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概要】
2018年9月22日上午,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过程中,上海考区某考点一名怀孕已经八个月的孕妇考生王某某,突感身体不适,发生头晕、力竭的情况,上海市司法局考点督考同志快速启动应急预案,通过志愿者联系其他督考组成员,同时运用电话、微信双重通讯手段召集应急力量。在短短三分钟内,考点考务工作人员便携带医药箱、带领考点校医进入考场为考生进行诊断。在诊断中,校医排除了考生自身发病的情况;并通过询问得知该考生因考试压力过大、教室通风不好等原因造成身体不适。考务工作人员对考生进行了安慰,缓解王某某的紧张情绪,同时征求考场其它考生意见,开窗通风。经过考务工作人员的现场处置,考生王某某身体恢复正常后继续完成考试。
【应对措施】
为保证考生考试安全,做好热情服务工作,采取了一下应对措施:一是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在发现王某某身体不适后,立即启动工作,各部门联动处理;二是将有关情况记入《考场情况记录单》以备后续工作需要;三是尊重考生意愿,告知王某某可按照身体状况决定继续参加考试还是放弃考试,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都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当对自己选择就医或选择继续参加考试的行为负责;四是热情服务,考务工作人员应当为考生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五是做好试卷保密工作,提高警惕性,甄别情况,防止个别别有用心的考生利用此种途径进行舞弊。
【处理依据及结果】
在考务工作人员发现王某某身体不适后,依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立即启动服务工作,各部门联动,妥善处置了突发情况,提供了人性化服务,保证了考生考试安全。认真落实规章制度要求,坚持从严治考、规范管理、热情服务的工作原则,严格执行考场纪律,全面履行监考职责,确保了考试安全、顺利、有效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