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平原县司法局坊子司法所组织法律顾问进社区开展重阳节普法宣传活动

为切实增强老年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营造全社会关爱老年人的良好法治氛围,重阳节当天,平原县司法局坊子司法所组织法律顾问在坊子乡叶庄社区开展重阳节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法律顾问为社区老年人现场宣讲《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法律援助条例》,发放法律书籍、传单等,并为社区老年人解答各种法律咨询。

【重点宣传内容】

1、《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对保障老年人权益有何重要意义?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是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发展老龄事业,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美德而制定的法律。它是以中国的根本大法《宪法》为依据的,是中国第一部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和发展老龄事业相结合的专门法律,2013年7月1日起,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开始实施。

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首次从法律上明确了将每年农历九月九日定为老年节。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所称老年人是指60周岁以上的公民。新法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这也被媒体解读为“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不常看望老人将属违法。该法同时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该法在既适应了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和老年人权益保障的客观要求,更重要的是法律规定的内容符合中国的实际,体现了中国的国情,保持了中国的传统,反映了老年人的心愿,是一部有中国特色的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有什么特点?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主要有四个特点:即坚持以家庭养老为主;提倡老年人积极养老;强调家庭养老和社会保障相结合;为老年人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

3、法律保障老年人的什么权益?尤其在赡养和财产方面。

答:本法规定了九种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从国家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受赡养的权利;婚姻自由权;财产所有权;继承权;房产权;继续受教育的权利;劳动权利;参与社会发展的权利。

在农村中,老年人最关心的是受赡养权和财产所有权,受赡养的权利是指,扶幼养老应是作人的本性和起码的道德。老年人为社会辛勤劳动,贡献毕生的精力,为子女操劳终身,为家庭作出贡献。在他们年老体弱时,丧失劳动能力时,理应得到社会和子孙们的尊敬、关怀,给予生活上的帮助,使他们安渡晚年,这既是社会的职责,也是家庭的功能。继承权是指,当其子女先于自己死亡时,为了保证老年人的生活水平不致降低。一方面规定老年人有权继承子女的财产;另一方面在分割遗产时,应当优先照顾老年人的利益。当老年配偶间发生一方死亡的事实,生存方享有配偶身份的继承权。在确定被继承人遗产范围时须注意,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为遗产。

【活动特点和效果】

一是针对性强。针对老年人关心的问题,通过面对面交流的形式,老年群众与法律顾问进行交流,法律顾问对群众的问题一一解答。受到了老年人的欢迎和点赞。

二是深入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通过活动,广大老年群众加深了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了解和理解,以及本法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和谐社会、弘扬公序良俗的鲜明导向。

三是扩大了普法的覆盖面。此次活动通过户外宣传的方式,让法律顾问与群众面对面开展交流,使广大群众更容易理解与接受法治知识,提升了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