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为严厉打击和查处和侵害未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自我防范和保护意识。墨脱县检察院6名女干警在院党组的大力支持下,成立了“墨脱县人民检察院白玛岗女子宣讲团”。宣讲团由6名女干警组成,包含汉、藏、门、珞四个民族,平均年龄30岁,最小的成员为“90后”。

宣讲团自成立以来,精心谋划、积极筹备,于2017年5-6月开展了以“护航青春 墨检同行”为主题的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重点宣传内容】
(一)未成年人犯罪都是不受法律追究的吗?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
已满 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
己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此条文的规定即体现我国刑法对未成年人犯罪从宽处罚的刑事政策精神。
(二)什么是盗窃罪、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室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注:两年内实施盗窃三次以上(包括三次),不论盗窃数额多少,均构成盗窃罪;入室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不考虑金额和次数,均构成盗窃罪。年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盗窃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西藏自治区盗窃罪立案标准:城镇区域内实施盗窃2000元以上的(含2000元);农牧区实施盗窃1000元以上的,构成盗窃罪。多次盗窃,入室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不分地域、不考虑金额,构成盗窃罪。
盗窃手机、笔记本电脑、摩托车等物品的,有价格证明的,以价格证明为准,如发票;没有价格证明的,由具有鉴定资质的部门进行价格鉴定。
(三)偷拿自家钱财犯法吗?
法律规定:偷拿自己家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处罚时也应与在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
案例:16岁的中学生扎某从小娇生惯养,在学校不求上进,每天出入网吧、染上了赌博的恶习,花钱如流水。父母知道后严格控制他的经济来源。某天扎某一人在家,将家里的8000元现金偷走进行挥霍。扎某父母发现8000元现金被盗,问扎某有没有拿家里的钱。扎某害怕家长责备,一再否认拿钱,其父亲便向公安机关报了案。经侦查,公安机关发现盗窃8000元现金的是拉某,于是将其刑事拘留,后逮捕。父母知道窃贼是自家的儿子后,认为儿子偷拿父母的钱财不犯罪,要求公安机关释放扎某,但公安机关认为扎某已涉嫌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四)打架斗殴是不是犯罪?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五)什么是性侵害?
儿童性侵犯,顾名思义,就是对不满十四周岁的儿童,实施强奸、猥亵行为。相对应的罪名有强奸罪和猥亵儿童罪。强奸罪大家都能理解,所谓的猥亵儿童是指行为人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由于儿童对性的辨别能力很差,法律并不要求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不论儿童是否同意,也不论儿童是否进行了反抗,只要对儿童实施了猥亵的行为,就构成猥亵儿童罪,追究刑事责任。
(六)我们如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家庭责任:家庭教育是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第一道重要防线,在家庭教育中,父母是孩子的一面镜子,很多时候家长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会被孩子模仿,影响孩子成长。对孩子的教育,父母要言传身教,身教则要重于言传。(孟母三迁、断机教子的故事)
学校责任:学校是预防和矫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重要环节,未成年人有一半以上时间是在学校度过的,学校应及时发现并制止严重不良行为的发生,要求学生父母或监护人积极与学校配合,采取有力措施,严加管教。
司法机关、政府职能部门的责任:公、检、法、司,教育局、民政局、工青妇等部门,应积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与其他部门形成合力、积极开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
社会责任: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七)如何做一名学法守法懂法的小公民?
提高法律意识,积极参加普法宣传活动,认真听取法治教育课、树立法律意识;培养积极向上的兴趣爱好、多参加体育劳动;不玩游戏不上网、少看电视、多读书、不沾烟酒、慎交友;每逢假日帮父母做点家务、干点农活;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活动特点和效果】
一是针对性强。在地处偏远的墨脱县,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逐年增多、犯罪年龄逐年减小,以及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受害未成年人男、女不等,年龄不等现象也同样存在。为严厉打击和查处此类案件,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自我防范和保护意识树立遵纪守法和防范违法犯罪的意识。
二是宣传方式新颖,内容丰富。宣讲活动,方式新颖、内容丰富,改变以往“一对一台上讲、台下听”的授课模式,积极探索出“一对多互动学习”模式,制作图文并茂、内容精美的PPT课件,穿插了一些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小视频和公益视频。深入浅出地向学生们讲述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的类型、特点、暴力犯罪的法律责任等内容,并从常见的不良行为入手,重点剖析了发生在同学们身边的真实犯罪案例,以及未成年人如何实施自我防范、自我保护等方面的知识。
三是积极沟通协调,做好前期准备。为确保法治进校园活动有序开展,4月初,宣讲团邀请县教育局、工青妇、学校等相关部门以及律师界人士开展PPT试讲活动,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并对课件进行修改完善。 5月初,积极联系各乡政府、学校负责人,表明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并将当前墨脱县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呈现的严重趋势和特点,以及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缺失等问题向相关人员进行分析,法治宣讲工作得到了各乡政府和学校的大力支持和认可。
四是深入乡镇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根据安排部署,宣讲团先后深入县中学、县完小、德兴乡中心小学、背崩乡小学、达木乡小学、帮辛乡完全小学6所学校开展法治巡讲,讲授法治教育课9节,受教师生达686人次。
五是法治宣讲成效明显。为地处偏远的乡镇学校送去了精彩的法治教育,丰富了学生的法律知识,提高了学生的法治意识,激发了学生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同时使老师和家长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性以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重要意义。各学校负责人均表示送教活动意义重大,对于提升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起到了良好的教育作用;受教学生也表示一定会好好学习,杜绝不良行为,争做学法懂法守法的小公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