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重庆市江津法院研发车载法庭助力基层治理

2013年,重庆市江津法院积极采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经反复探讨研究和多次深入实地调研,于同年10月15日率先在全国自主研发建成集诉讼服务、巡回审判、法治宣传、执行指挥、远程接访等功能为一体的多功能、全天候流动车载法庭。为进一步强化流动车载法庭运行管理,2014年3月,江津法院便出台《关于加强流动车载法庭运行管理的若干意见》,明确各审判业务部门巡回审判案件的侧重点及任务量,让巡回审判及法治宣传工作更加“接地气”。同时,法院与辖区镇街人民调解委员会之间建立双向联络机制,在开展巡回审判过程中,积极邀请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便民联络员等到场观摩,增强教育培训和法治宣传效果。2017年10月,江津法院“升级版”流动车载法庭投入实战运用。近年来,依托流动车载法庭,法院工作更加为民,更加便民,更加利民,更加护民;群众能够“零距离”接触司法,亲眼目睹司法,亲耳聆听司法,亲身感受司法,江津法院在创新司法实践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

2018年12月30日,第四届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成果交流会在北京举行。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荣获“2018全国社会治理创新示范单位”。“研发车载法庭,助力基层治理”相关经验入选全国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典型案例。

【任务措施】

流动车载法庭以一辆南京依维柯车为基础,改装厢体而成。内部设置电子公告牌,便于当事人了解案件信息;配合已有的公众服务平台,可实现立案受理、诉讼材料收转、法律文书送达、案件进度查询、裁判文书制作、诉讼档案查阅、执行线索举报等功能;放置诉讼指南、诉讼风险告知、案件流程图示、诉讼费用标准、举证质证程序等资料供当事人免费取阅。通过“诉讼服务中心”的流动,实现了当事人的“不动”或“少动”。 

流动车载法庭左侧翼为开放式设计,可九十度展开,并配备遮阳(雨)棚,方便旁听人员观看办案过程;舱内装配审判桌椅、发电机、LED屏及审判法庭信息化系统。利用这些设备,当事人可通过离线办案系统当场立案,并录入相关案件信息;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场,可通过庭审系统直接开庭;规范的数字化庭审可实现全程记录并异地观摩;庭审结束后,可利用文书离线制作签章系统当场制作调解书、裁定书及允许电子签章的判决书,并当场送达当事人,免除当事人往来奔波之苦。

流动车载法庭右侧面设有led大显示屏,可在赶场时间移动播放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节目、典型案例、法律法规等,利用音像特殊的视听效果吸引群众关注,并根据需要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律咨询时,左侧翼呈九十度展开,成为咨询平台,方便群众的咨询活动。依托流动车载法庭,能够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将法治真正送到基层,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从而更好地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形成以案释法、日常普法、广泛参与的大普法格局。

流动车载法庭配备了激光灯和led照明系统,可实现全天候无障碍执法。取证系统可一键启动,记录现场证据,并配备“黑匣子”,全程自动记录执行过程。GPS定位系统可随时展现临近车辆情况,方便应急调用。宣传系统可随时播放相关法规、执行依据,并现场宣讲,打好“攻心战”。指挥调度系统可将监控设备和无线单兵设备拍摄的现场画面通过无线网络方式传回多功能车载法庭(现场指挥中心)和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方便指挥中心全面掌握执行现场信息,动态调整执行方案,并通过数字集群呼叫系统与执行人员交流意见、发出执行指令、制作执行文书,实现执行的快速机动,提高执行效率和效果。

流动车载法庭还可以进行远程视频接访,变群众上访为就地视频接访,为解决当前信访难题开创了一种全新思路。重庆法院响应最高人民法院号召,率先建成远程视频接访系统,但如何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让群众在家门口即可实现与上级法院远程视频接访系统的互联互通、表达诉求。江津法院结合全国法院系统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建设,对流动车载法庭进行功能拓展。在车内配备专用计算机、扫描仪、打印机、视频接访终端等设备。信访人预约远程接访后,流动车载法庭可开到其家门口。信访人在车载法庭上即可通过视频方式直接与上级法院接访人员进行面对面交流。这种家门口的远程接访,真正实现了让“法官多跑腿,群众少跑路”。此外,为完善功能配备,为辖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江津法院又着力打造了升级版流动车载法庭并于2017年投入使用。新的流动车载法庭完善了证据展示等功能,改善了扩音设备效果,增强了庭审的标准化、智能化程度,更加有利于开展巡回审判、法治宣传、以案释法等工作。

【特点和效果】

流动车载的建成投用,有效解决了偏远地区法院人力、物力投放难问题,更好地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既是对为国内外司法界所认同,被誉为“东方经验”的马锡五式巡回审判“便民利民”精髓的一种继承,又是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现“从马背到车轮”的一次飞跃。同时,一场场“家门口”的公开庭审、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无异于一堂堂生动的“法治课”,对于推进司法城乡统筹发展,建立农村社会法治秩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截至目前,流动车载法庭已获得1项国家发明专利和6项国家实用新型专利。自投入使用以来,共开展巡回审判57次,开展法治宣传135次,参与执行指挥8次,配合最高人民法院启用远程接访功能3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6万余份。

在流动车载法庭历次实战中,数万名群众自发旁听庭审、观看法治宣传、进行法律咨询。流动车载法庭被群众亲切地称为“送到家门口的法律服务”。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等国家及市区各级领导多次视察流动车载法庭并给予高度评价。2014年5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江津区塘河镇石龙门村现场视察了流动车载法庭庭审。周强院长指示:车载巡回法庭利用科技手段把司法服务送到群众身边,真正做到了便民利民,而且在群众中举行公开庭审也起到了很好的法治宣传作用,是一项司法为民的重要举措,要认真总结经验,不断予以完善。同年7月,在第三次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上,周强院长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巡回审判工作,大力推广车载法庭等巡回审判模式,让“流动的人民法庭”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便利诉讼的需求。在最高法院倡导下,目前,全国已有多地法院大力推广车载法庭巡回审判模式。包括全国各地、各级法院在内的数十家单位和部门来院考察、交流、学习江津法院流动车载法庭推广应用经验。

江津法院流动车载法庭也引起了社会和媒体的极大关注。2015年11月,《人民日报》在头版“深化改革的基层创新”专栏中专题报道江津法院流动车载法庭服务基层群众诉讼、促进基层法治建设的积极作用;国务院新闻办在《海外学者看中国》栏目中对流动车载法庭进行报道;《新华网》《人民法院报》《中国青年报》《重庆日报》《重庆卫视》等国家级、省市级媒体多次予以专题报道。2016年,中国社科院发布的国家智库文丛——《中国法院信息化第三方评估报告》,将流动车载法庭成功经验收录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