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概要】

2018年9月初,长春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接到咨询电话,董某是在长春市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近期因意外事件不幸造成左腿骨折,在康复阶段只能依靠双拐行走。该考生有强烈愿望参加今年考试,希望司法行政机关能否为其顺利参加客观题计算机化考试提供帮助。市局司法考试服务中心负责人得知具体情况后,积极与考点学校长春工程学院相关领导沟通协调,学院专门准备了特殊座椅,并就上下楼等细节服务作出了具体安排,全力做好帮助考生准备工作。9月22日一早,董某在家人陪伴下按时到达长春工程学院考点,工作人员及时搀扶董某进入考场,并且顺利完成了身份证识别、人像比对等考务安全管理系统核验,并携助董某将骨折的左腿放在专门准备的特殊考试座椅上,使董某安全顺利地完成了考试。

为骨折考生提供热情服务案

【应对措施】
     长春市司法局对考生董某特殊情况非常重视,考试中心立即通过考试系统管理平台查找其准考证信息,联系到所在的考点学院,积极主动制定和落实帮助方案,并根据考生的具体受伤部位,专门准备考试用的特殊座椅,对能做到的其他有关服务作出了细致的安排,指定了服务考生的工作人员,妥善解决了考生难题。
【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应急工作预案》的相关规定,考区司法行政机关当了解到考生有突发情况等特殊困难,迅速制定帮扶方案,解决了考生参考困难,工作细致暖心。成绩公布后,董某顺利地通过了首次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
【编辑点评】
     长春市司法局应对考生特殊情况态度积极,处理及时,措施得当,得到了考生的赞扬,这些细心的做法很受考生们的好评,充分落实了司法部关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热情服务周到细致的工作原则,践行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值得宣传、借鉴和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