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概要】

2018年9月22日,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宁夏石嘴山考区宁夏理工学院考点,一名考生在考点安检处,焦急地询问工作人员,没有携带准考证是否可以参加考试?并表示该年是其首次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付出了大量的时间和心血,希望能够参加考试,并通过考试检验自己的学习成果。考务工作人员立即将这一情况报告考务安全管理工作组组长进行处理。

为考生打印准考证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案

【应对措施】

司法局负责考点考务安全管理工作组组长仔细询问了考生没有携带准考证的原因,在请示考区总监考后,一方面安排考务工作人员对该考生身份证进行核实;另一面联系考试办公室工作人员登陆考试报名管理平台,做好为考生打印准考证的准备,为考生争取了时间,避免了考生因情绪焦虑而影响考试事件的发生。

【处理依据及结果】

按照石嘴山市《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突发事件处理细则》中的有关规定,对考生的相关情况了解后,考务工作负责人带领考生来到考点考务办公室,工作人员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平台对该考生身份信息再次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为考生打印了准考证,准予参加考试。

【编辑点评】

几点经验和体会:

第一,查明情况,迅速处理。考试工作中常会遇到丢三落四、粗心大意的考生,要事先制定操作性强的预案和办法,以便发现情况时能够做到快速反应,有效处理;

第二,职责明确,规范管理。各岗位工作人员应熟知处理问题的程序和办法,做到分工明确、各司其职,责任到人;同时,做好相互配合、照章办事、规范操作;

第三,注重细节,热情服务。司法局在考前通过法治石嘴山微信公众号、考试管理平台,发出致考生的一封信,提醒考生参考注意事项,提供各类考前咨询服务,帮助考生顺利参考,细节之处给予以人为本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