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概要】
2010年9月11日下午15:02分,新疆自治区司法厅司法考试处接到某某考区考务工作人员来电,称在新疆农业大学考点第20考场,考生孙某某因记错时间,于14:00整到达考点,该生担心延误本场考试,情急之下误坐到了第19考场缺考人员高某的位置上参加考试。当发现时,该考生已在第19考场签到表上签字,原20考场此时也已做了缺考处理。
【应对措施】
为应对考试组织实施期间各类突发事件发生,确保考试安全顺利有效进行,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选配工作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人员参加监考工作。二是加强对考务、监考人员的业务培训,要求监考老师严格按照监考工作规则和监考工作流程开展工作,做好规定动作。三是培养考务、监考人员的应变能力,遇到问题及时汇报并能作出合理的应对措施。四是在处置突发事件发生时,要求各位监考老师本着为考生服务的态度,在不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情况下解决突发事件。
【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对考生误入考场情况的核实,及时向司法部司法考试中心请示,厅司法考试处考虑到该考生属无心之过,加之考生参考心切,本着为考生服务的态度,同意某某考区的处理意见,按照要求将该考生答题卡封装在19考场,原考场填涂缺考的答题卡继续封装在20考场,提请考试司及考试中心能够在技术上做处理,保证该考生的本场考试成绩有效。