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杨某通过朋友得知南充市顺庆区某小区出租房屋信息,因杨某在外地,就委托朋友实地看房,杨某通过微信视频确认。2021年10月中旬某日,杨某与房东王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期为1年,合同签订当日,杨某向王某支付租金13000元、押金4300元。次日,杨某找了家政打扫卫生,支付了清洁费400元,后又预存燃气费100元、电费200元。10月下旬,杨某入住该房,发现屋子装修味道特别大,杨某和家人均出现胸闷、头晕的情况,杨某立即联系朋友询问装修情况,被告知该房屋新装修才一个多月,杨某认为这样的房屋会严重危害家人健康,便通过电话和微信与房东王某沟通,王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不想解决问题。此后,杨某在朋友的建议下做了全屋环保检测,检测报告显示该房屋甲醛、甲苯超标。杨某在寻找王某无果的情况下,向某房地产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房调委)申请调解,请求解除与王某的房屋租赁合同,并要求王某退还押金和租金,承担保洁、预存的燃气费、电费等开支,甲醛检测费用由杨某自行承担。

南充市顺庆区杨某与王某合同纠纷调解案

【调解过程】

房调委指派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调解员仔细查看了杨某提供的证据后,便立即联系王某,希望其配合调解,但王某拒绝,表示一切按照合同执行。调解员坚持不懈地做王某思想工作,告知其房调委的工作职责、参与调解的好处等,在调解员的耐心劝说下,王某最终同意调解。

双方当事人来到房调委后,调解员宣读了调解纪律,对双方当事人身份进行了核实,同时核实王某是否具有出租该房屋的资格。按照调解员要求,王某向调解员提交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经核实,该房屋由王某于2019年4月1日购买,2021年3月30日完成了交付手续,王某具有出租该房屋的资格。调解员随后开始调解工作。

杨某表示,自己平时很少在家,租房就是方便老人照顾小孩,该房屋甲醛超标,味道很大,在里面呆一两个小时就出现了胸闷、头晕的情况,根本无法住人,且会对小孩和老人的身体造成伤害。同时,杨某出示了环境检测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明确指出,该房屋所有的房间甲醛含量均超标。

调解员让王某查看该检测报告,并告知王某,如果其对该检测报告存在异议,可以自行找一家检测机构另行鉴定。王某当场表示无异议。

王某称,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是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进行的,并且房屋事先是经杨某的朋友现场查看的,杨某在合同签订时对房屋状况有充分了解。王某认为,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的内容执行,并向调解员提供了相关聊天记录,证明其事先将装修时间主动告知了杨某的朋友,也因此租金从16000元/年降低到了13000元/年。此外,王某称自己购买了三套房屋,均为按揭,如今的房产市场不稳定,随着房价的下降,为减轻自己的经济压力,花了4万元对房屋进行了简单装修,选用的装修材料价格都很便宜,所以有可能发生甲醛超标的问题,但装修当时并没有想到这个问题,否则就不会买这么便宜的装修材料。

调解员听完双方的陈述后,明确本案的争议焦点首先在于杨某能否要求解除双方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调解员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本案中,案涉房屋甲醛超标,杨某、王某对此均无异议,而房屋甲醛超标可能影响承租人身体健康,杨某依法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听完调解员对法律条款的解释说明后,当事双方均无异议。

至此,双方争议的焦点就集中在了租金、押金、保洁费等费用的分担问题上,两人互不相让、争得面红耳赤。调解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地向他们解释,在本案中,二人均有过失。中国有句俗话叫“便宜没好货、好货不便宜”,王某作为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应当认识到价格低廉的装修材料一定存在或多或少的问题,王某急于减轻经济压力,在装修时只看“价格”,不看“质量”,进而导致了房屋环保问题的发生。杨某身为承租人没有亲自查看房屋,而是请朋友代劳,应当知道人对事物的认识是有个体差异的,杨某“轻信朋友”,未对承租房屋做充分、清晰的了解就签订租赁合同,自身行为也存在不妥之处。

在听完调解员的解释后,双方均认识到自身行为有不当的地方,并且都愿意作出一定的让步。最终,在调解员面对面、背靠背的调解协调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同意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对相关费用的支付协商一致。

【调解结果】

双方当事人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1.调解当日承租人杨某与出租人王某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2.出租人王某自愿退还承租人杨某租金、押金共计15000元;

3.解除合同后,杨某当日搬离该房屋;

4.保洁费、燃气费、电费、检测费由杨某自行承担。

最后,调解员还特别叮嘱了王某和杨某:建议王某对该房屋进行晾晒或以其他方式对甲醛甲苯问题进行处理,方便以后出租;建议杨某今后在租房时要将房屋的具体情况了解清楚,做到亲自考察,排除可能存在的风险,不要等签完合同才发现问题。

达成调解协议的当日,双方均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履行了义务,双方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并向房调委表示感谢。

【案例点评】

当前,老百姓按揭购买住房后,通过简装然后以出租的方式来收回购房成本的情况十分常见。房屋装修成本低廉,甲醛甲苯超标现象经常发生。出租人王某在着急资金回笼的时候,却忽略了他人人身健康问题,导致纠纷的发生。承租人杨某对租房的未知风险意识不够,在对房屋了解不够全面的情况下草率签订合同,直到搬完家才发现问题,也给自己造成了经济损失。因此,房屋租赁双方要仔细研判可能出现的风险,以避免矛盾纠纷的发生。

本案中,调解员依法依理调解,找准问题焦点,耐心讲解利弊,让当事双方对自身行为有充分认识,为达成调解协议奠定基础,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化解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