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龙凤村创新探索“4+3+1”诉源治理机制 全面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四川省射洪市瞿河镇龙凤村位于射洪市西南方向,北距市城区10公里,南距沱牌生态工业园区5公里,国道G247线穿村而过,是国家级农业园区核心示范区。龙凤村由原高家沟村、龙凤村两村建制调整合并而成,总面积3.46平方公里,辖9个村民小组共816户2865人。

2009年,龙凤村成立了土地流转合作社,引进四川省盈益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土地流转近1000亩,种植甜橙,建起了集种植、养殖于一体的盈益现代农业观光园区。2010年,龙凤村成立了养猪专业合作社,引进绿野公司,土地流转400余亩,从事野香猪养殖,建起了集种养、休闲、娱乐、观光于一体的生态示范园区;引进清见公司,土地流转1100亩,重点发展柑橘产业,建起了青见基地和野山猪养殖基地。目前,龙凤村已有毅辉东创建材厂、食用菌种植场、易飞易旅游有限公司、盈益公司、清见公司、PIC种扩繁场6家企业,吸纳本村中年劳动力200余人,农民有了“三金一红”(土地租金、务工薪金、股民股金、入股分红)的收入,2020年全村人均纯收入22868元。

土地流转之后,矛盾纠纷有了新变化,主要集中在企业与农户关于土地租金的问题上。近年来,龙凤村在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中,坚持党政主导、多元共治、司法推动、为民便民、因地制宜的原则,逐步探索出“4+3+1”诉源治理机制。

【任务措施】

(一)四个常态:把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

1.一月一次拉网排查

通过组织网格员、治安巡逻员、党员代表、群众代表等,围绕家庭纠纷、邻里矛盾、安全防控、重点人群管控等内容逐社逐户开展排查,不漏看一户,不遗漏一人,全面掌控各社各户实际情况。建设和依托“雪亮工程”,通过一键报警系统,建立大数据和制度化研判机制,定时分析、通报、推送预警信息,把矛盾和问题化解于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大大降低了刑事案件发生率。

2.一月一次专题教育

充分利用“农民夜校”、“党群通”、“法治讲堂”三大平台,采取法律专家讲法、法律顾问普法、法治文明户现身说法等方式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定期邀请驻村法官、驻村律师、驻村干部进行法律法规广播宣传,确保法治教育入脑入心。

3.一月一次考核评比

采用“村对社、社对户”考核形式,常态化开展“平安月”评选。村对社每月考核民情信息收集、矛盾纠纷劝调、平安和谐联创等内容。社对户每月评比遵纪守法、家庭和谐、团结邻里等情况,优秀的悬挂流动红旗,连续获得12次流动红旗的评为法治文明户。

4.一月一次分析研判

每月组织网格员、治安巡逻员、各社社长、党员代表、群众代表围绕矛盾纠纷、突出信访、群体苗头、突出治安问题、安全隐患、邪教和非法宗教活动等召开分析研判会,及时发现不稳定因素,及时部署解决方案,落实专人包案,确保风险可控。
    (二)三步调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村内镇内
     第一步:现场调解。每个社社员代表为网格管理员,每个月召开联社大会,统计群众反映的村情民意及初级矛盾,并约定时间在村调解室或者现场进行调解,妥善处理纠纷隐患,避免矛盾纠纷升级,经过村级调解三次未能达成协议的由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进行镇级调解,确保早发现、早预防、早解决。

第二步:联合调解。邀请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司法所干部、派出所民警、与当事人关系较好的调解员,本着依法调解、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调解,确保矛盾不反复、不反弹。

第三步:诉讼调解。依托法官工作站和巡回审判点,对现场调解和联合调解未果的案件进行诉讼调解。

(三)一个模式:构筑多方联动的乡村治理格局
    为进一步拓宽群众参与乡村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强化对村书记、主任“一肩挑”后村级事务运行的监督和约束,避免党群、干群之间因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矛盾纠纷,龙凤村探索实施“六手印记”工作法,在吸纳群众参与村级事务决策的基础上,积极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并聘请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把关,逐步建立起“六方参与、六人见证、六指留印”的多方联动的乡村治理新格局。
     1.分类组队。村级党组织采取“四随机、两固定”办法,从无职党员、村民小组长、致富带头人、村民户主中随机抽取4名村民代表,与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和驻村法律顾问组成“六手印记”工作组,对涉及本村发展和群众利益的事项开展监督。

2.讨论表决。按照“一事一讨论、一事一审查”原则,村“两委”与工作组召开联席会议,对相关议题进行讨论,讨论通过后,工作组成员在讨论表决结果上按捺手印,再提交村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

3.监督实施。工作组对决策事项的议定过程、实施情况、公开情况、实施结果进行全程监督,事后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向村级党组织反馈监督调查情况。

4.结果运用。“六手印记”工作组参与议事决策情况纳入镇纪委日常监督内容,作为市委巡察、审计、绩效评价重要依据。

【特点和效果】

龙凤村推行“4+3+1”诉源治理机制以来,成效显著。一方面确保群众诉求有人理、有人管、有人解决,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化解在村内,避免群众上访乃至走上诉讼之路。2014年-2020年,全村矛盾纠纷数逐年减少,2020年全村已无因矛盾纠纷引发诉讼案件,成为“无讼村”;另一方面促进了乡村法治社会建设。“六手印记”工作法的推行,有效规避了村干部和群众因“不懂法”带来的风险,实现村决策程序法治化,有效提高了村决策风险防控能力。同时,提升了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让群众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化解矛盾、维护合法权益。

2015年,龙凤村被司法部、民政部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2017年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全国文明村镇”的称号,2019年被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评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同时被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评为“国家森林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