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河东区市场监管局严查“冰墩墩”侵权案以案释法

2022年2月4日至20日,第二十四届冬季奥林匹克运动会在北京举行,“冰墩墩”作为本次奥运会吉祥物深受公众喜爱,一度出现“一墩难求”的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河东区市场监管局在辖区内开展迎冬奥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侵犯奥林匹克标志、商标、专利违法行为。近日,在专项行动中接到消费者举报,称天津市河东区东新街道一家蛋糕店有销售定制“冰墩墩”蛋糕的行为。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立即对涉事蛋糕店进行现场检查,通过对商家微信号进行检查比对,被举报蛋糕店使用微信朋友圈发布带有该店标识的订制“冰墩墩”蛋糕,并配有文字“来找我拥有一只冰墩墩!”以此方式销售定制“冰墩墩”蛋糕。经执法人员现场调查核实,该店并未取得奥林匹克标志相关授权。

【调查与处理】

2022年2月11日,河东区市场监管局接群众举报,称天津市河东区某蛋糕店在网上售卖带有冰墩墩形象的蛋糕用来营利,举报其没有授权,要求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当日接到群众举报后,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检查,未发现店内柜台有冰墩墩形象蛋糕和其他相关产品。现场询问蛋糕店负责人,负责人称确实曾在微信朋友圈进行宣传冰墩墩形象蛋糕,但还未曾完成交易。为进一步调查此事件,河东区市场监管局于2022年2月11日决定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2月9日在网络上看到做带有冰墩墩形象的蛋糕视频,考虑到北京冬奥会正在火热进行中,冰墩墩形象是一个良好的宣传热点,于是自己也跟着学做了一个,并将成品发布至微信朋友圈做了宣传,但并未进行售卖,蛋糕由家人自行食用,并无盈利。2月10日,微信朋友圈中一位顾客进行冰墩墩蛋糕的咨询,店主在不知侵权的情况下表示可以进行售卖,顾客下订单后按照318元的售价收了顾客的定金。2月11日在网络上了解到未经授权擅自使用冰墩墩形象用于营利活动涉嫌违法后,主动联系顾客,将钱款退回,同时第一时间撤销了微信朋友圈的宣传标语和图片。 

奥运吉祥物和奥林匹克五环图案标志、奥林匹克旗、在中国境内举办的奥林匹克运动会的名称及其简称等,都是奥林匹克标志。未经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委会、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或国际残奥委会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为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该蛋糕店销售订制“冰墩墩”蛋糕的行为涉嫌违反《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规定,构成了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行为。目前,该案已调查清楚并处罚完毕。

【法律分析】

1.《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一条第五款规定:奥林匹克标志包含在中国境内举办的奥林匹克运动会的名称及其简称、吉祥物、会歌、火炬造型、口号、“主办城市名称+举办年份”等标志,以及其组织机构的名称、徽记。《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二条规定: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是指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和中国境内申请承办奥林匹克运动会的机构、在中国境内举办的奥林匹克运动会的组织机构。

“冰墩墩”作为2022年北京冬季奥运会的吉祥物,属于保护范围的奥林匹克标志。其权利人为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及境内相关承办举办机构。

2.《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四条规定: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为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五条第四款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销售、进口、出口含有奥林匹克标志的商品属于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

此案中的涉案蛋糕店未经过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许可进行带有冰墩墩形象蛋糕的制作和销售,虽然未获得盈利,但是可以明确这一行为属于带有营利目的的商业行为,已经构成了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行为。

3.《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为商业目的擅自使用奥林匹克标志,或者使用足以引人误认的近似标志,即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请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或者为商业目的擅自制造奥林匹克标志的工具。违法经营额5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5万元的,可以并处25万元以下的罚款。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处理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行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

针对此案,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接到群众举报线索后迅速展开调查,依照《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相关规定对此次奥林匹克标志侵权行为进行依法、快速、妥善的处理。

【典型意义】

2022北京冬奥会是全世界共同期待和关注的体育盛会,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也因其憨厚可爱的形象而受到广大消费者热情追捧,出现“一墩难求”的火爆现象后公众也通过多种形式制作冰墩墩周边产品表达对于冬奥会的支持,而这其中就存在这诸多法律风险。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处理的天津市河东区某蛋糕店未取得授权制作销售奥运会吉祥物“冰墩墩”蛋糕案,就是一起侵权人缺乏知识产权意识违法制作相关周边产品的典型案例。该案也是天津市立案处罚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使用权的“第一案”。

通过本次行政处罚案件,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切实有效回应群众投诉举报行为,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能。在专项检查行动中做到“谁执法谁普法”,落实普法责任制,在检查行动中告知广大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经营,避免侥幸心理,树立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同时向消费者进行宣传,在选择相关冬奥会纪念品时,要从正规渠道购买,要查看商家的营业执照和特许经营资质,尽量不要听信个人或小商小贩的推销而进行私下交易,否则遇到问题往往很难维权。此外还建议消费者尽量不盲目或超量抢购冬奥会纪念品,要文明理性消费。如购买冬奥会、冬残奥会特许商品通过正规渠道,若发现侵犯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应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举报。

同时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强化线上和线下执法衔接。线上充分利用“12315”和“12345”投诉举报平台,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行线上排查、源头追溯,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执法。严厉查处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犯奥林匹克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推进“互联网+”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知识产权保护。线下积极开展重点区域排查,加大对制售冬奥会吉祥物行为的监管力度,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以超市、商品展销会、旅游景点等为重点场所,以辖区广告制作、印刷、工艺品及纪念品等为重点检查领域,以食品饮料、文体用品、服装鞋帽、冰雪装备器材等为重点商品。针对案件多发和举报投诉较多的商品交易市场,组织开展集中整治,重点检查印有吉祥物、口号以及其他奥林匹克标志的纪念币、口罩、纪念章、毛绒玩具、体育用品、运动服装、鞋帽、文具等为广大奥运参与者、游客和普通消费者喜爱的商品,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引导生产经营者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自觉守法诚信经营。截至2022年3月10日,共计排查各类市场经营主体246户次,排查各类商品1000余个(件),已立案1件,多措并举全力做好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