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概要】

2011年9月17日,山东省潍坊考区第七中学考点,在试卷二考试过程中,考生王某某突然报告说身体不舒服。监考人员急忙上前查看,发现该考生趴伏在桌子上,呼吸急促,面色苍白,表情十分痛苦,不能独立行走,情况比较危急。流动监考人员立即将该考生搀扶离开考场,送到校医务室进行紧急处理,同时迅速向总监考人报告。根据应急预案和总监考人安排,两名工作人员陪同该考生赶往就近医院急救。经诊断,该考生为突发性心脏病。由于送医及时,该考生脱离了危险。

考生王某某突发心脏病应对处置案

【应对措施】

一是把握基本原则,灵活处置遇到的突发情况。在考试过程中,会遇到考生突发急病等很多突发情况。潍坊考区监考人员根据应急预案中处置基本原则,准确判断现场情况,经查询考生王某某已不能正常答题,并且对其他考生考试造成了一定影响,监考人员立即通知流动监考,将考生扶离考场就医。

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人身安全放在应急处置第一位。情况处置的一般程序是先控制现场,再请示报告,接到上级命令后再进行处置。但面对危及生命的突发事件,潍坊考区考务工作人员以对考生高度负责的态度,立即安排学校医务人员进行紧急处理,并立即向总监考人请示汇报,同时拔打了急救电话,现场观察、请示报告、寻求急救同步展开,为抢救病人争取了最短的时间。

三是全面周密考虑,最大程度消除安全隐患。考生突发急病,既要保证其生命安全,又要符合考试规定;既要保证试卷内容不泄密,又要确保其家人的知情权。如何做到兼顾是对考务工作提出的挑战。总监考人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果断作出由考务工作人员陪同考生外出就医的决定,安排两人陪护考生前往离考点最近的医院就医并通知其家人。在考生家人赶到医院后,工作人员又陪护至考试结束后才离开,在为考生安全负责的同时确保考题不外泄。事后又前往看望慰问,安抚考生情绪,体现司法行政机关对考生的关心,做到了“情、理、法”兼顾。

【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应急预案》处置原则,借鉴重大疫病处理办法,坚持以“确保人员和试卷安全”的目标,潍坊考区加强请示报告,迅速展开施救,安排人员陪护,落实考试保密管理要求。由于处置及时,王某某脱离了生命危险,情绪稳定,也没有发生试卷泄密事件。

【编辑点评】

近年来,考试过程中考生突发疾病情况时有发生,对考务组织实施提出了挑战。潍坊市司法局提前选定离考点最近的医院建立绿色通道,在考生突发疾病时,现场处置、请示报告、寻求急救同步展开,上演了一起“紧急救援”。在处置过程中,在落实考试要求的同时,坚持把考生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其家人的知情权,安排专人陪护并专程探望慰问,以实际行动诠释了“生命高于一切”,做到 “情、理、法”兼顾,树立了司法行政机关以人为本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