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概要】

2020年11月1日上午10:30分,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正在进行中,海南省儋州考区一考点6楼9号考场一考生向监考人员报告说头昏眩晕,无法支撑继续参考。

为头晕考生提供帮助确保顺利参考案

【应对措施】

一、迅速反应,及时上报。为了维护考场秩序,确保考生人身安全。监考人员迅速报告流动监考员袁世开,袁世开通过对讲机通知医疗保障组,医疗保障组工作人员迅速带领医护人员携带血压测量仪、硝酸甘油、布洛芬等各类应急药品和医用仪器第一时间到9号考场,并及时搀扶该考生带到走廊休息,经医护人员询问情况并进行测量血压后综合研判,该考生因未用早餐导致低血糖症状。

二、以人为本,热情服务。后勤保障组工作人员将巧克力、糖果、鸡蛋、糕点、牛奶等食品取出让考生食用,考生进食后要求继续参加考试。鉴于此情况,待考生重返考场后,医疗保障组指派一名医护人员继续在9号考场待命,密切观察考生情况。

【处理依据及结果】

一、根据海南省司法厅印发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海南考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第四条第七款第四项:“考试开始后应试人员发生晕场、突发疾病的,监考工作人员要立即报总监考,并通知考点医护人员进行紧急治疗,可以继续考试的,在加强监护的同时允许其继续参加考试,但不予补时; 如果无法继续参加考试的,允许其退场治疗。”针对这种情况,儋州考区反应及时,快速处理,监考员报告流动监考员,流动监考员报告医疗卫生组,医疗卫生组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二、根据《海南省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第七条“每场次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70分钟到达考点。考生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海南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直接进入考点;经现场测量体温异常或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先进入临时隔离室短暂休息,经再次测量正常者正常进入考场,仍然显示异常者,由工作人员做好记录,由考生签字确认,不得入场参加考试。需要就诊的,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规定,充分考虑到考生需要7:20分到考场扫码入场。儋州考区在事前备好早点食物和各项医疗物资,及时给予考生关注,并提供医疗救治,使得考生能够顺利完成考试。

【编辑点评】

儋州市司法局认真践行热情服务总原则,以考生为中心,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处理突发事件,受到社会和考生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