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肇源县头台镇头台村位于肇源县城北27公里处,是头台镇政府所在地,下辖3个自然屯,总面积53.2平方公里,耕地面积22,940亩,草原面积32,189亩,水田11,000亩,全村总户数1,454户,人口5,762口,劳动力2,200口。人均收入实现9000元,是市级新农村建设较高标准建设村。近年来,村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民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意见》《司法部、民政部关于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紧密结合本村实际,充分发挥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加强村委会及其下属的治保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把法治宣传、依法治理与村级服务有机结合,使民主法治建设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目前,全村社会稳定,经济持续发展,基本形成了全村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肇源县头台镇头台村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

【任务措施】

(一)强化领导,夯实创建工作基础

法治是民主的重要保障。头台村将民主建设作为基础性工程,纳入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一是强化领导,发挥村党支部核心作用。头台村将民主法治村建设与村党组织建设相结合,互辅共进。成立了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村书记为组长,开展法治宣传,进行依法治理,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二是细化责任,明确创建目标和措施。头台村把民主法治建设纳入村两委重要的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积极落实。明确支部书记、村主任及两委成员责任,细化分工,制定措施,明确创建目标,保证了民主法治建设的顺利进行。三是结合实际,整章建制。头台村委会根据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村两委学习制度、财务公开制度、人民调解、治保工作职责等多项规章制度,用制度监督村干部履行职责。村委会根据村情民意,制定了内容涉及村卫生等村规民约,既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又体现了广大村民的意志。从而增强了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服务的能力,达到村民自治、民主管理的目的。

(二)深化普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头台村两委班子坚持以落实“四民主”、“两公开”为重点,始终把法治宣传教育放在依法治村工作的首位,将法治宣传教育作为民主法治建设的基础工程纳入村两委班子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依法治村、以德治村、村民自治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正确引导村民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为保障农民当家作主,有针对性地开展了法治宣传教育,为营造良好的农村法治环境奠定了基础。一是抓住“关键少数”,做到普法群体全覆盖。火车跑得快,全靠龙头带。头台村紧紧抓住村两委干部、党员和学生等关键少数,开展党员干部学法和法律进学校等活动,有效发挥了带头示范作用,形成了党员干部带动群众,学生带动家长的学法氛围。二是突出宪法宣传,做到普法内容全展开。积极落实“七五”普法规划,重点突出宪法的学习宣传,引导干部群众树立学习宪法、运用宪法、维护宪法、尊崇宪法的意识和观念。同时,头台村发挥宪法学习宣传的引领作用,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及自身权益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推进了头台村民主法治进程和经济社会的深入发展。三是搭建新平台,做到普法手段全应用。我们充分运用互联网传播平台,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推进“互联网+ 法治宣传”行动,我们还开展新媒体普法益民服务,更好地运用微信朋友圈、法律服务心贴心微信群开展普法活动,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和共享。四是德法教育齐推进,做到村民素质全提高。头台村把法治宣传教育与美德教育紧密结合,引导村民树立法治观念的同时,开展了“和睦促和谐”系列活动,宣传发生在村民中的好人好事,大力宣扬社会主义荣辱观;倡导移风易俗,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这些措施的实行,提高了群众的思想道德和法治素质,确保了村内无封建迷信活动、无邪教组织活动。

自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以来,全村共举办各种法律宣传活动20场次,免费发放各种宣传资料2000多份,向农民赠送法律知识读本800余册。通过广泛的普法宣传,群众依法办事和依法维权的法律意识普遍增强,为深入推进民主法治建设提供了坚强的后盾。

(三)加强民主监督,提高干部群众法治观念

头台村在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中,紧紧围绕“四民主两公开”,重点做到了“四个坚持”。一是坚持做到民主选举。落实村民选举法律法规,推进民主选举。加强《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组织党员干部群众认真学习;严格遵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村民直接选举村委会成员。通过民主选举优化了村委干部结构,强化了基层村民自治组织建设。二是坚持做到民主决策。村民委员会进行决策时,充分发扬民主,做到了凡是村里的大事,尤其是与村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都要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按照村民集体的意见作出决定。三是坚持做到民主管理。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听取村民意见和建议,对村规民约等进行制定、修改,体现了合法性、民主性、平等性的原则,不仅推动了工作的顺利开展,而且激发了农民的参与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意识和积极性。同时村委还建立和落实了村干部分工负责、财务管理、为民服务全程代理、村干部廉政承诺等项制度,增强了村两委班子的服务功能。四是坚持做到民主监督。村两委积极实行村务、党务两公开,认真主动的接受群众监督。为使村务公开进一步规范化,投资2万多元建设了实用面积近30平方米的橱窗式党务政务公开栏。公开内容上以财务公开为重点,对群众关心的优抚资金发放、村干部落实计划生育、重点工程建设等情况进行全面的公开。对日常事项每季度公开一次,对重大事项专题公开,阶段性事项随时公开,向广大群众公布村各项事务的最新信息,既保证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又便于群众监督、参与村务管理。

(四)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一是调解为重,维护稳定。以“小事不出屯,大事不出村,工作不过夜”为工作目标,积极解决群众的各种问题。头台村设立了村民调解委员会,配有3名调解员。明确职责,并积极开展工作,热心为群众排优解难,全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平均每年调解民事纠纷近50起,化解率100%。二是关爱为主,打造和谐。村两委始终把建设和谐村作为民主法治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建设法治图书角,开通电视上网和远程教育,配备电化教育设施,开展法治文娱活动。落实扶贫政策,开展法治扶贫;以法治宣传教育引导村民关系和谐,群众安居乐业。三是联防联动,共保平安。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建设最安全地区的要求,建立包保责任体系。在农忙季节严格落实打更巡逻制度,加大巡查力度,确保村内不发生严重的抢劫、斗殴等恶性违法犯罪案件,为全村民主法治创建营造了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特点和效果】

通过创建民主法治村,取得了以下成效:一是法治意识不断提高,法治氛围进一浓厚。随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不断深入,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工作在村广泛开展,法治精神得到传播与弘扬,广大村民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得到了提高,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氛围基本形成。二是基层矛盾得到化解,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通过创建,村民之间矛盾得到化解,干群关系进一步改善,社会治安进一步改善,达到“小事不出屯,大事不出村”目标,做到了基层矛盾纠纷及早防范和及时化解,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三是依法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健全,管理与决策越来越民主,监督体制越来越规范,村务公开越来越为透明,村民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越来越高。四是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法治保驾护航作用不断凸显,村集体经济不断壮大,社会公益事业不断发展;农民负担不断减轻,农民收入不断增加;可持续发展观念不断增强,村容村貌进一步绿化、美化、净化,人与环境和谐友好,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头台村于2018年10月18日被建设法治黑龙江工作委员会法治宣传教育组授予“全省民主法治单位”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