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概要】

在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网上申请阶段,为确保每一位成绩合格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程序,上海市司法局工作人员逐个联系未申请的考生,发现考生王某某网报时所填写的两个手机号码一直处于关机状态。工作人员通过向其发送电子邮件、联系其所留地址所在地派出所、查询同校同学等多种方式,均无法与王某某取得联系。最后在一天深夜,终于拨通了王某某其中的一个手机号码,接电话的老人外地口音,自称是王某某的妈妈,听不懂普通话,且思路混乱无法正常交流,工作人员不厌其烦向老人询问王某某情况、联系方式等,并留下联系方式,叮嘱老人务必找到其他家属联系工作人员。后王某某妹妹主动来电,告知王某某因所在公司涉嫌集资诈骗,所有员工均被警方控制,王某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无法取得联系。在资格申请现场提交资料阶段,王某某已被取保候审,来现场提交相关资料,请求给予补充申请。考虑到该考生暂时未经法院判决,上海市司法局经请示上级部门,按照规定给予其暂不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决定。

对取保候审考生王某某暂不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案

【应对措施】

上海市司法局高度重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审核工作,工作人员在无法联系王某某时,本着对考生负责的态度,想尽办法,通过各种途径及时联系并了解考生现实情况。在王某某现场前来时,上海市司法局及时向司法部报告了相关情况,在作出暂不授予决定后,详细耐心向考生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安抚考生情绪,避免产生过激行为。

【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司法部令第140号)第十条规定: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因王某某暂未被法院定罪,上海市司法局依法作出暂不授予该考生法律职业资格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报司法部备案,待法院宣判后再作进一步处理。

【编辑点评】

此类情况每年度都有发生,是比较典型的依法行政案例。上海市司法局高度重视特殊考生问题,依据规章及时妥善处置,即是对考生负责,关键是守住了规则的底线,对各地有学习和借鉴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