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现代化、信息化司法便民服务水平,宜秀区人民法院新建菱北人民法庭已于2018年9月启用,新建杨桥人民法庭预计2022年交付使用,法庭现有硬件设施的信息化水平和便民化程度均在全市领先,坚持将“科技红利”惠及乡镇农民群众。挑选审判经验丰富、组织协调能力强、善于做群众工作的资深法官担任人民法庭庭长,不断配强人民法庭审判力量。近三年来,2个人民法庭共受理案件2302件,审结2271件,受理范围涵盖了辖区2乡3镇1个街道的一审民事案件。
【任务措施】
(一)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助推平安乡村建设
一是深入排查推进诉源治理。在“案多人少”压力持续走强的情况下,全院干警迎难而上,积极推进诉源治理,案件质效指标实现诉前调解率、速裁率逐年上升,收结案率逐年下降的“两升两降”效果。我院结合脱贫攻坚、文明创建、信访维稳、普法宣传等活动,以“政法干警进网格”“访平安、解民忧、创和谐”大走访为重要抓手,坚持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工作,重点抓好乡村建设、基层社会治理中引发的信访事项,对信访案件实行领导包保,不断完善“院长接待日”“执行法官接待日”制度,落实院领导开门接访、带案下访等工作机制,联合基层共同做好化解工作,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
二是诉前调解快速化解纠纷。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积极探索完善了调解前置、委派调解和人民调解结合、司法调解托底的工作机制,高效化解乡村振兴发展和基层社会治理中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助推农业农村农民工作扎实开展,促进基层社会治理。2021年1月至今,完成诉前调解1759件,委托委派调解近1200件,在线调解1315件,指导院外调解200余件;安庆市道路交通事故综合处理中心共受理道路交通事故14769起,日均事故48.5起,通过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保险调解12921起,调解率占87.49%。如我院妥善化解一起特殊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白泽湖乡先锋村低保户张某在一起交通事故中死亡,系家中唯一劳动力且有残疾,其家属均有智力缺陷,我院法官及调解员多方做工作,以最快速度将赔偿款赔付到位,为让赔偿款真正用到实处,保障受害人家属后期生活的长期稳定性,院领导亲自带队到受害人家属所在社区,协商确定赔偿款由社区共同监管,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该案作为典型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公众号刊载。
三是健全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坚持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关口前移,强化与特邀调解员、人民调解员、行业调解委员会以及基层调解组织的诉调对接功能,建立了17个诉调对接工作站,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成立道交团队入驻安庆市道交事故综合处理中心,加强对全市三区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的多元化解,今年7月,我院道交团队与安庆市保险行业协会及安庆市19家保险公司法务工作人员进行交流座谈,有效对接道路交通事故诉调工作。依托保险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室、综治中心法官工作室、人民法庭等平台,将司法工作与乡村振兴、基层社会治理相结合。
(二)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一是落实网格化管理法治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在当地党委、政府推出睦邻长、联防长、单元长的“三长”制基础上,我院立足司法职能,积极融入网格化管理,专门出台《为网格化管理暨“三长”制工作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创新“三长+”模式,注重发挥“三长”熟悉本地、威望较高的优势,对“三长”日常工作中发现的矛盾纠纷,由速裁团队安排法官介入纠纷调解,把关口前移,调解好的纠纷及时进行司法确认;对相关疑难案件,邀请“三长”参加案件调解、和解工作,促进案件事了;日常诉讼活动中,根据案件情况,邀请“三长”协助开展送达、协助查找被执行人下落、财产线索等工作;对争议较大、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案件,邀请“三长”作为特约监督员,旁听庭审,提升司法公信。推动“审务进村(社区),法官进网格”,将法律指导延伸至村(社区)前沿,助力无讼村(社区)创建。
二是积极服务“六稳”“六保”。2020年,为有效化解农村企业防汛灾后重建和复工复产中矛盾纠纷,我院走访辖区内企业15人次,提出风险防控建议12条,主要为合同履行风险、灾后企业投保风险、劳动纠纷风险等方面给予相应的法律指导。如辖区白泽湖乡某农业企业因为汛情,造成停产、停业,二件劳务案件诉至本院,在主审法官多轮调解下,最终达成调解方案,圆满处理二起案件,同时对企业因汛情造成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另一批罗岭镇受灾企业,我院高度重视,汛前院领导带队赴罗岭镇新材料产业园、花元工业园区走访,督促企业家尽快进行人员、货物转移安置,做好思想动员和宣传工作,提出风险防控建议,后有11家企业因汛情产生财产保险赔偿纠纷,我院及时对接当地镇政府,召开水灾财产保险赔偿协调会,为受灾企业理赔搭建平台,开辟绿色通道,建立“水灾财产保险赔偿调解群”,1家企业经庭前化解,与保险公司达成协议,领取赔偿款约30万元,1家企业进入诉讼后调解,赔偿到位约40万元,另9家企业目前正在走司法程序,法官对其进行诉讼服务指导,并对企业暴露出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提供了司法支持和帮助。
三是扎实做好法律服务保障。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等基层法治创建,积极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通过法制副校长送法进课堂、资深法官上法制课、录制《法官大讲堂》普法节目、设立法律宣传服务台,提供法律咨询与答疑、举办法律讲座及青少年模拟法庭等活动百余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16万份,着力联合公安、基层组织、保险行业等相关机构,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讲座5次,多形式开展法治宣传,增强群众法治意识。选派干警参与“护学岗”责任包保任务,全力保障包保学校余湾小学和杨桥初中师生安全。组织中层干部赴杨桥镇螺山村任职,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特点和效果】
一是夯实人民法庭基础建设。为进一步提升现代化、信息化司法便民服务水平,我院新建菱北人民法庭已于2018年9月启用,新建杨桥人民法庭预计2022年交付使用,法庭现有硬件设施的信息化水平和便民化程度均在全市领先,坚持将“科技红利”惠及乡镇农民群众。挑选审判经验丰富、组织协调能力强、善于做群众工作的资深法官担任人民法庭庭长,不断配强人民法庭审判力量。近三年来,2个人民法庭共受理案件2302件,审结2271件,受理范围涵盖了辖区2乡3镇1个街道的一审民事案件。
二是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桥头堡作用。推广旅游巡回法庭便民措施,在国家4A级旅游景区巨石山生态文化旅游区内设立旅游巡回法庭,为旅游纠纷案件各方当事人提供“集成式”“一站式”司法便民服务,最大程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旅游纠纷。聘请网格员协助调解,设立驻村(社区)调解工作站、无讼调解室、法官工作室、乡村振兴服务工作站等,搭建多元解纷平台。探索“一庭两所”宜秀模式,由人民法庭,联合派出所、司法所,邀请乡贤五老参与调解基层纠纷,为乡村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是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为抓手,立足审判执行职能,我院出台“我为群众办实事”八项举措,菱北人民法庭立足道交一体化和一站式多元解纷平台推出为民办实事四项举措,杨桥人民法庭推出“三个一”(一庭:旅游巡回法庭,一室:法官工作室,一行:农村法律行)便民措施,丰富“枫桥经验”的基层实践。推行“三心、三办、三调”工作法,解决涉及生产、生活等群众最急、最难问题180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