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盐城市九部门联合开展“关爱民工普法先行”主题普法活动

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提升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和法治信仰,根据上级部门专项行动方案安排,1月10日,建湖县司法局等9个部门积极组织开展以“关爱民工·普法先行”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活动中,司法局等部门通过设置法治宣传台、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针对农民工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宣传了有关申请法律援助的法定途径、处理农民工讨薪投诉请求的法定救济途径等与农民工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广大农民工自觉增强法治观念,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重点宣传内容】

(一)外出务工一定要签订劳动合同

答: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建立劳动关系的书面法律凭证。劳动合同也是稳定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强化劳动管理、劳动者保障自身权益、处理劳动争议的重要依据。 

1、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强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守法意识。以劳动合同的形式明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之间就有了一个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在劳动过程中,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管理职工,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职工也依据劳动合同维护自身的权益,履行相应义务。 

2、签订劳动合同可以有效地维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都要规定一定的期限,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就是否续签合同等重新进行协商,这就保证了用人单位用人和劳动者求职的灵活性。 

3、签订劳动合同有利于妥善处理劳动争议,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劳动者就有可能在工资收入、工作时间、工作条件等方面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时,由于没有证据而遭受损失。

(二)什么是劳动法?

答:劳动法是指调整劳动关系(包括直接劳动和间接劳动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既包括国家最高权力机关颁布的劳动法,也包括其他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

(三)农民工有权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各地要逐步将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纳入医疗保险范围。根据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的特点和医疗需求,合理确定缴费率和保障方式,解决他们在务工期间的大病医疗保障问题,用人单位要按规定为其缴纳医疗保险费。对在城镇从事个体经营等灵活就业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可以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有关规定参加医疗保险。据此,在已经将农民工纳入医疗保险范围的地区,农民工有权参加医疗保险,用人单位和农民工本人应依法缴纳医疗保险费,农民工患病时,可以按照规定享受有关医疗保险待遇。

(四)如何维护自身的权力?

答:1.劳动者在权益受到用人单位或非法职业中介机构等侵害时,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

根据《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对因同一事由引起的集体投诉,投诉人可推荐代表投诉。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书写投诉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笔录,并由投诉人签字。投诉文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2)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可通过多种程序解决。(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达成协议。(2)调解程序。不愿双方自行协商或达不成协议的,双方可自愿申请企业调解委员会调解,对调解达成的协议自觉履行。调解不成的可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直接申请仲裁。(3)仲裁程序。当事人一方或双方都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庭应当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作出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生效的仲裁调解书或裁决书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4)法院审判程序。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将对方当事人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符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的,可以提出仲裁申请 。(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2)因执行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3)因履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4)因认定无效劳动合同、特定条件下订立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5)因职工流动发生的争议;(6)因用人单位裁减人员发生的争议;(7)因经济补偿和赔偿发生的争议;(8)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9)因用人单位录用职工非法收费发生的争议;(10)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受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活动特点和效果】

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普法资料500余册(份)、解答法律法规问题20多个,取得了良好宣传效果,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权益保护意识,让法治思维在群众心中生根发芽、开花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