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概要】
2017年9月16日上午8点,司法考试卷一开考前,深圳考区新洲学校考点在监测考生入场时,发现考生赵某身体有异样状况。随后赵某出具了《深圳市南山区人民医院门诊初诊病历》和《深圳南山妇幼保健院田厦北社康门诊病历》(上呼吸道感染),病历显示:全身水疱,脓疮散布,部分破溃;诊疗意见:休息、隔离。考场医务人员进一步确诊后,建议隔离。
深圳市司法局在了解情况后,为防止发生交叉感染,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将考生赵某隔离至医务区。经交流,赵某表示希望能参加考试。本着为考生服务的原则,考点考务办在请示上级部门后,认为赵某病情符合继续考试的条件,同意了赵某的请求。深圳市司法局迅速启用备用考场为赵某单独使用。后赵某顺利完成并通过考试,成绩为366分。为表达对司法考试组织实施部门的感激,2017年11月28日,赵某特地制作题为“感谢人民好公仆、真心服务为考生”的锦旗,送至深圳市司法局并表示感谢。
【应对措施】
一、以人为本,服务考生。针对患病考生赵某的情况,当地市司法局启动应急预案,及时请示上级部门,取得上级主管部门的支持,达成启动备用考场的共识;
二、做好保障工作。明确工作分工,考场学校做好了卫生清洁工作,提早预备备用考场,以便安排患病的考生考试,达到隔离重点人群的效果;深圳市卫生局、市疾控中心派出医务人员对考生进行测试监测,确保考生达到卫生要求;配备一批医疗卫生物资,如药物、消毒水、救护车等,确保备用考场工作顺利进行。
【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广东省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组织实施工作方案》有关规定,当地市司法局提前制订了应急预案,患病考生提出继续参加考试的申请后,当地市司法局即向上级部门汇报,认定患病考生病情符合继续考试的条件。当地市司法局按照预定应急处置规定为患病考生启用备用考场。患病考生情绪稳定、安静平和,应对考试,考区秩序良好。充分体现了司法行政工作以人为本的工作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