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2018年6月25号,是第二十八个全国“土地日”,鸡西市国土资源局紧紧围绕“珍惜土地资源、建设美丽家园”这一主题,开展了丰富多彩的6.25“土地日”宣传活动。

鸡西市国土资源局开展丰富多彩的“6·25”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

工作人员在市政府门前设立了15个宣传台、悬挂宣传横幅70多条,组织宣传一条街活动,现场发放宣传资料、宣传传单50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300多人,向广大群众宣传我国土地的基本国情、国策、国法,解答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并重点围绕加强耕地保护、坚守耕地红线、不动产登记等内容进行宣传。在红星乡和西郊乡分别设立两个宣传台,围绕土地征收、失地农民办理保险等百姓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宣传。

市国土资源局充分发挥新媒体传播速度快、影响面广的特点,通过互联网平台开展宣传,在微博平台和局网站开设了六二五专题,随时将开展的各项活动进行宣传,利用微信工作群,向社会各界发送土地日宣传信息,通过多渠道的宣传和报道,让社会各界了解,关注国土资源工作。

【重点宣传内容】

(一)“三农”政策

1.三农政策是指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和农民工作。在宏观调控中注重加强农业,实行一系列更直接、更有力的政策措施。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保护和调动了农民积极性,农村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局面。

2.“三农”政策的具体内容

农业农村经济工作新发展理念其农业供给侧改革做为农业改革主线补贴政策、项目资金、资源力量向规模农业倾斜。

土制度改革。农村改革关键土新,每次改革都先从土开始,土是农业农村安身立命根本,农业产业根源都能追溯到土,现要走农业现代化道路就要从土入手,土地确权才能保证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才能防止土地私化,保证家民利益。尤其集体建设用、农村宅基地三权。

补贴改革。力发挥新型经营主体带动作用,近两年政策分布规律看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即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户等。政策都围绕着附带性,扶持资金优惠政策都明显突出,农业关于衣食住行产业政策实施项目运行都要具体落实经营主体,经营主体带动周边共同发展共同走现代化农业致富道路。2017补贴扶持资金重改革、增调、增总量、惠农补贴,并且增幅明显,农业改革力度补贴面仍呈涨趋势。

农业金融。亿万农村市场,农业产业化、农民职业化、农村社化新趋势于家庭农场、专业户、农民合作社、产业化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挥效用发展模式至关重要例基+农户。2017家主体功能更加明确出台相应政策支持,要发展农业、改变农村面貌、农村金融定要快速发展,简单说信贷贴息贷款。

(二)《黑龙江省土地管理实施条例》

1.《黑龙江省土地管理实施条例》颁布时间

1987.7.25日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

2.《黑龙江省土地管理实施条例》的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一切土地。凡属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确定和变更,土地调查、登记和统计,土地保护、利用和规划,土地征用和拨用,改变土地用途,以及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争议的处理,必须执行本条例。

3.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城市市区的土地;国家建设依法征用的土地;国家拨给机关、国营企业事业单位、部队使用的土地;国家拨给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使用的国有土地;未经划拨的荒山、荒地等土地;以及其它依照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用地单位只有使用权。

4.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

依照法律规定,属于村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业集体经济组织的,可以属于各该农业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经县(市)以上人民政府确认的乡(镇)企业集体所有的土地。

5.办理土地登记规定

城乡一切用地单位必须向所在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所在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证,确认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和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它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6.土地的利用和保护

省辖市及县级市人民政府应划定菜田保护区,报省人民政府批准执行。划入保护区的菜田,非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一律不准改作它用。

各类自然保护区、历史文物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疗养区的土地使用范围,均应按有关规定,由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土地管理部门审核,报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未经划拨使用的荒山、荒地等土地,均属国有储备土地,由所在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负责保护和管理。

7.征地补偿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由用地单位支付土地补偿费。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用地单位除支付土地补偿费外,还应支付安置补助费。征用宅基地和荒山、荒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对被占地农户或劳动力,应进行安置。占用农户承包使用的土地,可与承包户协商,用串换土地等办法解决。

(三)失地农民办理保险的有关事宜

农民失去土地后,多会出现收入来源不稳定的情况,而现行的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无力考虑和承担失土农民的养老保障问题,为了保障失地农民的权益,我国各地相继出台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保障失地农民的权益。这次国土宣传活动,土地局的工作人员向广大市民宣传了2017-2018年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最新政策。

1.参保范围:因政府统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而导致失去全部或部分土地,且征地时对所征土地享有承包经营权的人员。规定年满18周岁及以上的失地农民方可自愿参保,年龄以居民身份证登载的出生日期为准,征地时间以征地批文为准。

2.养老保险金待遇

对于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上,女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上的失地农民,地方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每年养老保险金水平,按15年期限,从政府土地征用收益中扣除一部分资金用于养老保险费用的支付,个人不负担缴费。从失地的当月起,开始领取养老保险。

【活动特点和效果】

一是针对性强。针对群众最关心的问题,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土地管理、土地征收、失地农民办理保险的有关事宜相关的宣传,使广大市民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二是深入宣传了国有土地保护相关知识。倡导全社会牢固树立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的理念,切实提高全民共同关注土地资源、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建设生态文明的意识,广大群众进一步加深了对土地保护相关法律内容的理解,坚定了“珍惜土地资源、建设美丽家园”信心。

三是采取多种宣传形式,新媒体发挥作用。本次活动以广场宣传为主体,并与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宣传方式相结合。活动日前后,还在鸡西日报开辟专栏、在市委党校开设土地法讲座进行法律宣传,同时利用网站、微信等媒体平台,全面进行法律宣传,产生了数倍叠加的普法效应,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