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共青城市司法局甘露司法所(以下简称甘露司法所)位于共青城市甘露镇,管辖地域总面积49平方千米,常住人口2万人。甘露镇是“全国综合实力千强镇”“中国中部乡镇综合竞争力百强乡镇”,并连续五年上榜全国千强镇500强。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服务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经济强镇的进程中,甘露司法所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赢得了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也赢得了辖区群众的高度评价。2019年,荣获全省首批校所合作型“特色司法所”荣誉称号。
【任务措施】
(一)加强司法所标准化建设,创新基层队伍管理。作为共青城市最早建立的司法所之一,甘露司法所从成立之初就开创司法所独立办公模式,通过多年的发展基本达到基层司法所基础设施规范化要求。目前,甘露司法所有单独的业务用房220平方米,涵盖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接待大厅、社矫安帮办公室、调解室等,办公设施配套齐全,办公场所标识使用规范,司法所各项工作规章和工作流程统一上墙。基层司法所基础设施的规范化方便了群众办事,提高了工作效率,司法行政工作归属感进一步提升,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不断充实人员到基层工作队伍,甘露司法所现有在岗人员3人,其中政法专项编2人,均为法律专业大学学历,聘用1人,司法所人员的落实到位为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甘露司法所坚持以思想政治建设为引领,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专题培训,不断提升司法所人员的理论基础和业务能力。党的十八大以来,甘露司法所充分利用辖区内高校资源优势,积极开展“校所合作”项目,2017年选拔1名高校辅导员到所挂职,同年10月,九江市高校教师挂职基层司法所现场会在甘露司法所召开,2019年,荣获全省首批校所合作型“特色司法所”荣誉称号。
(二)发挥人民调解作用,积极化解矛盾纠纷。甘露司法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人民调解工作中重视初访、上门调解、跟踪化解、回访了解。根据辖区靠近高新园区企业众多的实际情况,积极整合资源,充分发挥司法所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联动各村(社区)调委会调解员齐发力,尤其注重征地拆迁、劳资纠纷等矛盾多发领域,主动把工作重心向前移,及时为园区内企业化解劳资纠纷,与人民法院共同协助,将调解结果通过司法确认的形式予以固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解决矛盾纠纷方便快捷的优势,真正成为缓解矛盾纠纷的“减压阀”,架起了服务人民群众的“连心桥”。甘露司法所连续三年荣获“服务地方发展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三)打破传统普法模式,延伸法治宣传触角。党的十八大以来,甘露司法所全面落实“七五”普法规划,拓展普法工作向纵深发展,打破传统摆摊设点的普法模式,做到创新载体,开展普法“点单”式服务,针对辖区内企业频繁遇到的贴牌加工涉及的法律纠纷,多次开展以“贴牌加工企业法律风险的防范对策”为主题的普法公开课,针对辖区内留守妇女、儿童较多的情况,开展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为主题的法治讲座,结合“双提升”走访等,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做到分层实施、分类施教。同时,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10万余元,在镇中心广场打造法治文化长廊,开辟法治宣传教育新阵地,深入开展依法治理和民主法治村建设,积极开展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培训,努力培养一支能够掌握基本知识的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切实发挥“引导员”“普法员”“宣传员”的作用。
(四)用心用情传递温暖,创新特殊人群管控。甘露司法所严格实施《社区矫正法》及我省实施办法,把电话汇报、见面谈心、思想汇报、手机定位、心理测评等规定动作做到位的同时,更加注重加强日常联系工作,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引导、帮扶、教育,帮助其尊法、学法、懂法、用法、守法。在线上,通过系统定位+微信实时定位信息化方式,开展实时监督管理;在线下,通过日常走访、集中教育等方式,注重掌握动态。对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因人施策,做到一人一矫正方案,特别是针对在矫对象犯交通肇事罪和危险驾驶罪较多的实际情况,创造性地开展“文明交通”专题分类教育,把课堂“搬”到马路现场,矫正对象变身为身穿红马甲的志愿者,在车流密集的路口开展文明劝导、协助交警维护交通秩序等,通过“角色互换”的现场教学,提升了两类社区矫正对象的改造力度。2018年以来,没有发生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对象重新犯罪情况。
(五)整合法律服务资源,便民利民办实事。甘露司法所整合辖区律师、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社区民警、法官和法律服务志愿者力量,积极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全力为群众排忧解难。此外,建立了法律服务微信群,在每个村(社区)张贴了法律服务宣传单,提高辖区居民对司法行政部门工作及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认知度、知晓率。特别要指出的是,为了更加有效地引导帮助辖区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发展,甘露司法所成立青少年成长工作室,积极开展普法进校园活动,逐步构建起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治教育格局。对有需要法律帮助的未成年人,采取一对一心理辅导以及六种保护方式,即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采取“跟踪”教育引导孩子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特点和效果】
共青城市司法局甘露司法所通过模范司法所创建工作,所里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水平明显提高,在全市各司法所中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在队伍管理方面,甘露司法所成立至今,工作人员没有发生违法违纪情况;在矛盾纠纷调解方面,2018年至今,甘露司法所共受理并成功调处各类民间纠纷100余起,真正实现了“矛盾化解在基层”的良好效果。在普法宣传方面,2018年以来,甘露司法所共举办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班10余期,开展普法讲座30余场,解答法律咨询1000余次,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2万余册,创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个;在特殊人员管控方面,2018年以来,没有发生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对象重新犯罪情况;在为民办实事方面,做到应办尽办、主动办,耐心向群众解读相关政策法规,想尽一切办法解决群众遇到的问题。2021年10月,共青城市司法局甘露司法所荣获“全国模范司法所”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