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2021年以来,宜兴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提高全民法治素养目标任务,围绕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重点加强需求调研、培育法治文化、建好“法律之家”、加大人才培育等各项工作,有效增强农村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观念,推动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助力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任务措施】
(一)着力加强需求调研,提升普法服务精度。依托12348法律服务平台,借助宜兴新媒体普法矩阵,收集研判农村高发法律需求,重点监测农民诉求、涉农网络诈骗、非法金融等动态趋势,通过“法润民生”微信群、“宜兴司法”等平台精准推送法律服务产品和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帮助群众释疑解惑。开展法治乡村建设专项课题研究,整合村(居)法律顾问、“三官一律”等资源,建成“法治乡村建设普法讲师团”,围绕法治乡村建设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研究讨论,形成课件并开展宣讲活动,为农村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提供“菜单式”精准法律服务,努力满足乡村群众不同法律需求。2021年以来,共举办涉农法治讲座、培训150余次,不断提升基层群众法治意识。
(二)着力培育法治文化,提高法治宣传实效。研究制定《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和促进作用,深挖宜兴法治文化地域特色,促进法治文化繁荣发展。一是将法治文化与当地风貌相融合,形成“一地一品,百花齐放”的法治文化阵地格局。依托新时代文明站(所)、农村陶都礼堂和平安、党建、廉政等主题基地,将法治文化与党建、德孝、清廉、乡村旅游等内容相结合,互相借力、互相融合,打造出太华镇“民法典”云长廊、芳桥忠孝法治宣传公园、白塔村法治文化公园等一批综合性强、群众体验性好、参与度高且具有宜兴特色的村级法治文化阵地。二是开展法治文化乡村巡演,用法治丰富农村群众生活。 挖掘群众喜闻乐见、贴近生活的法治文艺节目,让农民群众在观看文艺演出时,受到潜移默化的法治熏陶,树立起崇尚法律、信仰法律的观念,增强对法律的信任感、认同感。三是建立“纸电媒”联合宣传矩阵,形成“12348法网、法润民生微信塔群、宜兴司法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矩阵平台,实现“民有所呼、我必有应”。发挥新媒体普法优势,在“宜兴司法”微信公众号开辟学法专栏,围绕着民法典中的亮点内容精心制作“剧说民法典”“漫画民法典”等系列特色活动品牌,将生涩难懂的法条融入到身边的常见问题中,用通俗易懂的方式释法析理,便于农村群众理解。
(三)着力建好“法律之家”,织密法律服务网络。组织开展村(社区)“法律之家”建设活动,整合村(社区)司法行政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网格管理工作室、村(居)民议事厅、法治文化阵地等资源,配备法治图书角、农家书屋等硬件设施,配齐配强村(社区)“法律顾问”,遴选培育“法律明白人”,积极打造“法律之家”,为群众提供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宣传、援法议事、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努力打造乡村“10分钟法律服务圈”。研究开发“微邻里”微信小程序,实现“一村一码”,覆盖全市村居,群众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就能在指尖对接“法律之家”,及时获得专属的法律服务,切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法治获得感、满意度。
(四)着力加大人才培育,强化法律资源供应。优选配强乡村法律顾问,完善法律顾问参与村重大事务决策运行机制,为村级事务管理及基层重大决策出具法律意见,为重要合同诊脉把关,提升村(社区)“两委”干部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落实省政府民生实事“法律明白人”培育项目,加强对村(社区)“两委”干部、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基层人民调解员、普法志愿者等的法律知识培训。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在了解社情民意,收集反映村民法律需求,参与村(社区)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和疏导化解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教育村民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截至2022年7月,全市共培育“法律明白人”2090名,实现了每个网格不少于2名“法律明白人”的目标要求,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法治人才保障。
【特点和效果】
一是开展重点宣传,浓厚全民学法氛围。大力普及与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以“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乡村振兴·村村行”等活动为载体,组织“三官一律”、行政执法人员等深入乡村,常态化开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等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引导群众崇德向善、循法而为。
二是强化协同联动,形成乡村普法合力。认真落实法治乡村建设责任清单,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主体责任,按照《宜兴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实施办法》,通过涉农部门自我评议、集中评议和量化打分等形式,以评促建、以评促效,督促、协调、指导涉农部门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刚性推动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
三是坚持普治并举,助推乡村依法治理。深入开展基层依法治理活动,强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提升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含金量”。完善村“两委”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村民“援法议事”制度,开设“村民学法微课堂”,探索开展“法治入家”,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建设模范守法家庭,指导村居以民法典为依据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开展邻里互助和道德评议等活动,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推动农村移风易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