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定期考核是在平时考核的基础上。有四种考核方法,即工作标准法;人员比较法;成绩验证法;指数评价法。公务员考核作为公务员管理的一项制度性基础工作,是公务员制度建设的重要环节。

一、公务员考核是什么?

公务员考核是国家公务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基础性管理工作,是激励公务员努力工作、提高公务员素质的重要方法。

公务员考核以工作职责任务为依据,综合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公务员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公务员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

定期考核是在平时考核的基础上。通常,考核是对公务员的监督日常工作,主要是考勤和工作检查。平时考核可以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的依据。在时间安排上,平时的考核可以随时进行。

定期评估:

(1)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方式,个人先根据岗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汇总。主管领导听取群众意见后,提出考核等次建议,由本机关负责人或授权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次。

(二)领导成员的定期考核,由主要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二、公务员考核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公务员考核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对公务员的考核,根据其工作职责和任务,全面考核其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其工作实绩。

1、德性是指思想政治素质、个人品德、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的表现。

2、能力是指专业素质和履行职责的能力。

3、勤奋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的表现。

4、成就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效益。

5、诚信是指廉洁自律的表现。

三、公务员考试程序

1、被考核公务员根据工作职责和相关要求进行总结,并进行一定程度的汇报;

2、在听取群众和公务员本人意见的基础上,主管领导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建议和改进要求;

3、在本机关范围内对拟作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进行公示;

4、由本机关负责人或授权的鉴定委员会确定鉴定顺序;

5、书面通知被考核公务员考核结果,公务员本人签署意见。

对担任内设机构领导职务的公务员的考核,必要时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民主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