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界石镇地处重庆主城南部,距巴南区政府驻地12公里,幅员面积64.13平方公里,辖6个村、6个社区居委会,两个派出所。辖区人口12万余人,1.7万户,城镇常住人口6万余人,是主城南部的交通枢纽和重庆南向出海陆路通道的起点,是重庆市主城规划区东部组团的重点区域,是江南新城和环樵坪经济区的核心区域。2016年9月,界石镇被重庆市委宣传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司法局表彰为“2011-2015年重庆市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2016年11月,界石司法所被重庆市司法局表彰为“优秀司法所”,2019年2月,界石司法所被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市司法局联合表彰为“重庆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界石镇被重庆市普法办表彰为“重庆市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

界石司法所创建重庆市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

【任务措施】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完善普法工作网络。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政法委书记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司法所,负责普法的日常工作。镇财政每年年初均把法治宣传教育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按照专款专用、实报实销原则,确保普法经费及时到位,保障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12个村(社区)和辖区企事业单位成立相应的普法领导小组,落实普法骨干,明确工作职责。在村(社区)建立12所法治学校,由驻村(社区)民警担任法治学校副校长,定期开展法治专题讲座;整合法治宣传教育资源,扩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覆盖面,成立“夕阳红”宣讲团、“晨曦”宣讲团、“一村一社区法律顾问”、“界石儿歌”、“背篓书屋”、机关青年法治宣讲团和法律志愿者服务队伍,民情院坝会等,结合“法律十进”活动,将法律知识送到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田间地头。全面完成了界石镇公共法律服务站、12个村居(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窗口的创建工作。12个村居(社区)实现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规范化运行。从而形成了镇、村(社区)两级共同参与,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二是编制普法目录,细化普法工作责任。强化各级主要领导为普法“第一责任人”,各村(社区)和各部门结合自身职能,认真收集各自领域中常涉的法律法规、工作举措和好的经验做法,并上报至司法所。由司法所牵头,对村(社区)和各部门管理、执法、司法中常涉法律、法规进行梳理,编制形成《界石镇重点普法目录》,使各村(社区)和各部门进一步明确普法职责、普法内容和普法对象。与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签订年度普法目标责任书50余份,与各村(社区)、各部门签订年度普法目标责任书50余份。组织全体领导干部和各部门负责人进行普法承诺宣誓,各村(社区)组织普法干部进行普法承诺宣誓,签订普法承诺书120余份。切实做到普法重点突出、职责明确,并将普法工作列入镇对村(社区)及机关各部门的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切实提高了普法责任感和实效性。

三是紧抓领导干部“关键少数”,聚焦青少年“重点人群”,推进全民普法。领导干部和青少年是推进全民普法守法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方面,强化领导干部的法治宣传教育。建立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长效机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制度。一是集中学习。在党委中心组学习、每周的部门学习和每月机关大会上,对全镇干部职工进行法治宣传教育与辅导。二是组织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学法。三是实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要求领导干部任前必须通过法律知识考试。四是组织机关和村(社区)全体干部参加“巴南普法”手机APP普法考试。一方面,通过强化对领导干部法治教育的学习,极大提高了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另一方面,丰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形式。青少年的法律素质如何,直接关系其健康成长,关系我国法治建设的未来。坚持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以“法律进校园”活动为载体,在所有中小学校配齐配强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做到师资、教材、课时同步落实。通过讲授法治课、开展主题法治班会、开展法治书画展等活动,有针对性地对在校师生进行法治宣传教育。针对学生课程安排,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平安办、司法所及派出所在中小学校举行法治讲座,以案说法,教育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同时,以界石儿歌为载体,充分发挥“儿歌创作基地”优势,通过举办法治儿歌创作大赛、开展法治儿歌诵读活动、出版法治儿歌刊物等形式,把晦涩难懂的法律条文转化成朗朗上口的儿歌,让法律小常识变得通俗易懂,使学生易学易会,编辑出版扫黑除恶法治儿歌等手册,让法律意识深深扎根于青少年的心中。

四是根植日常工作,管理过程中普法。为进一步提高普法工作效果,拓宽普法手段形式,将法治宣传教育与各村(居)、机关各部门相关工作相结合,依托群众办事咨询开展针对性普法。在普法过程中,通过把普法教育与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把管理过程、司法过程、调解过程变成普法过程,积极发挥法律的引导教育作用,引导群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使大量的矛盾纠纷及时得到有效化解,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至今未发生一起因调处工作不力而导致事态进一步扩大和“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五是开展主题活动,服务中心工作。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学习,不断提高对“两法”认识。积极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知识考试,让广大干部职工深刻认识“两法”之精髓。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精神,组织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利用重要节点日“环保日”、“消费日”、“禁毒日”等契机,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强大声势,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题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宣传周活动为契机,在全镇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宣传活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原则,充分利用“夕阳红”宣讲团、“晨曦”宣讲团、“一村一社区法律顾问”、“界石儿歌”、“背篓书屋”、民情院坝会送法治,结合“法律十进”活动,将法律知识送到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田间地头。强力推进了“七五”普法工作,逐步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集中宣传活动60余场次,接受法律咨询2000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40000余份,法治文艺演出30场次,举办法治讲座20场次,公益广告及法治宣传标语、展板50幅。应邀参与了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司法局等多个部门,在重庆火车北站南广场组织开展的“梦想驿站”法治文艺演出和法治宣传活动。“背篓书屋”送法治获重庆市金点子优秀奖。法治宣传多次被中国普法网和重庆司法网宣传报道。

六是积极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全镇行政执法部门以案释法,积极创新宣讲方式,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典型案例编辑、征集活动,实行办案过程中法律告知制度。邀请公安、法院等行政执法部门通过“以案释法专题讲座”学习交流活动,强化“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推动以案释法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七是创新普法宣传多样化。通过短信平台,围绕社会普法关注的热点问题和围绕居民身边的典型案例和,采用法律知识宣传、案例解读等多种体裁进行宣传,短信内容通俗易懂、朗朗上口,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发挥村村通广播效应,重要时间点通过广播像群众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印制法治宣传环保手提袋和新年台历,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手机APP“巴南普法”二维码印制在环保手提袋和新年台历等生活用品上,提高全镇城乡居民的法治意识观念。

八是深入推进法治文化繁荣发展,将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融合。大力弘扬中华传统文化,把法治精神融入村(居)民约、家风家训,使之成为涵养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重要源泉。大力完善全镇公共场所法治宣传教育设施,村(社区)和大型住宅小区设立了法治宣传栏、橱窗,宣传横幅。积极开展“法治乡村行”系列法治文艺演出等宣传活动,积极参与“重庆市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法治人物谈法治”“法治人物为法治建设代言”等活动。积极参与“三治融合”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促进全镇法治创建工作及资源力量的整合。

【特点和效果】

一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机关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法治理论水平明显提高,全镇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能力得到增强。行政执法领域未发生一件错案,各项工作逐步步入法治化轨道。

二是群众“信访不信法”情况得以改善。通过持续深化的普法教育,让群众正确认识其自身的权益和义务,消除争取不合理诉求的主观意愿,引导群众通过正确的方式表达诉求。辖区群众“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不当思想得以纠正,“信访不信法”、“以访压法”的现象得以改善。

三是“平安界石”建设初见成效。通过法律法规的教育引领,群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意识明显增强,我们及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有效维护了辖区社会稳定;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帮助弱势群众处理矛盾纠纷,有效维护了群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