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7日修订通过,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未成年人正值受教育时期,可塑性大,是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初步形成的重要阶段,这一时期受到的教育和自身行为习惯的养成,对成年以后影响极大。大量事实证明,缺乏法治观念和是非观念,是未成年人发生违法行为最重要的原因。因此,法治教育应当是青少年必不可缺的人生之课。珠海市香洲区辖区内共有在校学生11万人。香洲区各中小学以开展“宪法教育大课堂”为主线,以民法典宣传为契机,多招出击,多措并举,树立了香洲区青少年普法品牌。
【任务措施】
一是强化青少年宪法宣传。在国家宪法日,香洲区连续举办了多场中小学生“我与宪法”征文大赛,同时举办香洲区中小学生“宪法宣传”书画大赛,抒发了青少年们对宪法精神的内心追寻和求索。2020年,香洲区各中小学开展“宪法在我心中”活动84场,受教育青少年学生达10万人次。举办香洲区“学宪法、讲宪法”大学生演讲比赛,展现了当代大学生对宪法的关注和运用宪法思维的能力。
二是强化青少年民法典宣传。开展民法典进校园系列活动,以高空抛物、见义勇为等生动鲜活案例,深入浅出解读《民法典》。各街道联合社区公益律师、社区民警依托社区学校、社区教育基地利用暑期向辖区青少年宣传民法典,不断提升青少年的法治素养。组织香洲区中小学生参加了广东省中小学生“民法典故事会”征文大赛,共计收到小学组及初中组参赛作品256篇,其中27篇作品进入广东普法网上评议名单并获优秀奖。
三是强化青少年普法多方合力。组建了44名律师参与的香洲区青少年普法讲师团志愿普法队伍,推动香洲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走上专业化、高起点、强师资的轨道。借助“法律顾问进(村)居”法治惠民政策推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进社区”、“进校园”。社区通过“快乐四点半”、“暑期夏令营”等活动与青少年普法相融合,以寓教于乐的方式使青少年们学有所得、学有所乐。关工委充分发挥“五老”的作用,深入开展青少年法治宣讲。利用“校讯通”、“小手拉大手”等方式将法治宣传教育的信息传递给学生家长,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由家庭、学校、社会齐抓共管。
四是强化青少年普法的本土特色。各学校构建自己的普法教育特色,如成立了青少年警队、亲子法治宣传队,打造校园普法精品团。香洲区普法办精心策划,选取《民法典》、《禁毒法》、《消防法》中的重点条款设计成风趣幽默的法治漫画,编印了《青少年法治漫画系列读本》,成为香洲本土特色青少年法治文化品牌。依托狮山街道市民艺术中心打造省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狮山市民艺术中心的生命健康体验馆和禁毒教育展览馆,以生动直观、亲身体验的方式提升青少年的健康意识、自救意识、禁毒意识。同时,利用基地开展青少年学法用法实践活动,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
【特点和效果】
一是法治教育的形式呈现多样化。通过多样化开展不同活动,使枯燥乏味的法律知识变得生动形象,从童话到动漫,从征文到演讲比赛,从“校园之声”广播到国旗下讲话,从法律知识竞赛到图片展示,从法制情景剧到模拟法庭,从旁听法院庭审到参观禁毒教育基地,都根据不同学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去开展法治主题教育系列活动。
二是摒弃传统的说教式教育模式。新的宣传教育模式注重寓教于乐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将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融入法治小品、童话模拟法庭等一个个丰富多彩的表演节目中。特别是针对10-16岁的青少年,善于采用模拟法庭的方式,使他们在参与、演绎模拟法庭辩论、审判过程中,树立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