要领,及时正确打开逃生通道,车上学生在老师的组织下,按照逃生路线有序、快速的撤离到50米外的安全点。整个过程,所有人员沉着冷静、听从指挥、积极自救、有序疏散。此次演练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师生交通安全防护意识,同时也提高了师生们在突发安全事件面前的自救逃生和紧急应变能力,整个演练过程达到了预期目标。
阳城三小,民警们带领全校的中小学生在国旗下庄严宣誓,活动结束后,4名小学生头戴警帽,身穿反光背心,变成“小交警”,在现场民警的指导下,玩起了交通情景模拟游戏,同学们参与其中,在笑声和欢乐中进一步加深对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骑乘车等交通安全常识的认识,游戏结束后,孩子们还将自己创作的交通安全主题画报进行了交流展示。
李家小学、王村中学,民警针对辖区道路实际,采取讲解交通事故案例、播放交通事故案例光盘、摆放交通安全宣传版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面对面给中小学生进行了一次交通安全知识讲座活动。
芹池中心学校、东冶中学,民警给孩子们送上“交通安全知识”答卷,通过答卷对每一名中小学生进行一次交通安全常识的普及,并组织师生们开展了交通安全主题教育的签名活动,积极倡导中小学生遵守交规从我做起,安全文明出行。
【重点宣传内容】
(一)小学生交通安全知识
1.认真学习交通安全常识,自觉遵守交通秩序;
2.靠路边行走,横过道路走证马线,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3.不闯红灯、不乱穿道路、不在道路上嬉闹玩耍,不越护栏、不追车扒车、不抛物击车;
4.排队乘车、不向窗外乱扔东西,从右侧下车,不乘坐带病车、超载车和农用车;
5.骑车靠右,不逆行、不双手离把、不互相追逐、不扶身并行;不突然猛拐;
6.遇交通违法行为及时纠正,遇交通事故主动报警;
7.主动宣传交通安全法规,积极参加交通安全社会公益活动。
(二)小学生行走须知
1.行人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要靠路边行走;
2.行人不准在车行道上追逐、猛跑,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猛拐横穿;
3.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不准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4.不准在公路上玩耍、嬉闹;
5.学龄前儿童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须有成年人带领。
(三)小学生乘车需要注意的事项
1.不准在道路中间招呼车辆;
2.机动车在行驶中不准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窗外;
3.乘车时,不准站立,不准在车内吃东西;
4.不强行上下车,做到先下后上,候车要排队,按秩序上车;下车后要等车辆开走后再行走,如要穿越马路,一定要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穿行;
5.不乘坐超载车辆,不乘坐无载客许可证、运动证的车辆;
(四)小学生骑车需要注意的事项
1.未满十二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
2.拐弯前须减速慢行,向后了望,伸手示意,不准突然拐弯;
3.不准双手离把,不准攀扶其他车辆或手中持物;
4.不准车辆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5.要经常检查车子性能,响铃、刹车或其他部件有问题时不能骑车,应及时修理;
6.不准撑伞骑车,不准骑车带人;
7.不准在道路上学骑车;
8.不准在车行道上停车或与机动车争道抢行;应急事件处理 上下楼梯,安全第一;不要追逐,不可拥挤。
【活动特点和效果】
一是针对性强。针对中小学学生交通安全进行模拟演练,进一步增强了师生交通安全防护意识,同时也提高了师生们在突发安全事件面前的自救逃生和紧急应变能力,整个演练过程达到了预期目标,全体参演民警和学校工作人员在实战中得到了锻炼,积累了经验。
二是深入宣传了交通安全相关知识。通过参与活动,广大中小学进一步加深了对交通安全知识的理解,提升了“送法进校”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三是新媒体在普法宣传中的作用充分发挥。此外,大队还积极邀请电视台记者随警作战,第一时间制作和播放专题宣传节目,通过微博、微信、手机短信等新媒体平台,密集推送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提示,在全社会营造重视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的氛围,传达文明交通理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